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既遂是以行为人实施的绑架行为是否实际控制被绑架人为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1:10:09 196 人看过

[案情]2009年8月中下旬,被告人郑志某选定被害人郑水某作为绑架对象后,先后纠集被告人郑小某、林志某、王友某、林锡某共谋实施绑架。同年9月1日7时,按预谋的方案,在某市一家彩印公司大门旁的江堤岸埋伏欲绑架被害人郑水某,因当时路上行人多,作案驾驶的车窗玻璃无阻挡物,担心绑架败露,便暂时放弃。同月2日晚,被告人王友某向郑某租用一辆面包车伺机作案。翌日早上7时,被告人郑志某接到被告人郑小某告知郑水某途经的路线后,由被告人林锡某、郑志某、林志某驾驶该车到被害人郑水某必经之道的路边埋伏。当被害人郑水某骑电动车经过时,被告人郑志某与被告人林志某将郑水某劫持上面包车,并在车上对被害人进行捆绑、封嘴、蒙眼,逼问被害人郑水某说出其亲属的电话号码,被告人林锡某驾车将被害人郑水某载到某市林前岩的山上藏匿。劫持被害人郑水某后,被告人郑志某采取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多次威胁被害人郑水某的女婿庄某某索要赎金200万元,在庄某某提出钱不够后,便要庄某某交付赎金60万元。当天下午13时,被告人郑志某在约定地点欲向庄某某索取赎金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交代藏匿人质地点,后公安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解救被害人郑水某。案发后,被告人王友某、林锡某分别于2009年9月6日、9月12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被害人郑水某在被劫持上车的过程中,致受轻伤。

[审判]一审中,被告人林志某委托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以被告人林志某在犯罪过程中主动解开被害人身上的绳索,放弃与被告人郑志某继续向被害人家属索要财物,是犯罪中止,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建议对被告人林志某减轻处罚。被告人林锡某委托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以被告人林锡某在未知其他被告人是否已取得赎金的情况下主动放走被害人,是犯罪中止,应认定为情节较轻,要求对被告人林锡某减轻处罚。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林志某和林锡某的辩护人提出两被告人解开捆绑被害人郑水某手上的绳索,逃离现场,是犯罪中止。经查实,在本案中,被告人郑志某、林锡某、林志某于2009年9月3日7时就已劫持并实际控制被害人郑水某,三被告人实施的行为构成绑架罪的既遂。被告人郑志某、林志某、林锡某、王友某、郑小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绑架他人,五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遂依法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郑志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判处被告人林志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判处被告人林锡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5000元;判处被告人王友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5000元;判处被告人郑小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林志某、林锡某分别以是犯罪中止等为由提出上诉,本案另三被告人也提出上诉。二审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非法劫持、控制他人的行为,当然,还必须具有行为人向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其单位甚至国家)勒索财物或提出其他非法要求的行为。但本罪的构成并不以行为人期望的结果出现为必要要件,属于行为犯,只要是非法地使被绑架人违背其真实意愿离开原来地点或者现场受到行为人实力控制而失去人身自由的,既构成绑架罪。绑架罪的实行行为仅限于绑架行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属于绑架罪目的犯的非直接故意所包含的主观构成要件要素,因此,绑架罪的既遂应是以行为人实施的绑架行为是否实际控制被绑架人为准。另外,根据犯罪中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特征中的时空性定义,如果犯罪已经达到既遂形态,犯罪人不可能再中止犯罪。显然,本案林志某、林锡某实施劫持、控制被害人,且致使被害人受轻伤,已严重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一、二审法院认为两被告人提出在取得赎金前自动放弃控制被害人,属犯罪中止的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是正确的。

作者:王乾细康少敏徐明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2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绑架行为人的勒索目的未实现,还会构成绑架罪吗
