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刑事责任追究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8:12:30 197 人看过

一、安全生产事故刑事责任追究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刑事责任追究规定是判处3年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用工安全生产事故中要追究的是法人代表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

(1)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3)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安全事故责任根据其犯罪行为和犯罪情节,确定其所犯罪名后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是怎样

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包括:

1.事故主体的特定性;

2.事故地域的延展性;

3.事故的破坏性;

4.事故的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是短时间内突然发生的,不同于在某种危害因素长期影响下发生的其他损害事件,如职业病。

5.事故的过失性: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是人的过失造成的事故,同洪水、泥石流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灾害有本质的区别,如因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环境不良、设备隐患等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也应归为过失行为,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员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过失行为,没有立即纠正、排除不良作业因素,放任不良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发生事故。

三、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按照安全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

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2.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农机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0: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安全生产事故相关文章
  •  安全事故是否需要追究责任?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等行政强制措施,出具行政强制措施证明。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对违法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进行处罚,能够确定驾驶员的可以依法处罚。在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公安机关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并出具行政强制措施证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对违法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进行处罚。能够确定驾驶员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处罚。 公 安 机 关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能 否 处 罚 违 法 机 动 车 所 有 人 或 管 理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违法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进行处罚。同时,该条规定也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
    2023-09-13
    450人看过
  • 法律规定谎报安全事故罪责任怎么追究
    构成谎报安全事故罪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谎报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一、中国对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判刑标准如何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判刑标准如下: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消防责任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2023-06-26
    82人看过
  • 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区别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任事故属于刑事责任范畴;然而,生产事故则归属为行政责任领域。2、安全事故可以被理解成由于违反安全制度所导致的各类事故。例如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带,或因疏忽致人意外坠落等等。通常而言,安全生产事故包含了责任事故与非责任事故两大类别。其中,责任事故主要源于操作失误或管理缺失所引发的事故;另一方面,非责任事故则泛指那些无内在责任人且具有突发性、不可预见性的事故,比如由钢筋断裂所引发的质量事故。《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024-04-23
    460人看过
  • 安全事故责任人应当如何被追究责任
    一、安全事故责任人应当如何被追究责任1.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2.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3)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二、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征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征如下:1.事故主体的特定性:仅限于生产经营单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主要包括工矿商贸领域的公司、企业、合伙人、个体户等生产经营单元。2.事故地域的延展性
    2023-07-08
    83人看过
  • 安全事故生产责任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刑法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量刑标准为: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
    2023-03-04
    405人看过
  • 公司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什么
    一、公司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什么安全责任是规定人们在安全生产中应做之事,其通常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定,具体为:1、行政首长负责制:无论政府部门还是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首长,都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总负责人,对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负领导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2、分级责任制:即根据各部门的职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3、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就是将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所涉及的每一个岗位。4、技术责任制:这是预防特大安全事故的技术把关。技术责任制的具体体现是审批制、隐患整改制和三同时制度等。二、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应当怎么处理1、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设备方面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认真
    2023-06-06
    483人看过
  • 工亡可以追究安全责任事故罪吗
    可以被追究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1)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①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③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①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③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2023-06-14
    454人看过
  • 工地出安全事故追究哪些人责任
    一、工地出安全事故追究哪些人责任工地出安全事故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在工地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别为事故者或肇事者(直接责任)、项目安全员(管理责任)、项目经理(领导责任)以及有过错的工人。《建筑法》第七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工地出安全事故后怎么划分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2.重大事故,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3.较大事故,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4.一般事故,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
    2023-11-20
    345人看过
  •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责任吗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24-04-14
    316人看过
  • 安全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避免事故再次发生的关键
    需要根据具体安全事故发生过程当中,没有履行自己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主体来进行主要承担。应该受到责任追究的事故,责任主体主要有4种:(一)事故发生单位;(二)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三)有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四)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消防火灾安全事故责任认定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是火灾发生后,公安消防机构在查明火灾原因的基础上,依法对责任人承担何种责任进行认定的行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和有关检验、鉴定意见等调查情况,及时作出起火原因的认定。对起火原因已经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对起火原因无法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点或者起火部位以及有证据能够排除和不能排除的起火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2023-07-11
    260人看过
  • 一起工地死亡安全事故,责任被追究
    工地死亡一人按照我国事故程度规定应该属于一般事故,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对于一般事故的发生如果是因为主要负责人并没有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对员工尽好管理职责而导致事故发生,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处以相应的罚款,一般会处以一年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同时还会对单位处以罚款,一般是十万到二十万之间的罚款。建筑工地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规定是什么建筑工地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规定是由工伤保险承担赔付的责任。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2023-06-30
    220人看过
  • 工程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归属于谁
    一、工程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归属于谁工程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归属于住建部门。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住建部门实施,是属于行业管理的安全生产范畴。安监局是统筹管理各行业的综合管理部门。工地施工过程出现安全事故应该先报告住建部门的安全监督机构,然后会根据事故的大小及性质作出直接处理或上报的决定的。住建局是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县城乡建设事业的职能部门。二、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发生工程事故的处理如下:1.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2.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事故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停工;3.施工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填写调查报告报监理单位与工程部;4.组织事故原因分析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5.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填写《工程事故处理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
    2023-08-09
    424人看过
  • 责任追究办法:安全事故大小的评估
    较大安全事故的处罚规定是: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以罚款20万元以上50一万元以下的罚款;2、发生重大事故的,处罚50万元以上100一万元以下的罚款;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罚100万元以上500一万元以下的罚款;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挪用资金罪的数额较大标准是什么挪用资金的金额在六至四十万之间的视为是数额较大。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2023-07-11
    354人看过
  • 行知小学校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校园安全工作关系到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发生的校园学生伤害事故说明:没有了师生安全,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将被打乱;没有了师生安全,学校的任何改革都将黯淡无光,一切发展也将失去意义!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抓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一、学校安全事故工作实行层级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重要责任人,班主任、相关教职工是直接责任人。二、学校安全事故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谁主管、谁负责。三、、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安全防范、预警机制(防火、防雷电、防溺水、防盗窃、各种流行性疾病、突发事件);室内外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大型集会等教育教学活动中师生的安全;儿童自我保护,师生交通安全及行为规范等;防毒品、防爱滋病;食品安全(小卖部、食堂);门卫、校园值勤等。四、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对相关人员的处罚是:写出书面
    2023-05-03
    243人看过
换一批
#安全生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产安全事故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该事故是具有人的过失性,和洪水、泥石流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造成的事故有本质上的区别。 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则如下: 1、严格依法认定、适度从严的原则; 2、从实... 更多>

    #安全生产事故
    相关咨询
    • 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追究刑事责任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30
      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安全生产法追究刑事责任标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7
      要看造成的严重后果。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安全生产法第哪些规定了要追究事故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3
      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者,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有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严重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是依照刑法的规定给予刑事制裁。
    • 街道社区发生安全事故,是否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3
      安全事故:因不执行安全制度而引发的事故。如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失足掉落等;责任事故是指操作不当或者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一般来说安全生产事故包括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是指没有主观责任人一般是突发的不可避免的事故质量事故,如钢筋断裂引发的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1)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
    • 最近工厂发生了事故,安全生产事故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明确,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一般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政纪处分,或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处以罚款。 3、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