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是公力救济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1:42:03 425 人看过

行政处罚是公力救济,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是需要经过国家机关来进行处理。公力救济: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或者有被侵害之虞时,权利人行使诉讼权,诉请人民法院依民事诉讼和强制执行程序保护自己的权利的措施。

公力救济方式: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公力救济是保护民事权利的主要手段,在能够援用公力救济保护民事权利的场合,则排除适用自力救济。公力救济又可分为公助救济和公权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一、行政处罚中有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1、加罚。加罚是指被处罚的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以在原处罚决定的基础上,增加处罚的幅度,具体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原处罚决定仍应执行。

2、拍卖查封、扣押的财物或者划拨冻结的存款。查封,是指行政机关用封条将被处罚人的财物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扣押,是把被处罚人的财物转移至另外场所,加以扣留,防止被处罚人占有、使用和处分。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后,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其义务,如交纳罚款等,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当事人的财物予以拍卖,以拍卖所得款来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公安、海关、税务等少数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大多数行政机关还没有强制执行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21: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未告知救济途径的后果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一、行政诉讼的上诉期限怎么计算?1、一般性规定(2015年5月1日前起诉期限尚未届满的):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2、一般性规定(2015年5月1日前尚未审结案件的案件):从应当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3、特殊规定:行政机关未告知起诉期限的,起诉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三个月还是六个月就遵循前面的一般性规定),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二、根据法律规定行政不作为可否诉讼行政不作为可诉讼,行政诉讼是由诉讼时效限制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
    2023-03-23
    314人看过
  • 采矿权行政处罚救济规定有哪些
    1、当事人对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都可请求救济,受理行政救济申请的行政机关,在不损害当事人和第三者既得权利的范围内,可以撤销和变更原来的行政决定,也可以在职权范围内作出一个决定代替原来的决定,而且在程序上较之行政诉讼灵活。2、此种救济以活动的实质为标准,凡指在行政法上能够为相对人提供补救的活动,包括行政机关提供的救济和司法机关提供的救济。行政救济是行政法的基本制,有权力必有救济,法律上行政机关和公民之间的平等赖此实现。一、行政救济的途径是什么(一)行政机关救济行政管理相对方依法向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请求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行为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纠正或追求起行责任的一种救济途径。(行政复议)(二)司法机关救济1、行政复议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人就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根据相对人的申请,由该行政主体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
    2023-04-12
    472人看过
  • 加处罚款在行政救济期间应否计算
    被执行人是一家规模不大的塑胶公司,主要生产塑胶产品。2006年3月,其因超经营范围承揽了一桩彩印业务而被当地工商部门罚款13万余元。被执行人因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而没有按指定的期限交纳罚款,并提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审查维持了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单位又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维持了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判决生效后第20天,工商部门即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而此时离处罚决定作出时间已达半年之久,此时所申请的行政处罚罚款数额加上加处罚款数额已达58万元之多。面对如此巨大的处罚数额,被执行人(被处罚单位)抵触情绪很大,认为交纳罚款可以接受,但其寻求行政救济期间的执行罚数额不应当计算。[评析]有人认为,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该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
    2023-05-02
    51人看过
  • 不服行政处分如何救济
    [案例]胡某是公安局的民警,王某是胡某的朋友。王某因与邻居郑某存在矛盾,便请胡某去教训一下郑某。胡某到郑某家以公安民警的身份对郑某进行盘问,郑某要求胡某出示证件,胡某不予理睬。二人遂扭打起来,经鉴定,郑某被打成轻微伤。县公安局对胡某作出了处理:行政拘留10天,同时给予降级处分。胡某不服,向该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县人民政府经过依法审查,受理了胡某就县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所提出的复议申请,而没有受理胡某就县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降级处分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公务员法》第九十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处分
    2023-06-13
    255人看过
  • 税务行政救济
    不可抗力
    一、业务概述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税务行政机关及其税务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赔偿申请书》,1份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无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赔偿请求人请求税务行政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税务行政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法律规定给予赔偿;
    2023-06-07
    160人看过
  • 仲裁属于行政救济吗
    仲裁的类型有很多,而行政仲裁是属于行政救济措施之一,但不是所有的仲裁都是行政救济,劳动仲裁就不属于行政救济措施。行政内救济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救济,在我国包括行政复议、信访、行政仲裁等,主要是指行政复议。行政外救济包括诉讼救济和立法直接实施的救济以及立法机关或其他机关已经形成制度的其他救济途径,在我国主要是指行政诉讼。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二种:(一)行政机关救济行政管理相对方依法向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请求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行为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纠正或追求起行责任的一种救济途径。(行政复议)(二)司法机关救济1、行政复议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人就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根据相对人的申请,由该行政主体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2、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因其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
    2023-06-13
    126人看过
  • 不服环境行政处罚的救济手段有哪些
    在环境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法律救济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行政复议程序是怎么样的?行政复议程序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所遵循的步骤。它在性质上属于行政程序。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相比,具有简易、高效等特点。但是,行政复议作为一种行政裁判制度,又具有准司法
    2023-03-15
    342人看过
  • 行政公益受损与救济缺失
