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收购国内企业的最低投资额限制是多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0:20:23 388 人看过

合并或收购国内企业,外国投资者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但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设立的企业,登记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或发起人时,如果投资的领域属于国家鼓励的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占股权比例不受限制(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投资的领域属于国家限制的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占股权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另外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于中西部地区的,外国投资者的股权比例不低于25%的,该企业可以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待遇。

一、公司收购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是约束公司及股东的基本依据,对外投资既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也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授权公司按公司章程执行。因此,把握收购方主体权限的合法性,重点应审查收购方的公司章程。其一,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其二,对外投资额是否有限额,如有,是否超过对外投资的限额。

2、出售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其他股东的意见

出售方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实质是收回其对外投资,这既涉及出售方的利益,也涉及到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出售方转让其股权,必须经过两个程序。其一,按照出售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获得出售方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其二;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取得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程序上,出售方经本公司内部决策后,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规定期限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性较强的公司,为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作了相应的限制,赋予了其他股东一定的权利。

3、国有资产及外资的报批程序

收购国有控股公司,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控股股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批手续。

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并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转让方式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的,应当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依照本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设立登记。

4、以增资扩股方式进行公司收购的,目标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股东会决议通过。

二、法律规定并购是不是外资

法律规定并购不是外资,企业并购、重组就是公司通过收买其它企业部分或全部的股份,取得对这家企业控制权,并对企业进行重新整合的产权交易行为.企业并购重组在商业经济优胜劣汰的形式中是一种对资源有效利用,实现资本与生产的扩充等。

