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法院将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30 07:58:49 263 人看过

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后人民法院会按照下列步骤处理:

(1)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2)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若人民法院在接收起诉状后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此期限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之日起计算;因起诉状内容欠缺而责令原告补正的,从人民法院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3)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若起诉状的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法院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若补充的材料及期限经过后,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可以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若法院不接收起诉状、或者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或者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n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n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n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8: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被法院拒绝受理应如何处理
    一、行政诉讼被法院拒绝受理应如何处理行政诉讼案件法院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该法院改正。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起诉状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
    2023-09-11
    444人看过
  • 提起行政诉讼后法院没有表态受理怎么办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后,有时人民法院并不会立即决定受理,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和商讨。但是,人民法院研究决定是否受理案件的时间是有限的,不能永远研究下去而没有结果,否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就会被无形地剥夺了。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2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2条第2款规定:“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其第3寺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不立案,又不作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由此可见,在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7日内,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裁定驳回起诉的,原告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
    2023-06-06
    444人看过
  • 行政处罚无法执行到法院诉讼有什么后果
    准备好法律规定的相应的材料,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一、行政强制执行法定程序是什么(一)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1.告诫;2.陈述和申辩;3.制作执行决定书;4.送达;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
    2023-06-20
    373人看过
  • 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级别管辖
    从级别管辖来看,一般对于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于其他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则可以向基层法院起诉,如果是经过复议的案件,则根据作出原行为的机关来确定级别管辖。从地域管辖来看,一般应当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对于经过复议的案件,则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同样可以管辖,如果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则原告所在地及被告所在地同样具有管辖权;不动产案件,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管辖法院确定之后,那么哪些人可以作为原告进行起诉呢?通常,原告应当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起诉时,原告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公民起诉,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
    2023-06-21
    213人看过
  • 找不到债务人将向其提起诉讼的法院
    管辖权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果债务人因逃避债务而下落不明,债权人希望通过诉讼追讨欠款,本案由哪个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人民法院审理贷款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债权人起诉,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受理诉讼后,可以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证据充分的,应当予以公告,送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后,债务人仍不应诉且借款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以默认作出判决。如果无法确定贷款关系,法院应裁定暂停诉讼。债务人在审判过程中逃跑,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难以查明事实,法院应裁定暂停诉讼追讨债务起诉应提
    2023-05-07
    197人看过
  • 法院执行错误可否提起行政诉讼?
    一、法院执行错误可否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执行错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是执行机关,所以人民法取执行错误,不得提起行政诉讼,但可以申请执行异议维护自己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三十三条执行回转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二、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怎么申请1、申请:(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
    2024-01-10
    186人看过
  • 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撤销吗
    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撤销吗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撤销,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可以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二、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包括哪些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包括:1.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2.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3.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4.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5.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6.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三、行政诉讼的送达的公告期是多久行政诉讼的送达的公告期是三十日。受送达人下
    2023-04-25
    488人看过
  • 离婚提起诉讼到法院,被告坚决不离婚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视具体情况而定。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
    2024-04-26
    444人看过
  • 向哪个法院提行政诉讼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炯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此,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所谓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是指公民被羁押、限制人生自由的场所的所在地。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第二十三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
    2023-06-26
    101人看过
  • 银行提起诈骗诉讼,法院如何应对?
    银行起诉诈骗,法院的处理方法如下:1、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银行起诉律师协商不了,那只有应诉了。信用卡逾期后的补救措施:1、持卡人应该及时还清所欠的款项;2、如果是因银行方面的原因,或其他无恶意拖欠信用卡还款的行为造成信用卡还款逾期,持卡人可以向银行申请个人异议处理进行消除;3、要提醒广大持卡人:如果已经产生了不良信用,千万不要想着销卡来清除。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你卡片并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会起诉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
    2023-08-06
    399人看过
  • 如何起诉到法院
    首先,诉讼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并不是立案所需的材料,之所以要带着是因为去法院立案需要验证身份进行安检。如果确实忘带身份证,驾驶证、护照也是可以的。2、被告的主体信息;自然人指你要起诉的侵害你权益的个人。如果你之前就留存其身份证复印件是最好不过的;如果没有的话你可以请这个人户籍所在地的律师帮你到公安局调取,费用基本在人民币200元左右。法人通俗点讲就是公司,公司的基本信息你主要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取。一种方式是到这个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调取机读档案;另一种方式就是去工商局网站查询该公司的详细信息,然后下载打印。3、用于证明你诉讼请求的证据原件;4、民事起诉状,可以手写、可以打印,最后需要原告签字准备好相关材料之后就可以去法院了,因为现在基本上各个法院的立案大厅都会有法官指导公民立案,所以只要把自己需要准备好的必要材料带
    2023-08-02
    496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院如何撤销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行政诉讼法院如何作出判决?行政诉讼法院作出的判决: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3、作出变更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2023-07-07
    386人看过
  • 法院受理诉讼请求后如何处理?
    一、法院受理诉讼请求后如何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023-06-06
    435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后如何执行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对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不自觉履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重大复杂的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案件后,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八条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九条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第二十二条有管辖权的人
    2023-08-07
    35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对依法提起的行政诉讼如何处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行政起诉,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依法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律接收起诉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案件应当立案,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当场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 起诉状内容或者材
    • 人民法院如何处理第三人提起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合并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第三人所提出的诉讼请求,认为合并审理可以避免程序上的重复,节省时间和人力物力,防止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的,可以合并审理。比如,甲与乙订立了租赁房屋的合同,约定甲将房屋出租给乙,后乙因甲未履行合同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第三人丙称自己是房屋的所有人而向甲、乙起诉,这时人民法院可以将这两个诉合并审理。如果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第三人的诉讼请求,认为合并审理并不能同时解决几个方面的问题,也不能
    • 那么,法院如何处理行政诉讼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4
      法院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处理行政诉讼案件:首先决定是否受理;决定立案的,然后开庭审理;然后各方辩论质证;最后,法院公开宣布判决。法院决定不受理的,作出不受理的裁定。
    • 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如何处理?应如何处理?行政诉讼案件一经审理后?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2
      首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 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法关于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基本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4
      行政诉讼受理范围(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