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股东,我们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散公司。这是因为,如果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继续存续将会对股东的利益产生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问题,因此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获得解散公司的救济。
作为股东,我们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散公司。这是因为,如果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继续存续将会对股东的利益产生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问题,因此我们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获得解散公司的救济。股东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包括债权人均无权请求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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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素材2中的内容,公司解散后,在公司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不能向股东要求承担责任。但是,以下情况例外:
1. 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2. 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 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 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
因此,以上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承担债务责任。
作为股东,我们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散公司。如果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继续存续将会对股东的利益产生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问题,因此我们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获得解散公司的救济。股东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包括债权人均无权请求解散公司。根据素材服务中的内容,公司解散后,在公司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不能向股东要求承担责任。但是,以下情况例外:1. 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因此,以上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承担债务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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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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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能否解散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09能。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死亡,其合法的继承人是可以继承该死亡股东的股权的,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死亡,其股权会因继承转移给合法继承人,其他股东此时可以根据《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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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股权才能解散股份制有限公司?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7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下列5种原因可以或应当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经营期限,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若在届满时没有经公司权力机构修改章程延长,公司应当解散;公司也可以在章程中规定某些特定的事由作为公司解散的原因,一旦出现这些事由,公司也应当解散。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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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通过股东权益来解散公司?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16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具有决定解散公司的职权。 解散议案需要获得出席会议且表决权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东通过,才能产生效力。 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以及公司形式变更等关键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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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通过与公司解散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2有限公司章程有一条:“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缉单光竿叱放癸虱含僵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关键是最后一句。看看你公司原章程是怎么写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还是写“全体股东通过的”。按照这条确定签字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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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有股东能否以自己名义在法定的股份有限公司中解散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6不能。参见《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