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能否归类为劳动争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0:51:32 495 人看过

不算。广义的劳务合同大部分都已成为有名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调整,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在合同中都有明确的规定。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一般的雇佣合同,由民法来调整。劳务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未明文规定,劳务合同纠纷亦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

劳务合同纠纷律师费怎么算

1、劳务合同纠纷律师费可以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收取,若劳动纠纷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收费比例为15%。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六条

严格限制风险代理收费金额。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约定风险代理收费的,可以按照固定的金额收费,也可以按照当事人最终实现的债权或者减免的债务金额(以下简称“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费。律师事务所在风险代理各个环节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合计最高金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标的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8%;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5%;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2%;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9%;标的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6%。

2、严格限制风险代理适用范围。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群体性诉讼案件、婚姻继承案件,以及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劳动报酬的案件实行或者变相实行风险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0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超六成劳动争议案件为劳动合同争议
    近日,江苏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3年度全省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并发布了2013年度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据悉,劳动合同争议案件成为占比最大的案件类型,呈现出四大典型特点。2013年,江苏全省法院新收劳动争议一审案件48876件,较2012年增长3.32%。相比于上一年度28.07%的增长率,案件增幅总体趋缓,但仍处于高位运行。从受理案件情况看,呈现出四大典型特点。劳动合同争议案件成为占比最大的案件类型。受理的案件中,劳动合同争议31315件,占比64.1%;事实劳动关系争议4848件,占比9.9%;劳动保险争议3344件,占比6.8%。劳动者的利益诉求多元化。劳动者的利益诉求涉及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的各个方面,如双倍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解除合同、损害赔偿、竞业限制、服务期违约金、社会保险损失赔偿等。非公劳动密集型企业仍然是劳动争议的多发地带。如苏州市工业
    2023-06-09
    270人看过
  • 劳动纠纷劳动争议是什么
    劳动纠纷也称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就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所产生的争议。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对已发生的劳动纠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或劳资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
    2023-04-21
    347人看过
  • 竞业限制纠纷还是劳动争议纠纷还是劳动争议
    违反竞业限制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辞职、辞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违反竞业限制劳动争议纠纷与侵犯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纠纷的区分2008年6月,原告深圳市陆地方舟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地方舟公司)与被告曾庆文签订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约定:陆地方舟公司聘用曾庆文为技术主管,负责电动汽车的机械设计,合同期从2008年6月10日至2009年6月10日。曾庆文应保守陆地方舟公司如下商业秘密:1、技术秘密,包
    2023-08-06
    25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纠纷外还有哪些不算劳动争议
    一、劳动合同纠纷外还有哪些不算劳动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有:承包经营争议;雇佣关系争议;师徒关系争议;诊断鉴定结论异议争议;发放社会保险金与住房公积金的争议;用人单位名下公有住房转让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1.劳动者可以先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
    2023-10-05
    180人看过
  • 诉讼是否能够解决劳动争议纠纷?
    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通过诉讼解决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引起的纠纷。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诉讼。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
    2023-07-05
    39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是否被归类为民事合同类别之一?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所谓劳动合同,又称为劳动契约或者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私人雇主)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产生劳动关系的根据。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所谓民事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按照上述定义,可知劳动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那么,劳动合同无疑具有民事合同的一般特征。但是,劳动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特殊形式,必然具有自身的特点。民事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1、两者存在的社会领域不同:劳动合同存在于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领域,涉及劳动过程的发生与实现。民事合同调整的则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合同注重的是商品流通过程,相对而言,很少关注商品生产过程。2、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而民事合
    2023-07-04
    485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发生时属于劳务劳务纠纷吗
    如果提供劳务者与用人单位是在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关于劳动报酬、福利、培训等等一系列的纠纷,就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一、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点,分别是: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而与劳动关系相近的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4、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关系用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
    2023-06-21
    177人看过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怎么办
