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强制执行具体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21:10:45 209 人看过

1.一般程序(第40条)

第一,责令限期缴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在规定的期限未缴纳或解缴税款或提供纳税担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责令其限期缴纳。

第二,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责令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审查批准,可执行强制措施。

第三,实施前述两项措施扣缴或抵缴税款、滞纳金。在强制执行措施中,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等行为具有连续性,即扣押、查封后,不再给纳税人自动履行纳税义务的时间,税务机关可直接拍卖或者变卖,以其所得抵缴税款。

需要注意的是,税务机关实施扣押、查封时,必须有2人以上在场,并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否则不能直接采取扣押和查封措施。但被执行人或者成年家属接到通知后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同时,税务机关应当通知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他们是扣押、查封财产的见证人,也是税务机关执行工作的协助人。

另外,扣押、查封、拍卖被执行人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应当以应纳税额为限。对于被执行人的必要的生产工具,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供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应当予以保留,不得对其进行扣押、查封和拍卖。

2.简易程序

根据新《税收征管法》第55条,“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或者强制执行措施。”在此条规定的情况下,只要经过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即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不必先责令其限期缴纳。根据新《税收征管法》第88条第3款的规定,税收违法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40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需要说明三点:

1.该措施可采用简易程序,而不需具备前提条件和程序。

2.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在规定的条件下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不必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根据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一般由县以上税务机关作出,而2000元以下的罚款,税务所即可决定。因此,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既有县以上税务机关,也有县以下的机关。

