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拒执罪司法解释具体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06:00:42 96 人看过

其实我们直白的一点讲,拒执罪的这些犯罪嫌疑人的脸皮也是足够厚的,面对胜诉方不断的催促,甚至是在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书面前都仍然可以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很多第一次了解到拒执罪的普通民众会觉得这种做法简直就是在和我国的法律体系叫板。那么,关于拒执罪司法解释具体是怎样的?

关于拒执罪司法解释具体是怎样的?

1、犯罪主体

拒不执行裁判罪是一种特殊主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三、四、五条的规定,有以下三种:

①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即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规定的曾有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自然人。

②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这些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本罪的主体。

③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妨碍执行和拒不执行的行为人。

这种人,因其不是被执行人,而是案外人教唆被执行人或与被执行人事先通谋策划,事后共同参与并实施了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行为的,应认定为共犯。

2、犯罪客体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人民法院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所作出的裁判一经生效就具有强制力,负有履行义务和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直接损害人民法院裁判和执行的严肃性,严重影响了法院裁判权威和执行权威,在破坏了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的同时;间接损害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3、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生效,必须执行,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况而故意拒不执行,希望通过拒不执行的犯罪行为,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执行,以满足自己或单位的非法利益。

4、客观方面

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情节严重。“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实施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

虽然我们多数人的主观意识都会觉得拒执罪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行为,但是目前刑法当中对拒执罪的量刑并不是特别的严厉。而且构成拒执罪的也并不一定就是判决书当中所针对的某一个人,帮助当事人出谋划策,逃避法律判决的这些人都有可能成为共犯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7: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然人相关文章
  • 关于渎职罪刑事诉讼法的主体解释是怎样的?
    一、渎职罪主体的相关规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只有这些人才能独立构成渎职罪,其他人员只可能是该种罪的共犯,不可能独立构成该罪。二、渎职罪的情节认定标准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2)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4)其
    2023-06-19
    370人看过
  • 拒执罪具体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拒执罪具体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犯罪主体拒不执行裁判罪是一种特殊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三、四、五条的规定,有以下三种:①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即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规定的曾有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自然人。②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这些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本罪的主体。③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妨碍执行和拒不执行的行为人。这种人,因其不是被执行人,而是案外人教唆被执行人或与被执行人事先通谋策划,事后共同参与并实施了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行为的,应认定为共犯。犯罪客体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人民法院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所作出的裁判一经生效就具有强制力,负有履行义务和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直接损
    2023-04-28
    212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担保合同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民法典规定是否有担保合同有。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
    2023-07-10
    166人看过
  • 非法占有的具体解释是怎样的
    1、所谓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客观上对财物的实际非法控制状态和主观上企图通过危害行为达到对财物实际非法控制的目的而不是要求行为人对财物的永久控制2、非法占有目的的概念从字面上理解,非法占有是指无合法根据取得、控制他人财物.而“目的”乃是动机所趋向的结果3、从民法意义上说,所谓的“非法占有”,也就是指非依法律依据对他人的财物实施控制和管领的状态.这一对非法占有的理解有以下特点:(1)对“非法占有”一词是从静态意义上理解,主要考虑的是对已经发生了非法行为如何进行救济4、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根据的占用如侵占、哄抢、私分、截留、回扣、贪污、受贿、骗取而占有公私财产等.以上四点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认定律师的赔偿责任5、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依据又未取得所有人许可而由非所有人占有所有人的财产,即非法地行使占有权能,包括善意的非法占有和恶意的非法占有6、而“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根据地占有他人的财
    2024-01-24
    391人看过
  • 拒执罪司法解释自诉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在处理完案件后如果当事人有异议可以申请自诉,但是很多人不清楚的是如果一旦被定性为拒执罪,这个时候在司法解释中其自诉条件是什么?一般拒执罪的自诉条件分两种,一种是在申请执行人证明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的时候,这个时候是可以自诉的。再就是当执行人可以证明自己提出的控告,这样才行。一、拒执罪司法解释自诉的条件是什么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除了通过公安、检察机关,走公诉程序追究拒执罪外,老百姓也能通过自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有两个:1、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来说,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了下列八种行为之一:(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
    2023-04-13
    381人看过
  • 最高检关于网络犯罪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设立用于实施考试作弊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发布有关考试作弊的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检规定的司法解释有无溯及力司法解释有无溯及力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不宜简单套用“溯及既往”原则而追溯到所解释的法律的生效时间,或者以“不溯及既往”原则将其时间效力确定为司法解释的施行之日。如果司法解释出于对其所解释的内容和审判实践的运用等多方面考虑,专门确定溯及力的标准,则应依其规定。我国《立法法》第93条并未明文规定司法解释不溯及既往;其次,司法解释实为我国最高司法机关对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法律所作出的具体规定,其内容是法律的应有之
