优先购买权是请求权还是形成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4 14:03:27 80 人看过

优先购买权是形成权。所谓形成权,是指由法律赋予的权利人仅凭自己的单方行为即可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当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即可依法排除出卖人将标的物出卖给第三人的可能,使其与出卖人形成买卖标的物的权利义务关系。

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房屋的优先购买权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房屋的共有人拥有优先购买权。比如一个房屋有甲、乙两个产权人,甲现在不想要房子了,想把他的一半产权卖掉,这时,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二、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的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三、公房房改中,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房,购房五年后,在市场上出售,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四、在司法实践中,承典人对承典的房屋亦有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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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6日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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