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方可申请: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2)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3)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4)设计方案已经规划部门及相关审批部门审定并与报送的材料一致5)已获得正式的计划、国土批文6)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满足该许可证规定的建设用地项目规划设计要求
二、办理材料
适用于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同一建设单位,同一建设项目已提供此项资料的可免。
适用于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同一建设单位,同一建设项目已提供此项资料的可免。
适用于企业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国家机关的;同一建设单位,同一建设项目已提供此项资料的可免。
通过窗口提交纸质原件(一式三份),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及注册建筑师章,并装订完整,提交与纸制图纸一致的电子光盘。实测地形图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并使用北京54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1度)及1956黄河高程基准,(管线类要提出实测的地下管线现状图),设计图纸材料的电子数据格式要求:AtoCAD2004以下版本DWG格式(非天正版)文件;文字材料的电子数据格式要求:DOC、DWG、JPG文件。
通过窗口提交纸质原件,加盖预算单位出图章及造价师或预算员的注册盖章,并装订完整。
属小区规划内部管线工程的,需提供。
属市政道路、管线工程的,需提供。
属市政道路、管线工程的,需提供。
通过窗口提交纸质版复印件,申请人签名指模或申请单位盖章。
独立用地的路桥及站场工程需提供。
独立用地的路桥及站场工程需提供。
在《市政工程(道桥、管线)规划方案审核》已提交的无需再提供。
涉及施工图修改的,还应提供。
涉及施工图修改的,还应提供。
涉及规模、等级、走向、工艺设计、立面、平面、结构、功能及设备的容量、造型有较大变化需修改设计的,还应提供。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湛江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而需补正的,出具补齐补正材料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批前公示/特别程序→审批决定机关审批→缴费→建设单位凭收件(受理)凭证到窗口领取批件。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城市规划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城市建/构筑物工程)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城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业务科室进行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而需补正的,出具补齐补正材料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批前公示/特别程序→审批决定机关审批→缴费→建设单位凭收件(受理)凭证到窗口领取批件。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城市规划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城市建/构筑物工程)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商务大厦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3楼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湛江市城市规划局
七、办理费用
一?一、全省统一调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0.5个百分点,即:广州地区,小区项目由5.5%调为5%,零散项目由11%调为10.5%;其他地区由4.5%调为4%。此收费标准调低后,消防设施配套费取消,不再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切块。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
第三十二条需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属于国家和省批准、核准项目投资的,由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属于城市和县批准、核准项目投资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跨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
第三十三条建设单位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应当提交选址申请书、标明拟选址位置的地形图和建设项目选址评估报告等材料。
建设项目选址评估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的科学性、合法性、与城乡规划的协调性作出分析论证结论。
由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先将上述材料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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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流程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1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那么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 首先,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然后,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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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26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1份; 2、建设计划及发改委立项批复1份;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招拍挂项目除外);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 5、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提供复印件并核对原件)1份; 6、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单体设计方案(含审定立面效果图)1份; 7、建筑设计施工图2套; 8、按批准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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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28首先,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然后,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中心规划窗口收到并联审批部门《建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施工图纸审核。如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修改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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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证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0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在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后十五日内,依法在有关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一年。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依法办理延期手续。延期只能进行一次,延期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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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7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四、申请该行政许可事项应具备的条件(一)建筑工程1、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方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