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如何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7 14:50:06 261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了人民法院在暂予监外执行时需要制作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的相关内容。这份决定书需要详细记录罪犯的基本情况、宣告的罪名和刑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和依据,以及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执行。

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人民法院在做出此决定时,需制作一份《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这份决定书应详细记录罪犯的基本情况。同时,还需要在决定中明确宣告的罪名和刑罚,以及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和依据。此外,人民法院还需将这份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执行。

暂 予 监 外 执 行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暂予监外执行是一种在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期间,因表现良好或者有立功表现,被判处暂予监外执行的刑罚方式。然而,这种做法也存在一些法律规定和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但是,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宣告缓刑的罪犯,不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此外,《暂予监外执行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负责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同时应当对罪犯进行监督和教育,确保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不再次犯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

暂予监外执行是一种刑罚方式,但是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安全和改造效果。同时,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罪犯也需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以期获得刑罚的缓刑或者假释。

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安全和改造效果。同时,罪犯也需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以期获得刑罚的缓刑或者假释。

刑事诉讼法》第266条,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外执行相关文章
  •  婚内协议书:如何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
    该段内容讲述了婚姻和家庭关系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双方应该保持相互的忠诚和尊重,彼此帮助,并如实告知各自的收入情况。在处理价值一万元以上的财物时,必须经另一方同意。此外,财产、机动车、电器等也应视为贵重财产。如果一方处分时未经另一方同意,就视为未经共有人同意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并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婚姻和家庭关系中,双方应该保持相互的忠诚和尊重,这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同时,我们也应该彼此帮助,保持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男女双方应当如实告知各自的收入情况,定期将收入的%存入共同生活费账户。他们各自的其余收入被视为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无关。处理价值一万元以上的财物,必须经另一方同意。财产、机动车、电器等应当视为贵重财产。一方处分时,须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并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婚 内 协 议 : 如 何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纷
    2023-09-11
    489人看过
  • 如何确保简易程序中的调解过程公正公平
    一、如何确保简易程序中的调解过程公正公平调解员在进行调解过程中应当确保公正性。调解员应当遵守公正、中立、保密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并且在调解过程中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如果调解员发现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协议违反了法律,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此外,调解员还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五条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一)偏袒一方当事人的;(二)侮辱当事人的;(三)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四)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二、简易程序中的调解如何进行法律处理和处理1.调解的开始法院调解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
    2023-10-24
    56人看过
  •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罪犯暂予监外执行保证人需要什么条件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规定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情形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暂予监外执行保证人需要的条件包括与本案无牵连,有固定的住所和经济收入等。一、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
    2022-06-06
    453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怎么办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一、冠状动脉粥样硬化
    2023-03-22
    112人看过
  • 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哪些情况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一、我国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
    2023-02-09
    392人看过
  •  过户流程:公正公正的公正性保证
    本文介绍了两种简短汽车交易方式:交易方式和赠予方式。交易方式需要在机动车交易市场完成手续,然后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赠予方式则需要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并支付一定的公证费用。两种方式各有优缺点,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一种交易方式是,您仍需要在机动车交易市场完成相关手续。在交易市场拿到交易发票后,接受方须开车前往,持本人身份证、交易发票、车辆行驶本、登记证书等,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点可以是本人身份证所属车管分所,或是转让方身份证所属车管分所,但转让方不必本人去办理。另一种是赠予方式,可到公证处办理一个赠予公证,凭借赠予声明和公证书来办理转移登记。但公证费用按照赠送车辆的价值百分比来收取,一般高于交易方式的费用。交易方式交易方式是指在商品或服务交易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包括现金、信用、票据、股权、抵押、租赁等方式。这些方式在市场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提供了便利。然而,交易方式也存在
    2024-01-04
    274人看过
  • 如何确保拆迁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一、如何确保拆迁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1.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应当按照市场价值进行,不得低于当地同类房屋的交易价格。2.补偿方式: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货币补偿应当按照当地同类房屋的交易价格和被拆迁人的住房面积计算,房屋安置补偿则应当提供与被拆迁人住房相当的住房。3.补偿程序:拆迁补偿过程中要保证程序合法、公开、透明,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应当及时告知被拆迁人相关信息,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公布补偿标准和方案,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补偿公正合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被拆迁人的房屋、附着物和设施等,应当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补偿,不得低于当地同类房屋的交易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2023-08-17
    285人看过
  •  在合同纠纷调解过程中,如何确保公正公平?
