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出境人员在境外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工伤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20:10:53 129 人看过

出国、出境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国内并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在境外负伤、致残或者死亡时,应当由境外有关方面承担伤害赔偿责任的,我国有关单位应当向外方索取伤害赔偿。外方给付的赔偿金应归被保险人或者其亲属所有,但需偿还有关单位垫付的费用。获得境外伤害赔偿的,不再享受国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境外伤害赔偿金低于国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其差额部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23: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人相关文章
  • 员工工伤都享受哪些待遇伤残、死亡又有什么待遇
    一、员工工伤都享受哪些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二、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
    2023-03-01
    70人看过
  • 限制外国人或中国公民出境的审批权限如何确定
    限制外国人或中国公民出境的审批权限如下:1、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并需要究查法律责任的,其限制出境的决定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国家安全厅、局批准。2、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并需要究查法律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决定限制出境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3、国家安全机关对某些外国人或中国公民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时,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一、有民事纠纷的能出国吗如果法院下达了“限制出境令”,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没有了结案件前是不能出境的。《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
    2023-03-29
    106人看过
  • 致残7-10级的工伤待遇如何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
    2023-06-28
    92人看过
  • 公派出国人员境外牺牲或病故时应如何处理?
    根据1981年《国务院关于驻外、援外人员在国外牺牲、病故善后工作的暂行规定》(国发[1981]147号)的规定,驻在国或有关当局给予死者以赔偿金时,原则上归死者的遗属所有,应全部转回国内由主管部门负责转交。国内的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不再发给,但驻在国的赔偿金(抚恤金)低于国内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时,不足之数应补齐,国内的丧葬费照发。出国人员发生工伤怎么办出国、出境人员在国外期间出现工伤,按照《国务院关于驻外、援外人员在国外牺牲、病故善后工作的暂行规定》(国发[1981]147号)和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6]266号)的规定,应该按照以下情形处理:1、出国、出境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国内并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境外负伤、致残或死亡时,应由境外有关方面承担伤亡赔偿责任的,应向外方索取赔偿。外方给付的赔偿金归当事人或其亲属所有,但需要偿还国内垫付费
    2023-08-17
    65人看过
  • 公务员非法出境或违规滞留境外情节严重者开除
    国务院总理温总理日前签署第495号国务院令,公布《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公务员有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行为,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三)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四)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五)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六)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有前款第(六)项规定行为的,给予开除处分;有前款第(一)项、第
    2023-06-06
    197人看过
  •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可以汇出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十一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隐名外国股东中途离开公司,怎么请求分红实际中,就我国的隐名投资人,因为隐名股东为实际出资人,根据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投资所得的收益其实要归隐名股东所有。司法解释中也明确了投资收益的归属,并强调名义股东以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隐名股东权益的,法院不会予以支持。而在外投资企业领域,隐名股东请求名义股东按协议给付外商投资企业已分配的利润及其他权益的,法院也会予以支持。所以,外商隐名股东请求分红,与是否离开公司没有关系,有关系的是显名投资人与隐名投资人(股东之间
    2023-06-13
    472人看过
  • 限期离境或者驱逐出境的范围
    限期离境和驱逐出境的范围境外人员。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一、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标准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标准:实施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为,客体有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侵害;客观方面实施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犯罪行为;存在主观方面的故意。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为境外窃取情报罪最少
    2023-06-24
    245人看过
  • 唐山工伤人员如何领取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鉴定伤残定级后由企业劳资人员每月1-5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唐山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工伤待遇支付柜台为工伤职工申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复印件;3、《工伤职工本人缴费工资核定表》;4、工伤职工公民身份证复印件;5、鉴定费票据原件贴于粘贴单上;6、1-4级人员领取伤残津贴需提供本人的农业银行卡号(每月25日发放伤残津贴)。提供手续后即时办理,如有问题,当场告知。一、工伤的补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①享受条件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以及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②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相当于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的7至27个月。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
    2023-03-05
    472人看过
  • 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出境入境管理怎样处理
    一、哪些人可以作为行政案件审核人员1、法制员或者办案部门指定的人员、办案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的人员可以作为行政案件审核人员。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二、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1、立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处理:执法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举报、投诉及违法、违规行为人主动交代的适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违规案件,经查明情况属实,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机关交办或相关行政机关书面提请处理的违法、违规案件,经审查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情节明显轻微,经教育当场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立案。2、调查取证。立案后,执法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以进
    2023-04-04
    416人看过
  • 如何申请限制外国人出境
    1、限制出境措施的采取,应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原则,以法院依职权采取为例外。申请应书面提出,载明申请保全的事项、事实和理由,并应附有相关证据(护照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资料)。2、当事人在向法院提出申请的同时,应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人拒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其申请。至于担保的方式、数额等,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法院审查决定。3、审查与执行法院应对申请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应符合:(1)被申请人与未了结民事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2)有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的必要性,被申请人有借出境逃避民事责任的可能,如不限制其出境,将导致案件无法顺利审理,或有效裁判无法执行。但限制出境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身自由,甚至有时会在国际上造成一定的影响,宜依法从严掌握。对境外企业法人在我国有尚未了结的经济纠纷案件,可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业务的主管人员依法限制出境。对在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如果该企业
    2023-04-16
    163人看过
  • 出入境证件罪偷越国(边)境人员的刑罚规定
    一是对于一般犯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是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策划、领导、指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犯罪分子;2.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是指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三次或者三次以上的或者组织众多的人偷越国(边)境的;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是指在组织偷越国(边)境过程中,由于运输工具出现故障等原因导致伤亡事故或者导致被组织人自杀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后果的;4.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是指采取强制方法对被组织人人身自由进行剥夺和限制的;5.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是指对边防、海防等依法执行检查任务的人员实施殴打、伤害、杀害等暴力行为或者以暴力等相威胁,抗拒检查的;6.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是指以牟利为目
    2023-07-05
    375人看过
  • 出境工作的工伤保险如何处理?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一、劳务派遣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后待遇享受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凡是职工在上下班必经路线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后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无论该职工及其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该职工都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有关的工伤待遇。如该职工及所在用人单位已参加了工伤保险的,有关的工伤待遇按当地规定执行;如该职工及所在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的工伤待遇则由该职工的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
    2023-06-24
    164人看过
  • 在职工负伤后的多少天内,若出现死亡,应该如何填报或补报?
    职工负伤后三十天内死亡的应作为死亡事故填报或补报。职工死亡和负伤可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车祸致人死亡事故应怎样处理大约需要一个月左右。处理流程: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对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时起24小时内办理立案或不予立案手续。《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
    2023-07-11
    225人看过
  • 大庆因工死亡或1-4级伤残职工死亡待遇申请材料
    因工死亡或1-4级伤残职工死亡1、工伤、职业病认定决定书(原件2、医疗费收据、门诊的需处方底联、住院的需出院证、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单必须有用药明细)或处方底联3、(医疗)死亡证明、通知书4、被供养人户口薄原件、复印件一张、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无生活来源证明5、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寡老人或孤儿证明6、养子女的公证书7、工亡者身份证复印件8、交通事故(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2)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3)保险公司赔偿明细9、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结论10、供养人本人工商银行的银行卡个人业务凭证(签单)、工亡人员单位的银行账户信息表11、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遗属生存证明
    2023-05-30
    18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人
    词条