    2023-07-07
    369人看过
  • 刑法313条拒执罪司法解释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执罪司法最新解释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件有:1、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如果确因不知判决、裁定已生效而未执行的,或者因一种不能预见或无法抗拒的实际困难而无法执行的,因为不属于故意拒不执行,所以不构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2023-08-09
    170人看过
  • 关于袭警罪有怎样的法律解释?
    一、关于袭警罪有怎样的法律解释?袭警行为通常表现为暴力抗法行为造成执法警察轻伤或者轻微伤,其暴力行为都是故意而为之,不是有意或者必然造成警察受伤的,一般也不宜以袭警罪定罪处罚。例如,在车站执法检查过程中,被执法对象认为自己没有违法,不应该被搜查,因而试图快速抽回自己被警察仔细核对的身份证,在实施拉扯时,导致警察的手背受到轻微划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检查人及时认错,一般也不足以构成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袭警罪的司法解释有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
    2023-04-20
    180人看过
  • 关于渎职罪主体的解释
    一、在我国渎职罪主体包括哪些?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只有这些人才能独立构成渎职罪,其他人员只可能是该种罪的共犯,不可能独立构成该罪。二、渎职罪包括哪些犯罪?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及《刑法修正案》共规定有35个罪名。根据渎职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可以将渎职罪分为以下三类犯罪:(一)滥用职权型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
    2023-04-28
    128人看过
  •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具体条款及其解释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全文的具体条款有:1、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2、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公司法全文及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公司法全文及司法解释内容公司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组织机构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股东大会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四节监事会第五节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转让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七章公司债券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外
    2023-07-20
    491人看过
  • 司法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公款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关于处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挪用公款属于个人使用,开展违法活动,三万元以上的金额,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三百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巨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挪用公款100多万元;(二)挪用救灾、救援、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资金,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三)挪用公款不退还,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四)其他严重情节。第六条挪用公款属于个人使用,营利活动或三个月以上未还,五万元以上的金额,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五百万元以上的金额,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巨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法第三百
    2023-08-06
    289人看过
  • 司法解释关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解释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出于泄愤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以下情况的立案: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4、其他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破坏生产经营的情形。如果要构成本罪,必须符合上面列出的条件之一。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4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一种情形,只要行为人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等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对于本
    2023-07-05
    371人看过
  • 赌博罪的司法解释具体条文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条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
    2023-04-13
    213人看过
  • 关于集资诈骗案司法解释有哪些具体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第二条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
    2023-04-28
    237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然人
    词条

    自然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其外延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自然人与公民不同,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 更多>

    #自然人
    相关咨询
    • 司法解释中关于拒执罪探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30
      关押期间,除律师外一般不许他人会见,也不能使用通讯工具。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 玩忽职守罪最新司法解释里面关于这个罪具体是如何解释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4
      玩忽职守罪最新司法解释的理论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 拒执罪司法解释全文是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5
      关于想问一下拒执罪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我做出了如下回答,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
    • 关于合同法全部的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直接上网搜索,就目前而言存在以下解释: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1999年12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2月29日起施行。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09年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 有关黑恶势力犯罪的司法解释里面具体是怎么解释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24
      打早打小:是指各级政法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可能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及早打击,绝不能允许其坐大成势,而不应被理解为对尚处于低级形态的犯罪组织可以不加区分地一律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