    一、绑架行为人的勒索目的未实现,还会构成绑架罪吗绑架行为人的勒索目的未实现,也会构成绑架罪。司法实践中,只要出于向第三人勒索财物的目的实施了劫持、控制人质行为,即使勒索行为尚未来得及实施,行为人出于怜悯或恐惧心理释放人质的案件、或者人质逃脱的案件、或者人质被解救的案件,都是以绑架罪定性处理。绑架罪的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他人”,是指采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的方法,强行将他人劫持,以杀害、杀伤或者不归还人质相要挟,勒令与人质有关的亲友,在一定期限内交出一定财物,以钱赎人。这里的“财物”应从广义上理解,不局限于钱财,也包括其他财产利益。“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是指出于政治性目的,逃避追捕或者要求司法机关释放罪犯等其他目的,劫持他人作为人质。二、绑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绑架罪(刑法第239条),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
    2023-05-19
    271人看过
  • 绑架罪是行为犯吗怎么处罚绑架罪
    一、绑架罪是行为犯吗?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行为一般都发生在向第三人索财之前。只要实施了绑架行为,不管是否勒索到财物,都是犯罪既遂。即便是绑架人质后未索财而将人质释放,也构成绑架罪既遂。判断绑架罪是结果犯还是行为犯,可以在该罪法条的规定中看出,即绑架罪第一款没有关于犯罪结果的规定。而结果犯的法条中都有关于结果的规定。如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是构成该罪的条件,该罪第一款虽未有构成轻伤的字样,但这种情况属于不成为的构成要件。伤害未达到轻伤以上的,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二、绑架罪的量刑标准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对于“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
    2023-03-31
    410人看过
  • 实施绑架行为可以从轻处罚么
    实施绑架能从轻处罚,但是需要满足绑架后未勒索财物而主动放人的、发生于亲属之间的绑架、为索取真实债务而绑架债务人等情节。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绑架罪中绑架行为具体是指什么绑架行为是指:违背被害人或监护人意志,以暴力、胁迫、麻醉及其他方法,将被害人人身安危置于行为人控制之下作为人质的一切行为.绑架犯罪的犯罪手段多种多样,因人、因地、因时、因事、因条件而异,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使用暴力手段绑架他人,即对被害人的身体直接实施暴力,违背被害人意志而劫持他人的行为;2、使用胁迫手段绑架他人,即对被害人实施精神强制,使之不敢反抗,违背被害人意志非法劫持他人的行为;3、使用麻醉手段绑架他人,指通过强制或欺骗注射、强制或欺骗服用麻醉药物的方法,使被害人不知反抗,非法劫持他人的行为;4、欺骗方法,即以虚构事实,制造假象的方法将受害人骗至某一地点控
    2023-08-09
    415人看过
  • 绑架罪实行行为问题有什么
    绑架罪的表现形式具体有以下三种:一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现实中常见的犯罪形式多为犯罪分子绑架他人实施控制后,向其近亲属索要财物的行为。二是基于财物以外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如犯罪分子抢劫作案后,劫持人质,要求警方让其离开犯罪现场的行为。三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主观表现为故意绑架他人作人质,威胁、要挟达到犯罪目的,这种犯罪目的,即是指向勒索财物,也有个人目的或恐怖活动等目的,而如果以财物为目的的,必须是勒索财物的行为,也即强行索要财物的行为。其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帮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又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构
    2023-02-18
    241人看过
  • 绑架罪行为要件
    有期徒刑
    绑架罪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绑架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绑架罪的构成四要件如下:主体为自然人年满16岁即可,单位不构成本罪;主观上为故意而且有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目的;客体上侵犯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
    2023-07-26
    328人看过
  • 为索债实施绑架如何定罪
    一、为索债实施绑架如何定罪1、行为人为索债而实施非法扣押、拘禁等绑架行为的,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对于犯非法拘禁罪的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二、为索取合法债务绑架该怎么处罚1、索要合法债务。这种情况是以存在合法债务为前提的,行为人为了索取合法债务而实施绑架、拘禁行为,应按照刑法第238条第3款
