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私下购买经济适用房房号法院认定协议无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4:02:43 299 人看过

?来源:北京晚报作者:周明杰李思2007年08月01日

??北京房价的不断攀升使经济适用房成为很多购房者的首选,而经济适用房购买难度也让很多人选择了类似私下转让房号等方式,但今后您要选择私底下买房号可要考虑好风险了:这种私下买卖房号的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记者今天(31日)从朝阳法院了解到,朝阳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私下转让购买经济适用房房号而引发的案件,法院认定私下转让购买经济适用房房号协议无效,判决转让者王某返还原告购房名额转让金8万元、联系人邢某返还原告李某购房名额转让金2.3万元。

??2006年9月25日,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签订了《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一份,约定王某将自己在朝阳区垡头地区翠城经济适用房E区范围内部分住房的购买权转让给李某,李某一次性向王某支付人民币8万元整,作为将购买经济适用房名额转让给自己的补偿,此后,李某又向联系人邢某支付了转让金23000元。邢某向原告出具了收据。李某在与王某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前未经过有关部门的购房资格审查,后李某拿着转让的房号去购买房子时遭拒。李某现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与王某签订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无效,要求王某、邢某返还自己的房号转让金。

??朝阳法院认为,王某将购房权私自转让给没有购房资格的李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关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规定,客观上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妨碍了其他符合购房条件人的购买权。而李某与王某之间所签订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损害了社会公共的利益,故被认定为无效。