    当前公共利益不断受到政府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的侵害而无法获得相应的法律救济,这就构成了社会矛盾的重要内容之一,但依据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法院无权对这类案件进行审查,致使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出现了尴尬的局面。(一)政府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1.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主要表现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有些没有统一的程序规范,制定主体混乱,越权现象普遍,内容与上级规范性文件抵触,直接给相对人设定义务等等。由于抽象行政行为对象的普遍性和效力的后及性,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将导致同样的侵害在一定范围内连续发生。使众多的相对人遭受损害。从这个意义上讲,抽象行政行为比具体行政行为更具危险性和破坏力。对其合法性的监督和审查也更具迫切性和现实性。但依据现行《行政诉讼法》它们是被排除在受案范围之外的,受害者无法依法对这类违法行为请求司法救济。2.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府违法或不当的规划行为侵害公
    2023-06-06
    128人看过
  • 在面对行政处罚不服时,有哪些救济途径?
    可以。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对行政处罚不服该如何救济对于行政处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对该行政处罚行为提起行政诉讼。除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外,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23-07-12
    175人看过
  • 无救济也无处罚
    行政赔偿
    行政机关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行为人必须有救济的途径,否则,就不应对其予以处罚。这里说的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的违法或不当行为,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国家予以补救的制度。这种救济的途径很多,如相对人请求行政机关改正错误,申诉、声明异议、请愿、申请复议,以及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从广义上说,都可称之为救济。从狭义上说,救济一般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对僵局公司解散的基础------救济无效;公司陷入僵局,并且通过其他救济办法也无法改变现状,解散成为最终的措施。从法律上来看,解散公司的诉讼既不能归入确认之诉,也不同于给付之诉,只能是变更之诉,以清算为目的。我们知道公司是各种关系交织的综合性市场主体,解散公司意味着对公司主体以及同其他市场交易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全面终结,这种诉求的性质是以消灭市场经营主体为出发,牵涉到各方关系,所以要以用尽其他手段救济后仍然不能凑
    2023-07-14
    227人看过
  • 扣除一次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罚吗
    行政处分不是行政处罚的形式。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拘留、其他。依据是诸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一、环境行政处分和环境行政处罚有什么区别?环境行政处分和环境行政处罚虽然都是环境行政主体所作的制裁行为,但两者从根本上说是不同的行政制裁方式,其区别主要表现为:1.制裁的对象不同。环境行政处罚制裁的对象是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环境行政处分的对象仅限于环境行政主体系统内部的公务员。2.采取的形式不同。环境行政处罚的形式有:警告、
    2023-06-19
    365人看过
  • 不服行政处罚怎么办?有哪些救济途径可选?
    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有两种: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持票人的救济途径(一)持票人向法院申报权利并出示票据,以尽早终结公示催告程序。伪报票据丧失行为的存在,使持票人处于尤为不利的境地,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持票人只要在除权判决作出前申报权利,并出示票据,都可以使法院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从而尽早摆脱不利境地。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后,理论上申请人和申报人都可以以对方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申请人是伪报人,明知自己有舞弊行为一般不会起诉,申请人如果不起诉,一般情况下持票人也不起诉对其自身是有利的。因为持票人的根本目的是保护自己的票据权利,阻止票据因除权判决而失效,如果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后没有诉讼发生,持票人便可持票提示付款。但法律
    2023-07-04
    157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执行与救济:普通程序的实践与探讨
    一般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权利和申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包括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财产和经营权等。一般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进行立案,然后进行调查取证。接着,行政机关需要向当事人告知其被处罚的事实、理由以及相关权利,并听取其陈述或者申辩意见。之后,行政机关将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包括对人身自由、财产、经营权等进行限制和剥夺的多种方式,如行政拘留、暂扣营业执照、罚款等。 行 政 处 罚 程 序 包 括 哪 些 步 骤 ?行政处罚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所进行的调查、告知、听取陈述申辩、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 立案:行政机关发现有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当立即决定是否立案。2. 调查:行政机关在立案后
    2023-09-03
    136人看过
  • 行政救济案件分析
    案例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办事处外延寿村农民对政府征用他们的土地给予其补偿的标准过低(政府规定每亩补偿9,000元,他们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每亩补偿费应为30,000元以上)不服,向市政府提出异议,市政府不予理会。之后,农民们依据《行政复议法》向市政府正式申请复议,市政府告知农民: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相对人对征用土地补偿有异议,应向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申请复议,请求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外延寿村农民们土地征用是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故应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裁决。于是,农民们向福建省人民政府提出了复议申请,但福建省人民政府以其批准行为属“内部行为”而不予受理。具体理由是:“省政府对莆田市政府2003年度第五批次征地的闽政地[2003]159号批复文件不过是针对莆田市政府关于征地请示所作的内部批复,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复议不被受
    2023-04-22
    16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行为是否能实现行政处罚救济的公平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2
      行政处罚的救济是保证行政处罚结果合法的方式,行政机关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必须为其提供救济途径,否则,就不应对其实施处罚。例如受到行政处罚的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申请复议、向法院起诉、请求行政赔偿等,就属于救济途径。
    • 行政处罚原则救济原则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4
      根据相关规定,就行政处罚原则救济原则如下: 行政处罚救济原则,是指具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和组织,在行为人违反行政法规,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时,必须为其提供救济途径,否则,就不应对其实施处罚。 目前我们行政处罚的救济方式有:要求举行听证、申请复议、向法院起诉、请求行政赔偿等。
    • 为什么行政处罚的救济是保证行政处罚结果公正的条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14
      行政处罚的创设、实施和救济是行政处罚的三个主要环节。救济是行政处罚三个环节中的第三个环节,是保证行政处罚结果合法、公正的事后补救措施。行政处罚的救济包括行政诉讼救济和行政复议救济两种方式。
    • 问题下行政处罚救济渠道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03
      一、行政处罚救济渠道有哪些? 在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法律救济途径主要有两条: 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不服该行政处罚,应该明确不服提出的方式和时间限定: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当
    • 2022年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05
      1、告知被处罚人(单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院和时效。 2、行政复议单位一般是做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行政诉讼受理法院一般是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