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辩护书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09:21:19 318 人看过

一、贷款诈骗罪辩护书内容是什么

审判长、合议庭: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高某家属的委托,指派田文昌律师、朱勇辉律师担任高某涉嫌贷款诈骗罪一案的一审辩护人。开庭前,辩护人会见了被告人,详细查阅了案卷,并进行了调查取证。通过今天庭审调查质证,综合本案的全部案情,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高某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具体理由如下:

被告人高某主观上没有贷款诈骗的故意。

刑法第193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从该条款看出,贷款诈骗罪主观上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本案被告人高某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犯罪故意:

1、被告人高某自身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主观故意。

高某本人在历次笔录和当庭陈述中从未有过想非法占有银行贷款的供述,且事实上高某也没有非法获得中信深圳分行的贷款。何某也没有给过高某任何好处。

2、被告人高某也没有帮助被告人何某非法占有贷款的主观故意。

何某没有其要高某帮助他骗取银行贷款的供述,高某也没有其帮助何某骗取银行贷款的供述。

起诉书对高某帮助何某诈骗银行贷款的主观状态是一种推断,无证据支持。

3、根据本案证据,我们必须注意到一个重要的事实基础,在本案中,被告人何某和被告人高某在主观方面的想法是不同的:

何某在向中信深圳分行申请办理保兑仓业务过程中,在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造假行为与中信深圳分行签约,取得了中信深圳分行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后何某又冒用长城公司名义领取承兑汇票,并通过造假进行背书后将汇票贴现,造成中信深圳分行贷款损失。从这个过程中看,何某造假骗取银行贷款的意图非常明显。

反观高某,之所以介入此事,其主观上是从工作角度出发,一方面他作为长城公司主管营销的副总经理,要扩大公司销售规模;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使公司的经销商摩登公司更多地经销长城葡萄酒。因此,高某个人对摩登公司向银行申请保兑仓业务是支持的。但是,高某支持何某向银行申请保兑仓业务,并不等于高某支持何某造假,事实上,高某对何某的造假行为事前事后都不知情,高某主观上仅仅是出于工作职责和业务需要的考虑而已。

根据刑法第25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因此,认定共同犯罪,要求犯罪参与人在主观故意上是一致的,即在积极追求一个共同的犯罪目的前提下,分别实施各自的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形下,才构成共同犯罪。

本案中,二被告人的想法各不相同,何某主观上有造假的故意,而高某主观上则是从正常工作角度出发,二被告人主观想法明显不同,没有共同的故意,不是共同犯罪。因此,应根据二被告人各自的主观故意和各自的行为,适用相应的法律,分别认定两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高某的行为与本案被告人何某之间既无骗取贷款的共同故意,也无骗取贷款的共同行为,并且,银行资金损失发生在何某以造假手段冒用长城公司名义取得承兑汇票的环节,与三方签订及履行《保兑仓业务合作协议书》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此,无论在主观认识上还是在客观行为上,高某的行为都不符合也不可能符合与何某的行为构成共犯的法定要件。请求法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判决被告人高某无罪。

以上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参考采纳。

被告人高某的辩护人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田xx朱xx

年月日

二、贷款诈骗罪法律处罚

一般处罚

自然人犯本罪的,没收财产。

情节严重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情节特别严重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参照《解释》,前者即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后者即情节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2)携带贷款逃跑的;(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三、贷款诈骗罪区别

合同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虽然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财物的欺诈性犯罪,但两者之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1、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尽管两者侵犯的都是复杂客体,且都包括侵犯了财产所有权,但侧重点不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合同监管制度;而贷款诈骗罪侵犯的客体则主要是金融管理秩序。

2、两者发生的场合不同。合同诈骗罪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而贷款诈骗罪发生在行为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过程中。

