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相对人的意义与作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5:44:31 454 人看过

善意的相对人指善意的第三人。这里的善意是民法的概念,具有民法的特殊意义,不能用我们所谓的口头善意来解释。主要是指合同的相对人或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第三人,因为别人没有过错,不能归咎于自己的行为,以获得一定的财产或利益。民法中有所谓的善意是指没有过错。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法律关系中其他人的权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中法人章程可以对抗善意相对人吗

民法典中法人章程可以对抗善意相对人,同时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也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五条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9: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定代表人相关文章
  • 两税法的作用与意义
    两税法是中国古代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赋税制度改革:两税法将唐中期以来名目繁多的杂税统一为户税和地税两种,并规定“此外敛者,以枉法论”,这样既简化了征税名目,又可使赋税相对稳定,在一定时期内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同时从制度上杜绝了官吏从中作弊乱摊派的可能,使人民的负担有所减轻。两税法规定贵族、官僚、客户、商人都要交税,这就扩大了税源(这也是制定两税法的目的之一),此外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把原来按丁征税转入按贫富征税,立法原则较为公平,很显然比租庸调制一律按丁征税合理。一、装修补偿款避税合法吗不合法。避税是违反税法的行为。避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不完善之处,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人为安排,以达到规避或减轻缴纳税款的目的的行为,其后果是造成国家收入的直接损失,扩大了利用外资的代价,破坏了公平、合理的税收原则,使得国家社会的收入和分配发生扭曲。二
    2023-06-23
    307人看过
  • 法人章程可以对抗善意相对人吗
    法人章程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二、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章程与规则的关系类似于宪法和法律。三、法人具有以下特征:1、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3、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贸易公司的法人要承担责任吗贸易公司的法人,是否要承担责任需根据情况来决定。法人是组织,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法人具有的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种民事活动,且法人具有独立的权益,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二、公
    2023-02-04
    291人看过
  • 结婚证的作用与意义
    结婚证能够证明两人之间有婚姻关系,有夫妻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如财产继承、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债权债务以及工作调动等情形,都需要结婚证来证明。特别是一些涉及到侵害婚姻关系的,如重婚,要告对方,没有结婚证是不行的。一、如何让对方离婚让对方离婚的方式如下: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两寸免冠照片,去结婚证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2、诉讼离婚。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只能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一、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如下: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二、离婚之后夫妻之
    2023-03-28
    481人看过
  • 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多长时间
    一、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多长时间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都可以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然二者却有质的不同,主要为:(一)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无需事事由法律特别规定,只需符合法院受案范围的请求权,均可援用诉讼时效。除斥期间需由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未做特别规定的,当事人不能援用除斥期间;(三)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延长的制度,除斥期间则无,是固定不变的,故除斥期间又有不变期间之称;(四)诉讼时效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当事人的请求权依然存在,只不过是被请求权人产生时效届满的抗辩权,可以据此对抗请求权人的请求。除斥期间届满,当事人消灭的是实体
    2023-05-03
    276人看过
  • 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行驶条件
    一、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行驶条件《民法典》规定了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情况,善意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追认,也有权撤销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本条的追认,是指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事后予以承认的一种单方意思表示。被代理人的追认应当以明示的意思表示向相对人作出,如果仅向无代理权人作出意思表示,也必须使相对人知道后才能产生法律效果。一旦被代理人作出追认,因无权代理所订立的合同就从成立时起产生法律效力。追认权是被代理人的一项权利,被代理人既有权作出追认,也可以拒绝追认,如果被代理人明确地表示拒绝追认,那么因无权代理而签订的合同就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就应该由行为人自己承担。二、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五年的起点时间《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
    2023-05-03
    304人看过
  • 论标准合同的意义、缺陷与完善对策
    一合同制度是商品经济从萌芽、发展到发达过程的法律折射,记载着商品经济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演变的历史踪迹。现代商事交易的特点之一是从双向交易转向多向交易,从一次性交易转向连续性交易,从短期交易走向远期交易,从单纯的货物交易走向技术交易、权利交易,合同制度唯有顺应这种变化、引入新的机制和理念才能保持和焕发生机,适应并促进经济的发展。标准合同制度的出现即是这种新机制与新观念的例证。标准合同产生于十九世纪后半页,盛行于当代。十九世纪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商事交易的日益繁盛,特别是公用事业的大量出现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使得标准合同得以兴起并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标准合同是现代商法中契约定型化特征的具体表现。它适应了现代商事交易关系简便、迅捷的要求。契约定型化是指商法对契约的内容或基本条款予以事先的统一的规定,简化订约过程,便于要约方发出大量的、连续的、一致的要约,便于相对方
    2023-06-08
    16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法定代表人
    相关咨询
    • 无权代理中的善意相对人是指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0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必须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作出追认之前撤销;如果追认在先,那么合同即已发生效力,自然也就不能再撤销了; 2、善意相对人在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时,不知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缔约能力受到限制,或者虽然知道但有合理理由认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已获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如果明知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仍与其订立合同,则表明相对人具有恶意,法律自无必要对
    • 民法总则对善意第三人的概念是否明确规定了善意与恶意的区别与认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2
      没有明确条文规定。善意是一种主观心理状态,民法上的善意应为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行为相对方不具备做出某行为的资格而与之建立相关民事法律关系。而民法对恶意认定为明知对方不具备做出某行为的资格还与之建立相关民事法律关系。所以善意与恶意的区别在于第三人是否知道行为相对人不具备做出某行为的资格。同时,基于这种区别,法律对待善意第三人与恶意第三人的态度也不同。法律基于公平、正义原则,在保护善意行为的同时,惩治恶
    • 共有人非善意相对人可撤销合同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31
      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被代理人、权利人可依法追认,善意的相对人也可依法撤销。 因你知道对方为共同共有,你非善意相对人,无权撤销。
    • 善意第三人的定义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善意第三人的定义是什么? 善意第三人的定义是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的第3人。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
    • 善意相对人举报追认被冒名人怎么办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15
      能撤销。民法典中规定,能撤销他人冒用名义签订的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都是可撤销的合同具体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