    2023-06-16
    236人看过
  • 绑架罪一实施就既遂吗
    犯罪既遂是指某一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实践中,有的人认为只要绑架行为实施完成,即构成犯罪既遂,也有人认为应当以是否实际取得财物利益或其他非法利益为判断既遂行为的标准。评判既遂未遂不能简单地从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上机械地分析,绑架罪客观行为应当视为单一行为而不是双重行为,应当以绑架行为是否已实际控制了被害人质,并将其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之下为标准,如果行为只实施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并未对人质的人身实际控制,不构成既遂,那种以是否实际取得钱财或其他非法利益为客观评判标准是简单的结果论。绑架罪的罪数形态问题从司法实践分析,绑架罪罪数形态的认定主要存在于以下二种情形:一是在绑架罪实施过程中又犯其他罪刑,二是实施组织罪行为过程中又犯绑架罪的。绑架罪侵犯的是复合客体,犯罪行为人侵害的不仅是被害人的人身健康,有时还涉及到生命及健康权。1、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情形。犯罪分子在绑架行为
    2023-06-03
    106人看过
  • 绑架罪复合行为还是单一行为?
    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对此,理论上实践中存在对立的两种观点:第一,持单一行为观点者认为,行为人只要出于勒索财物或扣押人质的目的,并在此目的支配下实施了绑架行为,就已具备该罪的法定要件。对于绑架行为实施以后是否勒索财物的问题,只是影响刑罚轻重的一个量刑情节而已。第二,持复合行为观点认为,绑架罪的客观行为是绑架行为与勒索财物或提出不法要求两个方面组成的。要正确认识两种不同的观点,要从本罪是否要求以侵害第三人的自决权为要件去分析。如果认为本罪的侵害对象即包括人质,也包括第三人,则本罪是复合行为犯。如果认为本罪的侵害对象只包括人质不包括第三人,则是单一行为犯。本罪的成立以侵害第三人的自决权为要件又涉及本罪的社会危害性问题,本罪的社会危害性首先表现在侵犯了人质的人身自由权,其次,还表现在侵犯了与人质有关的第三人的自决权上。如果本罪不要求以侵犯第三人的自决权为要件,那么在社会危害性上,就与抢劫
    2023-06-21
    228人看过
  • 绑架罪是单一行为还是复合行为
    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对此,理论上实践中存在对立的两种观点。第一,持单一行为观点者认为,行为人只要出于勒索财物或扣押人质的目的,并在此目的支配下实施了绑架行为,就已具备该罪的法定要件。对于绑架行为实施以后是否勒索财物的问题,只是影响刑罚轻重的一个量刑情节而已。第二,持复合行为观点认为,绑架罪的客观行为是绑架行为与勒索财物或提出不法要求两个方面组成的。笔者认为,要正确认识两种不同的观点,要从本罪是否要求以侵害第三人的自决权为要件去分析。如果认为本罪的侵害对象即包括人质,也包括第三人,则本罪是复合行为犯。如果认为本罪的侵害对象只包括人质不包括第三人,则是单一行为犯。本罪的成立以侵害第三人的自决权为要件又涉及本罪的社会危害性问题,本罪的社会危害性首先表现在侵犯了人质的人身自由权,其次,还表现在侵犯了与人质有关的第三人的自决权上。如果本罪不要求以侵犯第三人的自决权为要件,那么在社会危害性上
    2023-04-02
    229人看过
  • 行为人绑架宠物怎么入罪
    法律上绑架宠物不算绑架罪。绑架针对的是人,绑架宠物应该属于盗窃罪。绑架罪严重很多,起步是十年的有期徒刑,情节在严重一些可能会是死刑,盗窃罪情节不严重的一般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绑架狗给人家送回去就可以了。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绑架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所以绑架宠物是不会构成绑架罪的,绑架宠物可能构成的是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
    2023-02-18
    108人看过
  • 绑架罪是否参与绑架罪
    1、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情形。犯罪分子在绑架行为实施过程中,除了非法劫持人质剥夺其人身自由权,有时还造成被害人重伤和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定绑架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下,不应按数罪并罚来处理,行为人实施绑架致人重伤、死亡结果的发生有时并不是犯罪分子追求的结果,而是绑架行为的连带行为,这种严重的法律后果并非出于行为人主观上的两种独立的犯意,也非两个独立行为,刑法理论上称之为想象竞合犯,即行为人出于一个故意,实施一种行为绑架殴打致人重伤或死亡。结果触犯数个不同罪名,是想象的数罪而不是实质数罪,应当择一重罪处断,以绑架罪结果犯量刑处罚。因为重伤或死亡作为绑架罪判处死刑的法定情节,作为包容犯可作绑架情节从重处罚一、结果犯与行为犯的区别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以故意杀人罪为例,行为人对被害人着手实施杀
    2023-06-19
    478人看过