    在合同纠纷的调解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自愿进行调解;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在合同纠纷的调解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其次,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第三,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1. 调解原则:自愿、平等、不违法调解原则是自愿、平等、不违法,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民事调解的基本原则。在民事纠纷的解决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也可以通过调解委员的调解达成协议。调解可以遵循双方自愿、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也可以遵循合法、及时、效率、便民的原则。调解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后生效。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
    2023-08-19
    423人看过
  • 如何确保监督程序的有效执行?
    执行是国家司法机关依据程序法等规定,将生效法律文书付诸实现的一种职权行为,是整个民事诉讼活动的重中之重,而我国执行监督制度几乎空白,这不利于执行权的正确行使。尽快建立完善的执行监督程序是完善立法的需要,更是建立司法公正秩序的迫切需要。民事执行监督程序如何启动民事执行监督程序的启动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有法律规定的法定情形的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可见,作为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是民事抗诉,对象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但是在审判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了一些司法解释,不断限制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法院执行裁定行为的法律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2023-07-06
    263人看过
  • 如何正确地指导女性离婚程序?
    女方起诉离婚程序的步骤包括:首先确定诉讼管辖,然后向法院起诉,答辩阶段为法院审理阶段,最后是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当事人对生效的离婚判决或调解不服时,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女方起诉离婚程序首要问题就是诉讼管辖即一方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问题,然后才向管辖法院起诉,接着双方答辩,最后法院开庭审理、判决。对生效的离婚判决或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起诉阶段,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进行审查。然后是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最后是开庭审理,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双方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离婚程序怎样
    2023-06-30
    373人看过
  • 2023最新暂予监外执行的批准程序是什么
    2021最新暂予监外执行的批准程序是什么为了正确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的制度,法律严格规定了监外执行的条件和批准程序:1.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已经被剥夺了生命自由,不存在暂予监外执行的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大多是罪行严重,主观恶性比较深的罪犯,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如果允许其暂予监外执行,势必造成不安定的社会影响,使人民群众对国家法律失去信心。被判处管制或者单独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属于开放性的刑罚,即不关押而放到社会上对其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也没有暂予监外执行的必要。2.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
    2023-05-05
    28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程序正确性、合法性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对事故双方的责任进行了适当的划分认定,应当定案依据。如果所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符合以上条件,并且双方当事人对此没有持有异议,那么该份认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作为一种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一、从认定书的审查角度来确定其效力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一种证据,应当具有证据的基本特征,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因此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加以审查判断是证据使用的必然要求。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有经过审查确认,才能依法确定其证明效力。1、审查事故认定的程序是否合法。作出责任认定的主体资格是否适合、是否向当事人送达等。2、审查事故认定的事实与其他证据间是否存在矛
    2023-04-04
    113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是合理的行为吗?
    一、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是合理的行为吗?是合理的行为。如出现法定收监情形的可由社区矫正部门按程序提出,刑期届满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釆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二、针对哪些情况法院可以做出监外执行的决定?(1)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没有依法送达监外执行法律文书,没有依法将罪犯交付执行,没有依法告知罪犯权利义务的。(2)人民法院收到有关机关对监外执行罪犯的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建议后,没有依法进行审查、裁定、决定的。(3)公安机关没有及时接收监外执行罪犯,对监外执行罪犯没有落实监管责任、监管措施的。(4)公安机关对违法的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当给予处罚而没有依法作出处罚或者建议处罚的。(5)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应当作出对罪犯收监执行决定而没有作出
    2024-02-02
    428人看过
  • 如何确保合并执行两个缓刑判决书的公正性?
    犯两个罪名的犯罪分子能不能适用缓刑,依据实际的情况而定,符合缓刑条件的就可以依法判处缓刑。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刑罚如何执行1、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要由人民法院来决定,也就是说,缓刑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并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进行考察,由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2、因为缓刑犯不关押而放到社会上,如果该犯原来有工作的还要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或者回到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基层组织如街道、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管理好缓刑犯。因为这些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了解犯罪分子的实际表现,有利于对其进行考察教育。拘役的缓刑考验
    2023-07-03
    28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监外执行
    相关咨询
    • 暂予监外执行怎么走程序,该如何规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21
      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时由所在的监区研究之后提出意见,审查之后,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鉴定的结果提出审核的意见,监狱的狱长进行审批,审批之后将材料送到省的管理局审批,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 终止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暂予监外执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2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
    • 暂予监外执行存在的问题和程序环节是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暂予监外执行制度作为一种行刑方式的变更制度,虽然在总结司法实践和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使其不断得到完善,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行刑方式的灵活性和行刑的社会主义人道性,但还不能说它已尽善尽美,从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看,仍有进一步完善之必要。
    • 领养公证:如何确保领养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山东在线咨询 2024-11-23
      1. 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需亲自到县(市)、城区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事实收养登记手续,并在登记后进行公证。收养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2)具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 2.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满足以下条件:(1)
    • 暂予监外执行的审理程序程序上面会有改变不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1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