3、两者侵害的直接对象有所不同。合同诈骗罪直接侵害的对象是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贷款;而贷款诈骗罪侵害的对象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在法条的规定内容中有包容交叉之处,即法条竞合的现象。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由于贷款合同相对于一般合同是特殊合同,所以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诈骗罪,相对于合同诈骗罪是特别法,二者法条竞合时,优先适用贷款诈骗罪。如:以钱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为了骗得一笔巨款逃往国外,伪造一个担保合同,以某市经济开发区股份有限发展公司的名义,向某合作发展银行申请贷款。由于银行工作人员审查不严,同意了钱某获得20万元巨额贷款后即逃往国外。在这个案例中,以钱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其行为既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又是用欺骗手段骗取了银行贷款,因而同时触犯了刑法有关一般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的规定,产生了法条竞合现象。对钱某等人的行为,应以贷款诈骗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9: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贷款诈骗相关文章
  • 构不成诈骗罪的辩护意见的内容是什么?
    一、构不成诈骗罪的辩护意见的内容是什么诈骗罪的刑事辩护意见书包含的内容有:当事人和辩护人双方基本的详细个人信息,案件事实经过,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或者虽然刚才犯罪但是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事实与依据,申请从轻,减轻处理的要求,申请日期,签字盖章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2
    2023-04-20
    162人看过
  • 诈骗罪一审辩护词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诈骗罪一审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xx父亲的委托,并经被告人的同意,担任本案一审辩护人。在我们接受委托后,我们会见了本案被告人,查阅了案卷,在充分研究案情的基础上,刚才又通过庭审调查,对本案有了更深刻了解。针对本案的实际情况,我们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辩护意见。我们认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xx构成的诈骗罪是没有异议的。但根据本案的整个案件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我们认为被告人滕烨具有从轻或减轻的情节,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在量刑时参考。1、被告人在本案中是属于从犯的地位,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从刚才庭审调查查明,结合本案的起因来讲,是由另一犯罪嫌疑人(xx在逃)组织的,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被告人滕烨也仅处于次要作用。从2009年春节刚过,被告人xx准备外出打工,而本案的另一共同犯罪嫌疑人xx就打电话叫xx出来作案并同时租来出
    2023-03-29
    143人看过
  • 贷款诈骗罪立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失效,暂未出台关于贷款诈骗罪的有关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2023-04-21
    368人看过
  • 掩饰隐瞒诈骗犯罪所得罪辩护词内容是什么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依法接受被告人委托,作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的辩护人,依法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接受委托后,辩护人认真查阅了本案卷宗,并多次向被告人了解案件事实,结合今天的庭审情况,现就本案事实和法律适用,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给予考虑:2、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罪名没有异议。3、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且有法定、酌定从轻的情节,量刑时应予以充分考虑。4、首先、被告人主观上没有犯罪的直接故意,主观恶性较小。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被告人在主观认识上并没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主观故意,在不明知涉案物品是赃物的情况下,不知不觉中做
    2023-02-07
    95人看过
  • 掩饰隐瞒诈骗犯罪所得罪辩护词内容是什么?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依法接受被告人委托,作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的辩护人,依法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接受委托后,辩护人认真查阅了本案卷宗,并多次向被告人了解案件事实,结合今天的庭审情况,现就本案事实和法律适用,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给予考虑:2、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罪名没有异议。3、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且有法定、酌定从轻的情节,量刑时应予以充分考虑。4、首先、被告人主观上没有犯罪的直接故意,主观恶性较小。一、刑诉法其他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
    2023-03-07
    237人看过
  • 诈骗罪辩护词模板内容有哪些?
    一、诈骗罪辩护词模板内容有哪些?诈骗罪的辩护词内容主要包括当事人及辩护人信息、辩护意见、基本案情、法律依据等,案件辩护词是辩护人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中,按照法定程序,为履行其职责,向法庭发表的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庭演说词。任何人在遭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都有权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论。二、诈骗罪辩护词具体格式是什么?1、首部(1)标题。首行要写明标题(2)呼告语。(3)前言。主要包括三项内容:1、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出庭的根据;2、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辩护内容的来源;3、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具体表述如:“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经过认真的调查和严密的分析,认为,本案事实不清,存在诸多疑点,难以定案。现
    2023-04-13
    373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贷款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更多>

    #贷款诈骗
    相关咨询
    • 贷款诈骗罪辩护书内容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1-11
      审判长、合议庭: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高某家属的委托,指派田文昌律师、朱勇辉律师担任高某涉嫌贷款诈骗罪一案的一审辩护人。开庭前,辩护人会见了被告人,详细查阅了案卷,并进行了调查取证。通过今天庭审调查质证,综合本案的全部案情,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高某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具体理由如下: 被告人高某主观上没有贷款诈骗的故意。 刑法第193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的行
    • 贷款诈骗罪的辩护方式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6-29
      涉贷款诈骗罪案件的辩护方向是比较明确的。从犯罪构成要件的角度,其核心无罪辩点主要有两点: 1、客观上行为人是否通过欺骗手段,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2、主观上行为人是否具有贷款诈骗的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而主客观要件只要有一个不构成,行为人即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当然是否符合贷款诈骗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是需要控方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的。辩护律师具有无罪思维,才能在最大限度上发现当事人的无罪
    • 贷款诈骗罪罪轻辩护词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21
      1、贷款诈骗罪,一般处五年以下刑罚,以下是相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 什么是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4
      首先要了解诈骗罪的界限: 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仅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而诈骗罪的对象既包括货币,亦包括财物,对象不仅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范围比贷款诈骗罪广泛得多。 2、发生的领域不同。本罪发生在金融领域进行贷款的过程中;而诈骗罪的领域范围则极为广泛,可以涉及任何领域,自然也包括金融领域在内。 3、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不仅会对国家、公众贷款的所有权造成侵害
    • 贷款诈骗中介无罪辩护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7
      按照以上资讯内容第一问,A按时还清了贷款利息和本金,按照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律师可以非法占有目不成立做无罪辩护,将欺诈骗取贷款行为归于贷款民事欺诈行为类别。但对于您,问题则比较复杂,作为贷款中介操作方,您对A是否能按时足额还贷是否有事先的事实依据或保证将是判断罪与非罪的重要节点。 对于第二问,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与无法按时还款之间是一对矛盾体,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几乎不能成立,没法非法占有目的没有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