    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 保险人根据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时,一般可不退还其已收取的保险费,并有权在其保... 更多>

    #保险人
    相关咨询
    • 属于工伤出国、出境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国内负伤、致残或者死亡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3
      属于工伤出国、出境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国内并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境外负伤、致残或者死亡时,应当由境外有关方面承担伤害赔偿责任的,我国有关单位应当向外方索取伤害赔偿。外方给付的赔偿金应归当事人或者其亲属所有,但需偿还有关单位垫付的费用。对于获得境外伤害赔偿的,国内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有关单位或者国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本办法发给其他待遇。境外伤害赔偿金低于国内工伤保
    • 出国、出境人员的待遇如何办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0
      t出国、出境人员在国外期间出现工伤,按照《国务院关于驻外、援外人员在国外牺牲、病故善后工作的暂行规定》(国发[1981]147号)和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6]266号)的规定, (1)出国、出境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国内并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境外负伤、致残或死亡时,应由境外有关方面承担伤亡赔偿责任的,应向外方索取赔偿。外方给付的赔偿金归当事人或其亲属所有,但需
    • 出国、出境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国内与境内工伤人员致残的如何寻求赔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6
      可以向所在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单位有义务协助亲属(或委托人,一般不超过2人)办理后事,合理费用由单位承担。可以根据法释〔2001〕7号规定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出国、出境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国内并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境外负伤、致残或者死亡时,应当由境外有关方面承担伤害赔偿责任的,我国有关单位应当向外方索取伤害赔偿。外方给付的赔偿金应归当事人或者其亲属所有,但需偿还有关单位垫付的费用。 对于获得境外伤害
    • 在国外出境打工的职工有工伤保险待遇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3
      从业人员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按《实施办法》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出国、出境人员在国外期间出现工伤,如何确定工伤赔偿的数额与方式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出国、出境人员在国外期间出现工伤,按照《国务院关于驻外、援外人员在国外牺牲、病故善后工作的暂行规定》(国发[1981]147号)和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6]266号)的规定,应该按照以下情形处理:(1)出国、出境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国内并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境外负伤、致残或死亡时,应由境外有关方面承担伤亡赔偿责任的,应向外方索取赔偿。外方给付的赔偿金归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