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执行和解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05:50:24 484 人看过

一、对于执行和解程序是怎样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和解的程序有包括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和解协议、执行员将执行协议记录入笔录、当事人签字,如果不履行执行协议,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执行和解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执行和解中存在什么法律陷阱

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执行和解“陷阱”主要有四类:

1、变更被执行主体,有的被执行人以隐瞒财产真相、与他人恶意串通、造成申请执行人误解等方法,诱使申请执行人与不具有履行能力的第三人“自愿”达成变更被执行主体的和解协议,致使和解协议不能履行;

2、变更执行标的物,有的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人强调自己没有钱偿还债务,要求对方同意以货物冲抵债务,而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根本无法实现物的价值,造成双方矛盾冲突升级;

3、变更履行期限,有的被执行人故意说自己无法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期限履行,迫使申请执行人让步,同意其分期履行,一旦执行和解协议达成,被执行人首先想到的并不是履行自己的承诺,而是以各种理由继续拖延履行;

4、变更履行方式,有的被执行人会在执行和解协议中与申请执行人约定变更履行方式,如要求劳务抵债、代为履行等等,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随意反悔或故意不履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1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和解程序相关文章
  • 对于公司股权收购的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一、什么是股权收购股权收购是企业重组的形式之一。财税59号文明确了股权收购的概念:指一家企业(收购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从股权收购定义看,在股权收购过程中,涉及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及被收购企业股东三方,其实质是收购企业与被收购企业股东的交易,购买被收购企业的大部分股权,被收购企业继续保持公司形式进行经营,也可称之为“控股合并”。股权收购只涉及所得税问题,不涉及被转让股权企业的资产,不需要缴纳流转税,且其中应按税法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的也仅限于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股东两方,而不包括被收购企业。二、公司股权收购的方式有哪些常见的股权收购的方式:(1)一家公司以本公司的股权、股份作为对价,收购另一家公司的股权。例如,甲公司以本企业20%的股权作为对价,收购乙公司持有M公司60%的股权。如果甲公司股权总额20%的公允价值与M公司股权60%的公允价值相
    2023-04-15
    209人看过
  • 执行和解协议变更程序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变更执行和解协议也是实施自治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就可以变更执行和解协议,变更后高人民法院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执行和解协议,并向人民法院提交变更后的协议,或者由执行人员将变更后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后果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
    2023-04-17
    88人看过
  • 治安处罚程序的执行和监督机制是怎样的?
    治安处罚程序是:1、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及其他情况的案件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2、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治安处罚程序包括哪些1、传唤。公安机关对违法的人,需要传唤的,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2、讯问。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公安机关的讯问。讯问应当制作笔录;被讯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讯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3、取证。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材料时,有关单位或公民应当积极予以支持和协助。询问证人时,证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讯问应当制作笔录。证人经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4、裁决。经讯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照本
    2023-07-06
    125人看过
  • 未进入执行程序的和解协议是否有效
    2002年3月1日,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李某借款5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未履行义务,原告李某也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是两年后,于2004年5月1日,双方又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被告刘某以其所有的一间50平米的临街店面以5万元价格抵债给原告李某,并依法进行了公正,但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因房价急剧上涨,李某才意识到应对该抵债店面尽快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刘某却拒绝协助办理产权过户,并认为与李某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是在超过2年申请执行期限下签订的,不具有法律效力,该店面的所有权仍归刘某拥有,同时也拒绝归还5万元的借款义务。另,李某于2013年3月1日向法院申请对原判决强制执行,但法院认定其已超过2年的申请执行期限,被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其申请。现李某认为,双方已于2004年5月1日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并经公正,原判决已经失去了执行力,据此欲向法
    2023-04-27
    283人看过
  • 死刑立即执行多久开始执行,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对于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执行死刑时的警戒事宜,由公安机关负责。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的具体程序: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
    2023-06-04
    208人看过
  • 执行程序中的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在执行程序中,分配财产的顺序如下: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但是有多个担保物权的,则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均无担保的,则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来受偿。刑事判决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一)刑事诉讼中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交付执行机关,以将其所确定的内容依法对诸实施,以及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变更执行等诉讼问题而进行的各种活动、、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个程序,也是国家刑罚权得以实现的关键阶段,但并非判决,裁定的整个执行过程和一切活动都属于刑事诉讼的范围属于刑事诉讼活动的,又包括两个方面:1、人民法院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交付执行。2、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变更,如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假释等、而执行机关对罪犯的监管,教育,组织劳动等则不具有诉讼活动的性质,而属于司法行政活动执行要求合法、及时。(二)合法体现在,作为执行对象的
    2023-07-29
    251人看过
  • 执行异议程序和执行异议诉讼程序的差异
    执行异议为执行程序,而执行异议之诉为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的价值理念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审判程序的价值理念为“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前置异议审查程序对执行异议之诉的裁判结果不能产生影响。两者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应有所不同。执行异议以形式审查为原则,以实质审查为例外,这既是由两者的价值理念决定的,也取决于两者的制度设计。执行异议只有十五天的审查期,在这十五天内要求对当事人享有的所有权利均进行实质审查,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因此,执行异议审查以形式审查为原则,以实质审查为例外。而执行异议之诉作为审判程序,有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其制度设计使实质审查具备了可能性。从这一意义上讲,执行异议之诉对于当事人的保护更为周到。从法院审查的角度讲,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不应适用同一标准。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已过,还有什么救济渠道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已过,还有申请再审这一救济渠道。民诉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
