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权益受侵害股东的救济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7:24:10 290 人看过

挂名股东如果故意侵犯隐名股东利益,作为隐名股东首先要对外界确立其实际股东的地位,这种法律风险隐名股东在一开始就应该有所预防,如果没有特别书面约定的话,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在诉讼前首先要确定以下几点:同时符合下列3个条件的,可以确认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

1、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如在公司设立时一起签订内部协议并实际出资;

2、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如已经参加公司股东会议、参与公司股利分配等

3、无其他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如外商出资应按外资企业规定进行审批,否则就不能确认为内资公司的股东。

只有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才能通过司法救济维护隐名股东的合法权益。

(遇法律问题,找专业律师,律师为您排疑解惑维护权益)

一、隐名股东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成为隐名股东的条件: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存在有效协议,并且已经实际出资或者认缴出资;

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

3、其他股东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

4、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二、名义股东承担债务吗

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

1、名义股东对内按照协议承担相应责任,对外承担隐名股东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2、对债权人、对隐名股东、对其他股东按情况承担不同的责任。

3、如果实际出资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则名义出资人需要对公司债务在实际出资人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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