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限制的人员以及范围符合法律规定,且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则条款有效。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能一次性发放吗
协商一致是可以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一般是按月给付的,但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是可以一次性给付的。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是否必须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由双方协商确定,不是必须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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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条款有哪些,竞业禁止条款的效力宁夏在线咨询 2021-03-23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禁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并且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符合竞业禁止适用条件的人员,如果不满足协议签订的主体条件很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2、超过竞业禁止的期限,《劳动法》第24条规定,竞业禁止协议的禁止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则超出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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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与保密条款的关系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14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竞业禁止义务是一种约定义务,竞业禁止义务来源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保密义务则是一种法定义务。 2.限制的行为不同。 3.生效条件不同。竞业禁止协议是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生效条件。保密协议的生效并不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为前提条件,保密协议一般自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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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保守了竞业禁止条款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51、公司的协议里面既有保守商业秘密和其他信息的约定,又有竞业禁止的约定,但并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约定,因此,竞业禁止的规定是无效的,如果你离职时,未支付你任何补偿,你可以到相关的企业工作。2、对于商业秘密的话,即使不签订该协议,你也负有法定的保密义务。3、对于其他信息,如果不是属于商业秘密的,单位的约定也并无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