  • 绑架女性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绑架女人犯绑架罪。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绑架无论男女,都构成绑架罪。绑架他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规定对于绑架他人的,将会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不过绑架小孩,或有其他侮辱、殴打、性侵、虐待等行为,将作为从重、加重处罚情节。绑架妇女当老婆犯什么罪绑架妇女当老婆犯了拐卖妇女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
    2023-07-02
    436人看过
  • 绑架罪的共同犯罪行为
    1、实行行为实行行为,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行为,是指直接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2、组织行为组织行为,是指组织犯所实施的指挥、策划、领导犯罪的行为。3、教唆行为教唆行为,是指能够引起他人实行犯罪的意图的行为。4、帮助行为帮助行为,是指为其他共同犯罪人实行犯罪创造便利条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行为。一、绑架罪共同犯罪量刑标准20221、《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2、《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2023-03-25
    412人看过
  •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区分的关键:是否实际上绑架了他人
    [案情]2007年7月一天,被害人张某和丁某在樟树赌博。姜某输了钱,由张某担保向聂某借款30000元,并许诺几天后归还。数天后,聂某因欠被告人吴某借款20000元,于是叫被告人吴某一同前往丰城矿务局讨帐,在丰城矿务局找到张某和姜某。聂某告诉张某和姜某,借款还给被告人吴某是一样的,被告人吴某即向姜某要钱,期间打了姜某的耳光并杀伤了姜某的朋友射灯。之后不久,张某和姜某通过被告人吴某还清了聂某的借款30000元。2007年11月份的一天晚上,在丰城矿务局,被告人吴某手持凶器要求张某和姜某因其杀伤了射灯各补偿人民币10000元,两人被迫同意,但都没有交钱。2008年6月份,张某因未给被告人吴某面子,又不承认补偿款的事,被告人吴某心里有气,于是在2008年8月8日下午3时许,邀集三人将张某从丰城押往樟树。在樟树市区,又有四人加入。之后,被告人吴某等人将张某押到樟树某乡下,并打电话叫张某的父亲张生赶往
    2023-06-11
    35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为逃避绑架而实施的行为为什么不构成绑架罪,为什么绑架罪立案标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6
      因为其行为不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
    • 罪犯实施绑架受害人的行为可以构成绑架罪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所谓共同犯罪的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知道自己是和他人配合共同实施犯罪,认识到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以及该行为所导致的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并不了解他人真正的犯罪意图,不清楚他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而是被他人蒙骗或者出于自己的错误认识,在
    • 实施绑架行为能否从轻处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16
      实施绑架满足一定条件的,能从轻处罚,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实施绑架后犯罪中止的,或者是犯罪分子有自首或者是立功情形的。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要怎样正确认定绑架罪实施绑架行为怎样处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13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
    • 绑架对象的行为属于绑架罪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02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产或者其他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绑架他人的行为。或将他人绑架为人质。《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产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以绑架他人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轻微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