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09年,我答应为我在农村信用社的朋友提供贷款担保。当时,我给他提供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工资存折复印件和工资收入证明。后来得知他名声不好,欠了很多账,我就回去不给他担保,但他利用我的信息在信用社办理贷款业务,个人贷款还不够我代前辈签了名。现在他还没还钱。信用合作社起诉我为第二被告。在这种情况下,我没有亲自在合同上签字和按指纹。我必须承担责任吗?如果我不需要承担责任,信用社已经把我告上了法庭,我该怎么办?律师回答:
如果贷款不是你自己贷款,你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可申请笔迹鉴定,既然信用社已起诉,应积极应诉抗辩。相关法律知识:
特殊情况下如何变更或终止借款合同?
I.贷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贷款经办行、借款人及有关各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合同。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继承人、监护人或者受遗赠人继续履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应当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将抵押物或质押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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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别人贷款填了我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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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别人就用我的手机号贷款,我用承担啥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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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别人贷款75万,我要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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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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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在知道与不知道委托关系存在情况下合同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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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别人担保借款人失踪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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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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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担保人,我需要负责任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4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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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在不知是情况下为其担保是否应承担责任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7承担还款本金责任,利息没有在担保合同和借款合同中体现的指承担本金担保责任。有利息约定的,不超过3分的利率,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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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别人担保了23万,现在人跑了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13《》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