??判决后,原告及二被告均未提起上诉,上述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适用房相关文章
  • 北京经济适用房购买流程和相关政策
    北京经济适用房购买流程因每地都不一样,所以我们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京政办发〔1999〕4号文件,开发建设单位预售经济适用房应当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开发商销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限价的政策,开发建设单位只可在最高限价以内调整不同楼层和朝向房屋的价格。具体的程序是:(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
    2023-06-10
    392人看过
  • 私买房号协议被判无效
    2007年08月01日0120新京报本报讯(记者陈俊杰通讯员李思)房价的不断攀升使得价格相对较低的经济适用房成为购房者首选,代表购房权的房号也逐渐成为一种紧缺资源。很多购房者私下购买房号以期达到买房目的,但事实上这种转卖却不具备法律效力。昨日,朝阳法院判决一个私下转让购买经济适用房房号的协议无效,解除双方协议,并判决转让者返还转让金。去年9月25日,李某与王某签订了《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一份,约定王某将自己在朝阳区垡头地区翠城经济适用房E区范围内部分住房的购买权转让给李某;李某一次性向王某支付人民币8万元整,作为购买经济适用房名额转让的补偿;此后,李某又向联系人邢某支付了23000元。事实上,转卖是李、王两人的私下行为,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购房资格审查。因此,当李某拿着转让的房号去购买房子时,因资格不符被拒。李某现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与王某签订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无效,判决王某、邢某返还房
    2023-06-10
    375人看过
  • 北京房子为经济适用房,无法买卖,离婚如何分配
    一、北京房子为经济适用房,无法买卖,离婚如何分配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确定了法定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归属后,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的问题就解决了一半。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参照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归谁。如果是夫妻个人财产的,则离婚经济适
    2023-03-31
    438人看过
  • 买卖经济适用房获利主体不适格协议无效
    2006101993606作者:赵志经济适用房的买卖必须符合一定的价格与主体条件,采用种种形式规避这些限制性法律规范的,则可能引起各种纠纷。近日,大兴法院审结一起买卖经济适用房的案件,判决买卖协议无效,潘某退还闫某定金1万元。潘某系黑龙江省农民,2003年以其北京表弟郭某的名义用15万元购买了位于北京大兴经济适用房一套。2005年8月,潘某以26万元的价格将该套经济适用房卖与闫某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闫某并支付定金1万元。该房屋买卖协议中郭某的名字为潘某所代签。后闫某得知国家对经济适用房限制出售,故其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其与潘某签订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无效并返还定金。法院审理后认为,潘某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虽然房屋所有权证书办在郭某名下,但该购房款系潘某所支付,实际也由潘某支配、占用该房屋,潘某实际是该房屋的事实上的产权人。但根据《北京市关于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3-04-22
    247人看过
  • 私下交易经适房起纠纷,法院判决签订协议无效
    4月30日,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原告沈某、徐某与被告马某、陆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这是一起因私下交易经济适用房而引发纠纷的案件。此前,该院已对涉案房屋进行了查封。据了解,涉案经济适用房的实际购买者为原告夫妇,名义购买者为被告夫妇。原告沈启华为杭州电力广告有限公司职工,马玉根为杭州市电力局退休职工,两人原是同事。原告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被告具有认购经济适用房的资格,经申报,认购了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的经济适用房一套,但无资金购买。2006年5月23日,原被告双方就该经济适用房达成转让协议,约定房屋购房款519743.95元由原告支付,协议签订后原告再借给被告31000元。被告取得的购房合同、购房款收据及相关房屋产权证件等均应及时交付原告,由原告支付相关费用,经济适用房交付使用后由原告无偿使用,按国家政策允许上市交易时被告应及时无条件的将产权过户给原告,费用由原告
    2023-06-10
    439人看过
  • 北京经济适用房新规促成“回购”热
    文章提供了包括北京经济适用房新规促成“回购”热: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草案公布;同时文章提供了包括北京经济适用房,北京经济适用房新规促成“回购”热,北京经济适用房回购等相关信息咨询。6月7日,《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草案公布,几天来引起了广泛的社会议论。这部“严”字当头的草案,能否把经济适用房制度从存废之争的泥淖中解救出来?有关人士认为,草案如果通过,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标准的群体肯定会缩小。这无疑会把相当一部分原先符合条件的家庭拒之门外。但严格申请条件对于充分发挥经济适用房的住房保障功能肯定有积极作用,过去经济适用房买卖中出现很多违规现象,就是与申请条件粗放有关。但据了解,北京市政府还从未公开过这个城市里究竟有多少人需要保障性住房。北京市建委一位工作人员甚至表示:公开草案征求意见,某种程度上也是政府在试水。此外,按照规划,未来3年北京市要建造1000万平方米的经
    2023-06-10
    351人看过
  • 北京经济适用房两级化
    文章分析了北京经济适用房两级化:一边是已售经济适用房出现“高租售率”和大量闲置的“豪宅”;一边却是经济适用房“一房难求”;同时文章还提供包括北京经济适用房,北京经济适用房两级化,北京经济适用房两级化问题等相关信息咨询。最近发生在北京天通苑经济适用房项目上的“放号风波”,引发人们对购买经济适用房“排队之累”的反思:大批缺房或无房户何时不再彻夜排队?已售经济适用房到底卖给谁了?惊奇地发现:一边是已售经济适用房出现“高租售率”和大量闲置的“豪宅”;一边却是经济适用房“一房难求”。不少居民质问:谁来对“变味”的经济适用房负责?位于北京昌平区的回龙观文化住宅区,我们以购房人身份随北京房产交易中心第六分中心的工作人员来到云趣园二区,探看了一户188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此房网上标明售价75万元,房主的备注信息称:“精装修花费30万元”。走进这套四室二卫一厅的房子,女房主如数家珍:当时买房花了近6
    2023-06-10
    485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二十七条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
    2023-08-17
    351人看过
  • 北京经济适用房暂停销售
    某章分析了北京经济适用房暂停销售的说法:不再对外销售经济适用房,新建的经济适用房,全部按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专卖给特定的拆迁对象;同时某章还提供了包括北京经济适用房,北京经济适用房暂停销售,经济适用房暂停销售等信息咨询。北京翠城、瑞海新城、天通苑、百子湾1号等经济适用房售楼处,除保安和个别人外,显得异常冷清。据记者调查,这些项目的开发商近期都称,不再对外销售经济适用房,新建的经济适用房,全部按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专卖给特定的拆迁对象。这位人士表示,北京正在酝酿全新的经济适用房政策,现有的经济适用房对外销售目前已暂时叫停。未来经济适用房将主要满足国家重点工程搬迁、奥运建设搬迁、城区危旧房改造和某化保护区搬迁范围内的居民,由市政府统一分片、分区销售。有专家表示,考虑到计划中的经济适用房,连拆迁户的需求都满足不了,因此非拆迁户未来买经济适用房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经济适用住房,按照定位是适合于中低收入家庭承
    2023-06-10
    249人看过
  • 北京不会停建经济适用房
    文章分析了北京不会停建经济适用房,将对购买人进行规范:北京市建委开发办住宅处处长孙新欣日前表示,停止开发经济适用房将导致更多的问题,北京将不会停建经济适用房,政府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供应;同时文章还提供包括北京经济适用房,北京不会停建经济适用房,停建经济适用房等相关信息咨询。北京不会停建经济适用房今年将从个税、民政和公积金上对购买人进行规范据新华社3月9日电(谢炜容安才)针对有政协委员提出的停建经济适用房的建议,北京市建委开发办住宅处处长孙新欣日前表示,停止开发经济适用房将导致更多的问题,北京将不会停建经济适用房,政府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供应。“当然,北京的经济适用房不是没有毛病,比如说户型太大,被高收入的人买了。”孙新欣说,应该用历史的眼光看问题。经济适用房是在我国停止福利分房的背景下产生的,当时一直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鼓励老百姓消费。一些经济适用房被机关团体买去作为最后
    2023-06-10
    94人看过
  • 北京自住房是不是经济适用房
    一、北京自住房是不是经济适用房自住房不是经济适用房,两者之间有一定的区别。二、自住房于经济适用房的区别(一)自住房1、要有一定的购买条件根据所在城市颁布的住房限购政策进行判定是否具有购买房屋的资格。一般对名下是否有房产,是否连续缴纳一定年限该地社保等都有严格要求,可以参考当地政府部门文件。2、优点销售对象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还有就是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二)经济适用房1、购买条件极为严苛对于申请人是家庭总资产净值、人均居住面积、年收入等等都有详细具体的规定,只有全部满足条件才拥有购买的资格。2、不能从事除自住外的任何事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对于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2023-05-10
    211人看过
  • 申请北京市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五大步骤
    购房申请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在现行政策下,申请北京市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需要五大大步骤:一、按类领表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己到新浪房产频道经济适用房专题中下载栏下载。二、领表填表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
    2023-06-10
    128人看过
  • 北京天通苑经济适用房放号万人空巷(一)
    文章分析了北京天通苑经济适用房放号万人空巷:昨天凌晨四时许,天通苑开发商开始向待购天通苑经济适用房的市民放号;同时文章分析了北京天通苑经济适用房,北京天通苑经济适用房放号万人空巷,北京天通苑经济适用房放号等相关信息咨询。一位排队的市民介绍,凌晨四点,开发商开启了甲4号楼一块铁护栏,让在楼下排队的人进去,开始放号。过了一段时间,千余名排号者都往铁护栏挤,眼见就要挤垮护栏。保安人员立即要求停止放号,到早上6时许,开发商再次恢复放号,一个小时放四五百个号。下午3时多,开发商在护栏外挂出放完的告示,要求停止继续排队。此时护栏外只剩上百人,都是昨天才赶到的。工作人员介绍,还有数百个号,所以这些市民肯定都能拿到号。到下午3时40分许,开发商开始撤台,这时有数人冲破铁护栏,强行取号,最后发出的是4200多号。一位工作人员解释,因为还有东西城的拆迁屋要做安排,所以加起来已经超过了5000个号。现场一位保安
    2023-06-10
    418人看过
  • 北京经济适用房能否进行买卖交易?
    可以买卖,但是,这有条件限制。一、如果已经转为个人完全产权的,这个就完全由个人处置,买卖转让或者赠予等等。这是可以买卖的。二、没有完全产权的有两种情况。1、完全住够满五年的,可以申请产权,变更登记后可以买卖、转让或者赠予。2、不满五年的,这个还不是自己所有的产权,相关部门是可以按照一定程序收回的。这个是不能够由个人买卖的。三、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以后经济适用房有两个方案,要么上交80%的税,或者以后如果你卖的话国家有优先权收回此房屋的,并且经济适用房如果交易的话需要你当初和国家签订的经济适用房合同上面的日期满5年之后才能上市交易。这种只能在五年后,才能由个人买卖。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的价格管理1、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
    2023-07-07
    37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售等环节。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 更多>