    2023-07-07
    251人看过
  • 死刑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执行前能见家属吗
    人民法院应当在交付执行死刑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担负现场监督职责的检察人员如果发现有违法情况,应当立即纠正。临场执行死刑时,由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负责指挥执行。对于执行死刑的主体,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公安机关的武装警察执行。执行死刑应当公布。处决罪犯的布告要选择在适当范围内,适当地点张贴,以使人民群众了解情况。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笔录应当记明执行的具体情况,包括执行死刑的时间、地点、方法、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临场监督的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负责执行人员的姓名、执行死刑的具体情况等等。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将执行死刑的情况以及所附执行死刑前后的照片,及时逐级报告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做好罪犯遗物、遗款清点移交工作。罪犯执行死刑后的尸体或火化后的骨灰,通知其家属认领。罪犯家属不予
    2023-03-11
    251人看过
  • 先予执行属于执行程序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先予执行是属于执行的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一
    2023-02-27
    183人看过
  • 民事继承纠纷执行程序和期限分别是怎样的
    一、民事继承纠纷执行程序1、人民法院执行综合组办理案件登记,经庭长审批后,交执行实施组执行。2、执行综合组办理评估、审计、鉴定、拍卖和组织变卖工作,并对执行款物进行管理。3、执行实施组接到案件之日起三日内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第一次到庭传票。4、执行实施组了解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等有关情况,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如搜查、查封、冻结、划拨等决定,需要处理被执行人财产的,将材料转综合组。5、实施组报批执行申请费的减、缓、免手续。6、对于需要作出裁决、决定的、提出执行异议的、申请听证的,法院执行实施组在二日内将案件移送裁决组。7、裁决组对于执行异议的案件,在十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听证的组成合议庭举行听证会,会后七日内作出裁定。8、裁决组将裁定书、决定书送达给被执行人。9、当事人对裁定、决定未提出复议的,由裁决组再将案件移送执行实施组。案件执行完毕后,实施组将案件材料收集齐全后递交综合组。综合组整理
    2023-05-04
    214人看过
  • 怎样强制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
    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民事决定书、财产处罚决定书以及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2)仲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裁决书、调解书;3)公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4)行政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处罚决定书和处理决定书;5)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裁定书及
    2023-08-16
    169人看过
  • 破产程序优先于执行程序
    一、破产程序优先于执行程序(一)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提出破产申请为标志而是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为标志。因此,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遇到一些被执行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时,在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发出破产案件受理通知书后,执行机构即可对债务人的民事执行程序中止执行。二、破产程序中止会有什么后果(一)破产宣告受到阻却。据此,清算组成立和接管财产的情况无从发生,债务人享有继续占有、使用和处分财产的权利。(二)企业财产继续受破产法的保护,个别债权人不得向企业追索债务,个别请求企业给付财产的民事诉讼、民事执行程序以及相关的诉讼保全措施均不得进行。由此看来,如果执行机构在此阶段才知道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时,正确的做法应是对债务人的民事执行程序裁定中止执行。三、公司破产股权怎么办(一)自法院发布受理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当日起,交易所对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二)公司应在收到
    2023-06-06
    323人看过
  • 执行程序中的和解与审判中的调解的区别
    执行中的和解与审判调解,都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真实意思的表达,在不损害国家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达成在合法的范围内行使处分、实现权利义务的协议。但执行中的和解与审判中的调解仍有本质区别。一是强制性不同。在诉讼中的调解,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形成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依据民事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执行和解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另一方可要求法院只记录在卷,该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即强制执行性。二是后果不同。调解书送达后,是诉讼程序的终结。对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和解达成后,是执行程序的暂时中止,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原判决或者调解书的强制执行。三是目的不同。前者是为了终结诉讼;后者是为了促使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但是,无论二者有何区别,其
    2023-08-11
    333人看过
  • 2023怎样执行双规程序
    怎样执行双规程序双规由承办案件的调查组负责执行,一般从办案的纪委机关抽调两名工作人员来陪护被规人员。名义上是照顾被规人员的饮食起居,实际上是看守被规人员,防止其与外界联系或自残、自杀等行为的发生。双规的地点一般选择在城市郊区,交通方便,环境清静的小招待所、小旅店甚至具备上述条件的居民家中。根据中纪委的规定,司法机关的羁押场所是严禁使用的。两规的费用因地区经济水平、双规地点的条件以及涉案人员的级别而有所不同,市县级一般控制在每天100至200元的标准。相关知识:“双规”有哪些特点(一)低度强制性这个词是笔者自创的,之所以要生造一个词来形容双规,是因为双规具有一些其它强制措施所不具备的独有特征。尽管双规从制度本身而言是一种所有..党员必须遵守的组织纪律,在双规实施之后也能通过客观的条件强行限制被规人员的人身自由。但是双规作为一种强制措施缺乏所必须的强制手段纪检部门的工作人员无权使用戒具也无权实
    2023-06-11
    253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和解程序
    相关咨询
    • 强制执行程序和强制执行都是怎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8
      强制执行程序:(一)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人执行。(二)执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人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成后,应制作执行记录,由在场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
    • 关于调解后执行程序的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5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
    • 对于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有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02
      行政处罚一般就是在违法了我国的行政决定的时候会处理的惩罚决定,一般的像破坏公共财产,还有言行辱骂等行为受到的一般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一般是罚款或者是拘留的处罚,它需要自己的一套执行的程序办法,所以对于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有什么?下面一起关注看看。
    • 执行程序和解是否有裁定书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0
      按新的和解协议履行,注意这个和解协议必须让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至少法院案卷的笔录里要有反映,案卷里要有这个和解协议,不能当事人自己达成和解协议而不通知法院,否则没有效力。对于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要严格按和解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期限履行义务,履行完毕就结案,如果被执行人在履行中,违反和解协议的履行,申请执行人提出并证明,那么直接按原执行根据执行,不再按和解协议执行了。
    • 和解后是终结执行还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1
      执行和解是中止执行不是终结执行。如果对方在本次和解履行中违约还将继续执行,如果终结但必须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