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夫妻单方处分房屋的行为进行类型化分析,会发现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典型情形:
(1)房屋登记在甲乙夫妻一方名下,登记名义人甲未经乙同意,以自己的名义擅自将共有房屋转让给第三人。
(2)房屋登记在甲乙夫妻双方名下,甲未经乙同意,向第三人谎称已经得到共有人乙的同意,以夫妻双方的名义擅自转让共有房屋。
(3)房屋登记在甲乙夫妻一方名下,没有登记的甲未经登记名义人乙的同意,谎称乙因出国等原因不能亲自处理房产,自己作为共有人有权处理共有房屋,擅自向第三人转让共有房屋。
对作为不动产的房屋而言,应当以第三人对登记的信赖作为判断是否构成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标准。在通常情况下,只要第三人信赖了登记,就应推定其为善意,除非有证据证明其事先明知登记错误或者登记簿中有异议登记的记载。这里的善意不以第三人进一步核实登记事项为前提。将善意仅限于登记信赖,则在司法认定时,只需考量登记记载的所有权人是否与夫妻一方一致且无异议登记即可。
如何举证证明转移共同财产
(1)针对夫妻共同存款的流向,可以向存款所在银行查询账户流水走向,若自己无法查询,则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向银行查询账户记录,并且需要求对方在法庭上说明存款的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的必要性和真实性。
(2)如果出现一方私自出售(赠与)夫妻共同房产的情况,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合同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处分夫妻重大共同财产,如买受人知道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还从单方处购买,则难以认定其属于善意取得。关于房屋买卖的信息,可以在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查询。
(3)如果是以与他人串通伪造债务的方式转移共同财产的,在夫妻离婚时,由作为配偶一方的债务人举证证明,其所借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双方合意或者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举证证明不能,配偶另一方则不承担债务偿还份额。如果配偶一方举证证明所借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配偶一方则不承担偿还责任。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房产证夫妻共有,是否单独所有配偶有份?
288人看过
-
共有房屋被一方独占如何处理
103人看过
-
共有房屋所有权转让,夫妻一方去世如何处理?
374人看过
-
夫妻一方单独所有是否夫妻共有
200人看过
-
夫妻一方单独转让婚后共有房屋合法吗
496人看过
-
未经配偶同意夫妻一方独自卖房有效吗?
88人看过
-
夫妻一方单独出售双方共有房屋应如何签订合同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8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违反上述的强制性规定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但是,由于夫妻是特殊的人身关系,下家在买房时往往有理由认为作为上家的夫妻间存在代理关系。正因为如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
-
夫妻一方能否单独转让婚后共有房屋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07夫妻一方出售夫妻共有的房产,应当经另一方的同意。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的房产,已超出一般家事代理范围,构成无权处分,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该买卖行为是有效的,另一方不能主张追回该房屋。
-
时如何分割共有房屋,夫妻应该如何处理共有房屋?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6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
-
配偶之间的共有房屋变更为另一方的房产如何处理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3配偶之间变更房屋登记权利人,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一方,变更为另一方所有的。 一.登记要件 1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婚姻关系证明文件(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5配偶之间变更房屋权利人的协议(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二.税费标准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80房屋元交纳;非住房,不收费。 2印花税: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