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义务概念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18:23:58 237 人看过

股东出资义务是指股东按照协议和法律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者履行其他支付义务。股东投资义务的性质既是约定义务,也是法定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关于股东出资义务和债务责任的规定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第二十七条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7: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东出资相关文章
  • 企业股东分配的概念及意义
    公司利润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东分红比例分配。分配利润是股东最重要的权利,也是股东投资公司的目的。股东从公司分配的利润称为红利、股利或股息。公司只有弥补损失,提取法定公积金,才能将剩余利润分配给股东。这说明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必须具备这种盈余的条件。《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分红;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按照实收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除非全体股东同意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如何对企业股东剩余财产分配?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指股东对公司清算时的剩余财产有分配的权利,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东对其出资的所有权就直接体现受益权、转让权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上。股东能够得到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的前提条件是公司依法进行清算时,其全部财产在向公司全体债务人清偿债务之后尚有剩余。也就是说,公司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权优先于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各国公司法均一方面规定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具
    2023-08-16
    335人看过
  • 股东出资既是合同义务更是法定义务
    甲公司于1998年由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投资成立,注册资金7552万元。1999年12月29日,甲公司与经济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乙公司签订了《关于开发区甲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采取增资扩股的方式吸收经服中心和乙公司部分国有资产,将甲公司改组为由国资局、经服中心和乙公司作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乙公司以其所拥有的一块土地使用权及其建筑物价值约计净资产权益13000万元注入,该项资产总额以资产评估后实际数额为准。乙公司以净资产13000万元作为出资,按每一单位资本认购价格1.72元计,可认购甲公司注册资本7552万元。随后国资局、经服中心和乙公司签署甲公司章程约定,甲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6782万元人民币,其中国管局出资7552万元,占甲公司45%的股份,乙公司出资7552万元,占甲公司45%的股份,经服中心出资1678万元,占甲公司10%的股份。乙公司的出资方式是土
    2023-06-05
    361人看过
  •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概念区别是什么?
    一、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概念区别是什么?1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2、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3、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个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4、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
    2023-06-02
    421人看过
  • 股票中什么是概念股
    概念股是指具有某种特别内涵的股票。1、概念股是依靠某一种题材比如资产重组概念,三通概念等支撑价格。中国概念股就是外资因为看好中国经济成长而对所有在海外上市的中国股票的称呼。也有称中国概念股是“就是为了使人相信其谎言而编造的一切谎言”。2、概念股是与业绩股相对而言的。业绩股需要有良好的业绩支撑。概念股则是依靠某一种题材比如资产重组概念,三通概念等支撑价格。而这一内涵通常会被当作一种选股和炒作题材,成为股市的热点。其有具体的名称,事物题材等,例如金融股,地产股,资产重组股,券商股,奥运题材股,保险股,期货概念等都称之为概念股。简单来说概念股就是对股票所在的行业经营业绩增长的提前炒作。股票挂牌是什么意思股票挂牌是指新三板挂牌交易的意思。由于有些企业达不到上市要求,因此不能在交易所上市,所以就只能在新三板挂牌交易。在新三板挂牌好处是新三板也能进行融资;在新三板精选层股票上市的股票,满足沪深交易所的
    2023-08-15
    401人看过