外资并购分为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

股权并购

股权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

资产并购

资产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

并购重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1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并购国外企业外资投资款多久可到账
    并购境内企业的外企应当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或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如果因为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公司治理与外资并购外资并购进入作为一种外生冲击会引起东道国市场上被并购企业发生“质变”,即被并购企业从基,础性的产权到企业的治理结构再到企业的组织、技术、制度、文化等各个层次都会发生变化,甚至是根本性的变化。在本文中将着重讨论外资并购对公司治理的作用途径和机理,以及其对公司治理的优化。一、外资并购下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外资并购作为企业并购的一种,本质上体现的是外资与东道国被并购企业之间发生的产权交易关系,外资获得了被并购企业的控制权;在形式上则表现为被并购企业的股权结构发生了质变,外资控股被并购企业而将其纳入跨国公司的全球经营体系
    2023-08-01
    174人看过
  • 境内企业境外投资的管制
    一、外汇管理部门的管制个人理解,一般情况下,境内机构(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须接受外汇管理部门的如下监管:(1)项目报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前履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目前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权限已于2007年下放至各地方分局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即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特殊情形:涉及对蒙古国采矿、能源开发的境外投资项目,应先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书面同意文件,再办理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特殊情形:外汇资金来源审查适用于境外投资涉及用汇或购汇时,如境外投资系全部以实物投资的项目、援外项目和经国务院批准的战略性投资项目,则免除该项审查。(2)项目经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履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3)已成立的境外企业变更注册资本,须事先报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外汇管理部门备案。(4)境内投资者转让境外投资企业股份,应当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交股份转让报告书,并在转让结束
    2023-06-19
    354人看过
  • 中外合资银行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是多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八条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行,应当由其总行无偿拨给人民币或者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拨给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其总行无偿拨给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提高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的最低限额,并规定其中的人民币份额。公司如何增加注册资本增加注册资本,是指依法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行为.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
    2023-04-17
    477人看过
  • 内资企业如何成功收购外资企业
    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企业等五类。外商独资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内资企业收购外资企业时,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的步骤主要如下:公司首先需要召开股东会,做出将全部股权转让的协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报先前核准公司设立的商务部审批,获得审批之后向该公司原注册的工商局提交有关资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到税务局、国土局、开户行等部门办理更名登记及相关手续。外资转内资所需资料1.企业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请示(原件)2.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决议(原件)3.股权转让协议(原件)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5.营业执照(复印件)6.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7.投资中方营业
    2023-07-06
    159人看过
  • 首次出资额最低限额是多少?
    公司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或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其余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应当进行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撤回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要求其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撤回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额的规定是哪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规定是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是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20%,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
    2023-07-15
    354人看过
  • 机关外企投资国内公司有哪些限制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其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该规定目前仍然有效,因此可以说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投资额是有具体限制的。一、外资增资规定外资增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规定,应按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及程序的通知》执行。其主要内容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调整注册资本:调整后的注册资本数额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规定外方可先收回投资,且已回收完毕的等。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程序应是:企业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等文件;审批机关在接到上述有关文件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企业
    2023-06-25
    195人看过
  • 境外投资购汇额度限制取消
    国家外汇管理局6月8日下发《关于调整部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对相关政策做出调整:从7月1日起,境内企业用于合规境外投资的购汇额度将不再受到限制。《通知》显示的此次政策调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从7月1日起,外管局不再核定并下达境外投资购汇额度,境内投资者从事对外投资业务的外汇需求也可以得到充分满足;第二,境内投资者如果需向境外支付与其境外投资有关的前期费用,经核准可以先行汇出。出于防范和控制涉外风险的考虑,《通知》同时强调境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要求加强对境外投资资金购付汇的审核、统计和监测,在便利企业境外投资的同时,防范和控制涉外风险。外管局表示,相关政策调整有利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走出去”发展战略,更好满足企业境外投资发展需要。不久前,外管局对居民因私购汇限额实现年度总额管理,将此前5000美金的购汇额度提高到每年2万美金。
    2023-06-09
    160人看过
  •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对外资并购的影响
    一、新规定的基本内容机构决定是否批准并购。(1)首次明确提出换股并购,并且将离岸公司纳入了监管范围。首次在法规中允许境外公司的股东以其持有的境外公司的股权或者增发股份作为支付手段,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境内公司增发的股份。事实上,换股并购在国际并购实务中很常见,在国内通过离岸公司的方式进行的操作也不少,但在国内的法规中一直是空白。新规定填补了这个法律空白,对换股并购从法规和审批程序上加以规范,使换股并购尤其是离岸公司被纳入监管,对资产流失、假外资等问题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管理,同时通过离岸公司方式进行的并购行为也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说,无论换股并购规定的内容如何,出现专章规定换股并购就是中国外资并购法规的一大进步。
    2023-06-18
    402人看过
  •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适用范围
