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台可以制作电视节目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3 23:07:46 349 人看过

广播电台、电视台是否可以使用他人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如果未发表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如果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著作权法》第四十三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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