    一、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二、企业调解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三、劳动仲裁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提交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否将其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如何产生、仲裁适用何种程序规则,都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的。(二)仲裁是由中立的第三者出面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这个中立的第三者不是法院,一般是特定的仲裁机构。各仲裁机构一般都提供各专业的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选定仲裁员。这些仲裁员是各行各
    2023-02-08
    456人看过
  • 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保险的劳动争议纠纷
    2009年4月,周某、李某、赵某、陈某等四人被淮安市某医药公司招聘,岗位为营业员。上班后,公司始终没有为员工缴纳任何保险,并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12月底,双方为劳动合同的问题发生争议,四名当事人委托我作为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我方积极寻找证据,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开始用人单位矢口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在我方的充分准备下,我们提交了工作牌,考勤单等众多证据,用人单位不得不承认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主动请求调解,愿意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及补交保险等各项赔偿。
    2023-06-05
    334人看过
  • 北京劳动合同纠纷律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北京劳动合同纠纷律师-劳动仲裁的申请程序及注意事项2009-11-2519:30劳动仲裁的申请程序及注意事项针对日前很多网友咨询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相关事宜,北京劳动法专业律师沈斌倜在此做一个详细的回答,以期对更多的朋友有所帮助。沈斌倜律师提醒,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注意: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及确认劳动关系等发生的劳动争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
    2023-06-09
    376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就是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在生产活动中所产生的关于劳动合同得履行所产生的纠纷,包括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一、拖欠工资算劳动争议吗?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仲裁请求可以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吗仲裁请求可以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因解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以下情形属于劳动争议:
    2023-03-04
    273人看过
  •  劳动纠纷是否属于工资争议?
    工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争议,并依法适用劳动仲裁。因此,工资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工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并依法适用劳动仲裁:(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 动 仲 裁 范 围 】 工 资 纠 纷 属 于 哪 一 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
    2023-09-04
    183人看过
  • 期权纠纷是否涉及劳动争议?
    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包括: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赔偿金、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等发生的争议。而员工期权争议是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之上的,所获得的股权收益也是对于公司努力工作的回报,因此应当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期权纠纷如何处理期权是上市公司授予特定激励对象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流通股票的权利。被激励对象的收入构成主要为:短期的、确定的薪资收益和长期的、不确定的期权收益。“低薪资,高期权”,是公司为吸引人才采取的越来越普遍的模式。以一个公司为例,早在1990年,就开始尝试员工持股制度。当时的参股价格为每股10元,以税后利润的15%作为股份分红,向技术、管理骨干配股。进入21世纪,其逐步实行“虚拟受限股”的期权改革,员工取消1:1的原始股票,老员工的股票也逐渐转化为期股,即以公司年末净资产折算价值的期权,期权的行使期限为4年,每年兑现额度为四
    2023-07-06
    325人看过
  • 未签劳动合同,能否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现实中会出现,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委员会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而拒绝受理仲裁申请。那么这样做正确与否?答案是否定的。1995年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当然,作为谨慎的对带自己的合法权益,笔者建议劳动者应该重视劳动合同签定。
    2023-06-10
    373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分为哪些种类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类型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5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
    • 未合同劳动争议能代理劳动纠纷案件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如果有足够的证据,可以主张赔偿。如有需要欢迎携带资料前来面谈。
    • 劳动争议仲裁是否受理劳务关系纠纷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17
      1、劳动仲裁委员会并不受理劳务关系纠纷,劳务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法》而不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以下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
    • 劳动争议有哪些分类劳动争议有不同的分类劳动争议有不同的分类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一、劳动争议有哪些分类劳动争议有不同的分类: (一)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个人与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在3人以上,并有共同的理由的劳动争议。 (二)劳动合同争议和集体合同争议。劳动合同争议是指因确认劳动合同效力和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集体合同争议是指因订立、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按争议的内容又可分为,因开除、辞退、自动离职等发
    • 劳动争议诉讼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18
      一、劳动争议纠纷包括劳动合同纠纷,是仲裁前置,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仲裁是必经程序,只有一种情况可以不经过仲裁,那就是追索劳动报酬,可以申请先予执行而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只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15日内进入诉讼程序,诉讼法适用于劳动纠纷,但是要先经过仲裁。 二、劳动诉讼应具备哪些条件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无论在诉讼中是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在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给定的举证期限内都应当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