    1、股权并购:(1)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2)外国投资者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2、资产并购:(1)外国投资者先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2)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注:外国投资者可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即境外公司(仅指境外上市公司和特殊目的公司,特殊目的公司系指中国境内公司或自然人为实现以其实际拥有的境内公司权益在境外上市而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公司)的股东以其持有的境外公司股权,或者境外公司以其增发的股份,作为支付手段,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者境内公司增发股份。)
    2023-06-09
    351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筹划——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
    一、对生产性企业的优惠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规定。为了鼓励和引导外商向能源、交通等重要项目投资建设,给予更优惠的减免税待遇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在海南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机场、港口、码头、铁路、公路、电站、煤矿、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农业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海南省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在上海浦东新区设立的从事机场
    2023-06-07
    189人看过
  • 外国投资者从其所投资企业收回的财产在境内再投资的审批
    外商投资企业向外汇局提出申请一、申报材料:1、企业的书面申请2、原企业的外汇登记证3、原企业最近一期的验资报告和相关年度的审计报告4、原企业外经贸部门的批准文件5、原企业关于先行回收投资、清算、股权转让、减资和再投资等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及有关协议。6、涉及先行回收投资的,另须审核财政部门的批复文件(省级财政机关(或经省级财政机关批准后主管财政机关转批)的批文)7、涉及清算的,另须审核企业注销税务登记证明8、涉及股权转让的,另须审核转股协议、企业股权变更的外经贸部门批准证书、与转股后收益方应得收入有关的完税证明等材料9、因外方投资者通过提取合作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而使合作企业资产减少的,外方投资者必须提供中国境内设立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含中国境外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行或分支机构)出具的相应金额的担保函10、拟再投资企业的外经贸部门批文、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外汇登记证、合同或章程11、
    2023-06-06
    330人看过
  • 外国投资者是否可以以股权出资并购境内企业?
    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是指境外公司的股东以其持有的境外公司股权,或者境外公司以其增发的股份作为支付手段,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者境内公司增发股份的行为。外国投资者以股权并购境内公司所涉及的境内外公司的股权,应符合以下条件:(1)股东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2)无所有权争议且没有设定质押及任何其他权利限制;(3)境外公司的股权应在境外公开合法证券交易市场(柜台交易市场除外)挂牌交易;(4)境外公司的股权最近1年交易价格稳定。
    2023-06-09
    396人看过
  •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新规定的更多细节
    虽然近来关于企业合并的纷争不断,但商务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6年8月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称规定),该规定于当日生效。2003年,相关部门曾出台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暂行规定,共26条。而新规定已扩充至61条,标志着这一领域立法又迈出重要一步。现在,我们就该规定向您阐述更多细节。股权交换新规定第四章允许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这就为投资者开辟了一条潜在而且重要的融资新渠道,同时也使得国际公认的股权交换手段在中国合法建立。第四章中提到的外国公司应满足以下条件:1.合法设立。2.注册地具有完善的公司法律制度。3.公司及其管理层最近3年未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4.除因特殊目的设立的公司外,境外公司应为上市公司,其上市所在地应具有完善的证券交易制度。另外,根
    2023-06-06
    401人看过
  • 限额内外资企业设立审批
    审批条件:1、申请报告原件2、填写统一印制的《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原件3、《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4、《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工商局核发)5、项目核准文件原件(发改委核发)6、由投资者或授权代表签署的外资企业章程原件7、外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委派书原件、身份证(护照)复印件、董事会成员签字备案表原件8、投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分证(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原件9、投资者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10、外资企业正、副经理的聘任书(任职)文件原件,身体证(护照)复印件11、《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原件12、其也需提供报送材料(如厂房租赁协议或土地租赁协议、环保、水电等)复印件13、需进口的物资清单14、特殊行业,还需提交专项批文原件及专项许可证复印件15、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者共同设立外资企业,还应报送投资者签订合同副本。许可收费:10元/套;国家物价局、财政
    2023-06-06
    28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外商投资企业收购国内企业的方式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8
      外商投资企业一般通过哪些方式收购国内企业? 根据外经贸部、国家工商局联合出台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通过下列各种方式对国内企业实施全部收购或部分收购: (1)企业投资者之间协议转让股权; (2)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 (3)企业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变更各方投资者股权; (4)企业投资者经其他
    • 中外合资企业的最低是合资企业的多少?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9
      统一适用公司法的规定,作为合资企业法等法律并没有特别规定,但是一些行政法规有具体规定:(1)从事零售或批发业务的合资商业企业,最低注册资本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目前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比例,应符合《XX关于中外
    • 外资收购国内企业在行业方面有什么限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0
      外商投资进行资产并购、重组,无论是采取何种并购方式,都必须严格遵守《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在不允许外商独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产业中占主导地位。1988年国务院颁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将我国对外投资项目分成鼓励、允许、限制、禁止四大类。不列入限制和禁止类,或虽属限制类,但某些产品出口达70%以上,外汇能自求平衡的中外合
    • 如何认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如何认定外商投资的效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均未明确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8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上述外资三法为特别法,而《公司法》为一般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但是特别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一
    •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流程有哪些, 外商投资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8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流程有:一、审批前置流程1、标的企业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做出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2、对标的企业进行审计、评估;3、并购方与标的企业股东签署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二、审批根据限额的规定,报经商务部或者省级商务部门审批,应提交下列审批文件:1、标的企业同意并购的股东会决议;2、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3、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4、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