  • 股东在出资方面的义务
    股东出资责任的内容: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知识产权、股权、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对于不是货币财产出资的,要评估作价,核实财产,还应该履行转移所有权等权利转移,以货币出资的,需要足额出资,不得有瑕疵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如果发现股东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未转移财产权利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或转移财产。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责任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发起人协议自然对所有发起人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协议而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在公司成立后,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抑或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的组织关系和活动方式的总规则,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共同约定且签署,故而公司章程具有契约性质。公司章程对所有股东和公司都有约束力,公司章程上所记载的股东出资额必须充足,否则构成违反股东承诺。修订
    2023-06-30
    91人看过
  • 股东借款的概念
    借款,股东,形式,领取,广义,备用金股东借款应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股东借款仅指股东(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下同)向公司以借款形式领取资金,用于自身或他人使用的行为;广义的股东借款指股东运用借款、往来款、领取备用金、预领材料款等多种形式向公司领取资金,用于自身或他人使用的行为,这里的多种形式,既包括上述四种形式,又不应仅仅局限于上述四种形式。本文中的股东借款主要采用的是广义的概念。股东借款的种类则表现为多种多样,根据律师日常接触到的情况来看,主要由股东自己借款、股东通过家庭成员借款、股东通过关联企业或他人借款、股东领取备用金、股东预领材料款等。
    2023-06-09
    211人看过
  • 理解出让股份的定义和概念
    股份出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双方根据自身真实意思表示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持有人把自己所持有的股份自愿以一定的价格出让给受让人,受让人给付对价的行为。股份转让可分为记名股份转让和不记名股份转让。记名股份转让是指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是指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股权代持协议想要出让股份可以吗股权代持的名义股东可以转让股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2023-06-30
    95人看过
  • 什么是风险投资的定义概念及含义
    所谓风险投资,是指把资金投向蕴藏着较大失败危险的高新技术开发领域,以期成功后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商业投资行为。风险投资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种重要手段,其实质是通过投资于一个高风险、高回报的项目群,将其中成功的项目进行出售或上市,实现所有者权益的变现,这时不仅能弥补失败项目的损失,而且还可使投资者获得高额回报。我们通常所说的风险投资,是专指那些与高新技术产业化相联系的投资活动,即高科技风险投资的简称。风险资金与高新技术两要素构成推动风险投资事业前行的两大车轮,二者缺一不可。风险投资家(公司)在向风险企业注入资金的同时,为降低投资风险,必然介入该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咨询,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必要时甚至解雇公司经理,亲自接管公司,尽力帮助该企业取得成功。可见,风险投资是一种积极的投资活动,而不是一种消极的赌博。它是对传统投资机制的重要补充,对一国生产力发展和经济结构升级换代起着
    2023-06-13
    206人看过
  • 名义股东是否承担出资不实的义务?
    1、一般情况下是要承担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的,具体看名义股东和实际投资人之间签订的书面协议,但该协议只在公司内部有效。2、一般而言,实际出资人会同名义股东事先签订书面协议,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约定,主要应涵盖股东权益、责任分担等事宜,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产生相应效力,但该效力仅针对签约双方不对外(第三人)产生法律约束效力。3、名义股东、实际股东同公司其他股东方的关系。如果公司成立有效,遵循实质主义规则,确认实际股东享有股东权益并履行股东义务,但如果隐名出资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则认定行为无效,则当事人间法律关系依照无效合同条款执行。4、名义股东同第三人的关系。无论公司是否成立有效,依照形式主义规则,名义股东对公司外第三人承担责任。一、暗股受法律保护么暗股也受法律保护。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应当订立一份书面协议写明谁是出资人,谁是名义股东,股东的权利由谁享有等问
    2023-04-11
    67人看过
  • 什么是3G概念股票?
