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媒体从松山区振兴派出所获悉,9月9日凌晨4时许,振兴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段某报警称在松山区步行街有人实施抢劫。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杜某。随后民警将二人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取证,经询问,民警发现此案另有蹊跷。
据段某介绍,9月9日0时许,他通过QQ群发送消息的方式招嫖,杜某在与段某通过QQ聊天的方式谈好交易方式后,在其租住于松山区步行街一公寓的房间内进行了性交易。在性交易完成后,杜某将段某包内的300元钱和刚刚支付的嫖资600元钱及段某的一部苹果5手机盗走,之后段某拨打了110报警。经询问,杜某、段某对其卖淫嫖娼的违法事实如实陈述,杜某对盗窃手机及现金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振兴派出所提请松山区公安分局,经分局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段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因杜某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因杜某盗窃,经公安局批准作出刑事拘留三日的处罚。
-
警方破获一起网络招嫖卖淫案女子建QQ群招嫖
120人看过
-
一名男子用手机招嫖客嫖自己妻子
420人看过
-
网上招嫖被骗,招嫖一方涉嫌犯罪吗
436人看过
-
男子招嫖便衣冲入房!男子大喊:钓鱼执法
232人看过
-
为讨债男子招来杀身祸
377人看过
-
网络招嫖一般判几年?
146人看过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手段。... 更多>
-
微信群发招嫖信息犯法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7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利用网络、短信等发布招嫖信息公开介绍卖淫的情况比较常见,不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也干扰了公民的个人生活,应当予以犯罪化处理。在《修正案(九)》发布之前,对于此类行为如何处理,刑法没有明确规定。而《刑法修正案(九)》将利用信息网络发布违法犯罪信息的行为专门规定为犯罪,因此,对于利用信息网络发布招嫖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应适用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追究刑事责
-
一朋友在网上招嫖被抓了,网络招嫖判几年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8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 在网络招嫖中,犯罪嫌疑人往往会通过在网络上转载刊登淫秽图片、影像等吸引嫖客进入网站、增加网站点击量。
-
-
如果招嫖骗钱可以追回来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04有可能,但是公安局很难抓到。即使抓到了,赃款赃物基本上也会被罪犯挥霍,很难还。诈骗者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现实,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
招嫖被酒店供出来算犯法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6从你的提问中可以看出女方是不愿和你发生性行为的。从强奸罪的构成来看,你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则应综合以下几方面的因素来回答:一、若你们的关系不是恋爱中的男女朋友关系,趁女方在酒精的麻醉状态下,违背其意志与她发生性行为,构成强奸罪;二、若你们的关系是恋爱中的男女朋友关系且你们之间以前没有性行为史,趁女方在酒精的麻醉状态下,违背其意志与她发生性行业,亦构成强奸罪;三、若你们的关系是男女朋友的恋爱关系且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