    #经济适用房
    相关咨询
    • 北京经济适用房、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以及北京市的两限房是否可以购买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05
      看你的总体条件,经济适用房是便宜,但是你不符合这个的条件,所以就不用考虑了!两限房的话,就要看你是不是独生子女了,如果是,可以带父母申请,如果不是,那两限房你也还得等结婚或者30岁以后再考虑了!假设你是独生子女,家庭总资产什么的也满足条件,那就尽快拿着你的身份证跟户口本去你户口所在街道领取申请表格,具体需要什么材料他们会详细的告诉你的,至于你问能不能在西城区买房,这个就别想了,西城区怎么可能有两限
    • 经济适用房私下协议有效吗,有没有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19
      经济适用房私下协议无效,只能通过公开协议的方式来处理。也就是说,如果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就经济适用房达成私下协议的,此时该协议由于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因为经济适用房的处理不能达成私下协议。
    • 经济适用房有没有私下协议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7
      私下签订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协议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经济适用房的居住者没有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够私下进行交易,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出资建造的,针对的是城市生活中的中低收入人群。
    • 经济适用房未满多长时间使私下转让协议无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3
      1、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时间使私下转让协议无效。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对于已经住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百分之十补交综合地价款。 2、对于尚未住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3、已
    • 私下签订的经济适用房协议可以买卖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9
      经济适用房私下转让协议,在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情形下,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