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多余的安置房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9:40:41 261 人看过

安置结束后意味着被安置人与合同方的法律关系已经结束,那么双方不再互负权利义务。由此,剩余的安置房屋,首先不属于被安置人的。

对于剩余的房屋,开发商有可能是有一部份交政府做安置用,一部份做商业用途,这个现在很常见的情况,这部分利益可能用以抵扣部分开发商的施工费用。

一、安置房和还建房的区别

安置房和还建房的区别如下:

1、交易限制不同:对于安置房,由于其两证的完整性,因此其交易也是可以随时进行的。而还建房的资料往往不齐全,由于办理时间的问题,没有办法进行交易;

2、定义不同:还建房是城市为了统一建设和规划,需要对一些房屋进行拆迁,为了妥善安置拆迁户,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建筑房子分配给原居民,这样的房子就称之为还建房。而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3、产权区别:安置房与一般的还建房不一样,安置房能不能买卖首先要看该房屋是否取得了产权,另外,还需要看当地政府对安置房有没有限制出售的规定。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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