    3G是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的简称,是将无线通信与互联网等多媒体相结合的一种移动通信系统。是现有2G技术的全面升级。从投资的角度看,投资者需要了解两个问题:第一,3G的投资规模有多大,这意味着行业内相关上市公司可以分享多大的蛋糕;第二,3G的产业链与相关的上市公司,哪些公司可能受益。投资规模有多大3G有三种标准:WCDMA由爱立信、诺基亚等欧洲厂商提出,是GSM网络向3G升级的首选方式,全球90%以上的运营商都已宣布采用该标准。CDMA2000是美国高通公司提出的,能实现CDMA网络向3G的平滑过渡。这两项标准意味着3G系统设备提供、系统支持等主要商机仍由欧美企业享有。TD-SCDMA标准由中国(大唐移动)提出,由于中国政府的坚决支持,TD-SCDMA标准已经得到国际电信四巨头的逐步接受,通过与国内华为、中兴、普天、大唐合作的方式参与进来。实际上,真正对国内系统设备提供商构成重大商机的是TD-
    2023-04-24
    475人看过
  • 股东出资义务的定义及其作用
    股东出资义务是指股东按照协议和法律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者履行其他支付义务。股东投资义务的性质既是约定义务,也是法定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有:1、使用货币出资;2、使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3、不能使用法定的、不能出资的财产出资。取消最低资本额并不解除股东出资义务决定每一公司股东出资范围的并非法定最低资本额,而是公司自我设定的注册资本。该资本一经确定并注册登记,即产生了全体股东的出资义务。最低资本额的取消,改变的只是股东出资义务的数额,而非股东出资义务本身。股东出资义务既是约定义务也是法定义务。就约定义务而言,每一公司的资本多少和各个股东认购的出资额的确完全取决于股东的自愿。与此同时,当资本被注册、股东认购的出资额被登记后,股东即应依法承担资本项下的出资义务,这又体现出股东出资义务的法定性,而这种义务从约定转换到法定的合理根据则在于注册
    2023-07-04
    156人看过
  • 董事的勤勉义务与忠实义务的概念是什么
    一、董事的勤勉义务与忠实义务的概念是什么?勤勉义务就是要求董事处理公司事务时能像处理个人事务时那么认真和尽力,或者说董事必须以一个谨慎的人在管理自己的财产时所具有的勤勉程度去管理公司的财产。董事忠实义务是指董事在执行公司业务时所承担的以公司利益作为自已行为和行动的最高准则,不得追求自己和他人利益的义务。《公司法》第149条规定了具体的表现形式:1、不得因自己的特殊身份而获取不当利益。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享有公司事务管理权和公司业务执行权,他们的职务决定其拥有的权力如被滥用,就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此应予禁止。我国公司法第116条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间接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提供借款”。第117条规定:“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高管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上述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其职务获取不当利益。2、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
    2023-04-13
    400人看过
  • 股东未按照出资义务怎么承担股东责任
    一、股东未按照出资义务怎么承担股东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未按公司章程规定出资的,公司其他如实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二、股东出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催告失权催告失权是指对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认股人,公司或发起人可以催告他在一定的期限内履行,逾期不履行就丧失认股人权利,
    2023-04-27
    122人看过
  • 股东是否一定要履行出资义务
    股东一定要履行出资义务。股东出资是设立公司的必要条件,是公司财产的最初来源。股东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一、什么是股东出资义务?股东出资义务是指股东按照协议和法律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者履行其他支付义务。股东投资义务的性质既是约定义务,也是法定义务。根据不同的行为方式,股东违反投资义务的行为可以表现为三种形式:完全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不适当履行。股东拒绝投资有以下法律后果:1、补足出资,承担违约责任;2、限制股东权利;3、解除股东资格;4、清偿公司债务;5、公司在清算过程中缴纳足够的出资义务,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二、股东出资不足要承担哪些责任股东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全额补缴出资责任。即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补足非货币出资差额的责任。即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章程规定的价格的,由股东补足差额;
    2023-02-26
    478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更多>

    #股东出资
    相关咨询
    • 企业大股东是什么概念?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09
      公司法大股东的具体概念:大股东是指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占比最大。
    • 股东出资义务与出资者义务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继承股权与股东资格概念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13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
    • 股东经济权益是什么概念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21
      股东权益又称所有者权益。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之和,代表了股东对企业的所有权,反映了股东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股东权益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资本。当股东权益小于零时,公司就陷入了资不抵债的境地,这时,公司的股东权益便消失殆尽。如果实施破产清算,股东将一无所得。相反,股东权益金额越大,该公司的实力就越雄厚。股东权益包括
    • 合同附随义务是什么概念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01
      合同附随义务的规定具体是: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该条款中所说的通知、协助和保密的义务,就是当事人履行合同时的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本世纪民法典发展的一项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