3.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限于相当于处罚的数额,不得扩大执行。

您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1日 06: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抚养权强制执行具体程序
    首先,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其次,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最后,为保证法院裁判文书的严肃性及强制力,对于该类案件,法院应当立案受理。在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员应当向被申请人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的后果,积极主动地做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可能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一、变更抚养权的方式(一)协议变更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法律准许当事人作出协议变更。(二)诉讼变更夫妻走上离婚道路,往往是各种矛盾激化导致的最终结果。因此,很多时候,让离婚夫妻坐下了心平气和地谈事情,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2023-02-28
    392人看过
  • 具体强制执行申请人写谁
    一、具体强制执行申请人写谁应当写具有可执行利益的当事人以及其委托人。在生效裁判文书中具有可执行利益的当事人、其诉讼代理人等人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作为当事人的公民死亡的,则由其继承人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则由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申请强制执行的必备材料有: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一)经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的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
    2024-02-01
    56人看过
  • 房屋被强制执行,房屋买卖不具体强制执行如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件具有确立和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可以将人民法院的判决交由当地房屋部门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房屋委员会和被执行人不合作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向房屋委员会发出一份协助通知书,协助他们把物业转到其名下。第二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91条,同意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不影响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没有拍卖、变卖,直接价格被执行人的财产偿还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剩余债务。第492条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被拍卖或出售,同意的人申请执行和不影响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定价的属性后,交付给人申请执行偿还债务或申请执行的人管理;申请人拒绝接受或者管理的,应当返还被执行人。第493条拍卖结束或订单支付的债务是依照法律规
    2023-02-12
    473人看过
  • 国家法律规定法院强制执行权的具体内容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当地六个月内执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道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回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应在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履行裁决书上确定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超过执行通知上指定的时间仍然不履行,法院就开始强制执行措施。国家对土地承包年限的规定有哪些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
    2023-07-03
    427人看过
  • 税收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是合理的吗?
    一、税收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是合理的吗?是合理的行为。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的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税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统一的整体。其中,强制性是实现税收无偿征收的强有力保证,无偿性是税收本质的体现,固定性是强制性和无偿性的必然要求。二、税收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依据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来进行强制征收。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强制性的税收法令,在国家税法规定的限度内,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税收具有法律地位的体现。强制性特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税收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即税收征收完全是凭借国家拥有的政治权力;另一方面是税收的征收过程具有强制性,即如果出现了
    2024-01-28
    205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具体怎么操作
    一、法院强制执行具体怎么操作法院强制执行程序:1.执行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2.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3.立案后,准备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二、法院强制执行会涉及配偶吗一般情况强制执行是不会涉及到配偶的个人财产的,如果执行的原因跟配偶没有什么关系,是不可以执行配偶的财产的。如果确认债务性质为夫妻共同债务,被执行人配偶应为连带债务人,但要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首先要解决执行名义的问题。生效裁判文书往往不对债务的性质作明确的表述,也不表述被执行人配偶应承担义务。依据债的相对性,按照法律文书的既判力原则,被执行人配偶不是偿债主体。然而基于相关法律事实的认定,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予以执行。三、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是多少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
    2024-01-13
    112人看过
  • 具体申请强制执行由谁交钱
    一、具体申请强制执行由谁交钱强制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这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有关裁决结果的,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处理的,相关费用由法院根据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来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强制执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三、强制执行申请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024-01-24
    55人看过
  • 具体的强制执行金怎么申请
    一、具体的强制执行金怎么申请1.本人或律师查询和了解财产线索。2.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至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3.人民法院会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执行人。4.执行立案后,录入法院办案系统,公开执行案件信息。5.法官操作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6.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1)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直接划拨到法院账户,支付申请执行人,执行结案。(2)被执行人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订执行方案。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3)若被执行人是单位职工,有工资正常发放,但无法一次性完全履行。在此情况下,法院会冻结被执
    2024-02-03
    54人看过
  •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强制性文件公证规定
    1、强制执行的效果如何?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明确,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的内容没有异议,债权文书的内容必须限于支付货币、货物、有价证券等;(2)。前提是双方的意愿。这里的“自愿”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当事人双方自愿向公证机关申请,即需要达成协议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应当载明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的,由债务人承担债务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债权文书要产生强制执行的效力,必须经过两个程序。一方面,双方在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同时,必须将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协议提交公证机构审核,公证机构出具相应的公证文件;另一方面,债权人行使债权文书的执行效力,必须凭上述公证文书向公证机构申请执行证明。二是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优势。首先,节省时间和成本。按普通程序审理不良贷款结清案件的,一审时间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的,整个诉讼过程的时间将继续延长。因此
    2023-05-31
    112人看过
  • 过了强制执行期具体怎么办
    一、过了强制执行期具体怎么办1、过了强制执行期,当事人不能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要追回债务只能与债务人协商看其是否愿意主动偿还债务,已不能再通过公力救济的方式实现自己的债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具体行政行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有哪些
    2023-06-14
    206人看过
  • 探视权强制执行的具体情形
    探视权强制执行的具体情形如下:不直接抚养一方未被中止探望,但在探望子女时被直接抚养方拒绝、阻挠,且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判生效后,仍然无法正常探望子女。探视权强制执行的具体情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n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n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2-06-10
    207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怎样书写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一般包括首部、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和尾部四部分。对于首部,应写明“执行申请书”,按照申请人在先、被申请人在后的顺序列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对于请求事项,包括请求的内容应包括执行的标的、执行的文书根据和执行措施,申请人概括请求内容时要具体明确。对于事实与理由,是执行申请书的核心部分,包括申请执行的事项,也就是生效法律文书中的财产执行内容,申请人要写明法律文书的制作时间、制作机关、文书中关于义务人履行义务的具体规定;被申请人没有履行的情况,包括完全没有履行和部分没有履行,申请人要说明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不存在中止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情况;被申请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状况,包括执行标的物的名称、数量、位置等。对于尾部,包括致送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人署名或者盖章、申请时间,同时写明作为申请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的名称及份
    2023-04-06
    119人看过
  • 强制执行申请如何具体操作
    一、强制执行申请如何具体操作强制执行申请如下具体操作:1.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2.对于材料准备齐全,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4.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二、强制执行申请的条件是什么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撤销吗强制执行可以撤销的。如果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所以强制措施是可以撤销的,执行申请人需要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书,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然后终止强制执行
    2023-09-14
    70人看过
  • 具体怎样申请强制执行债务
    一、具体怎样申请强制执行债务具体申请强制执行债务的程序是: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规定期限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4、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
    2024-01-21
    180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强制执行的具体如何收取罚金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2
      犯罪人或其家属在判决指定期限内缴纳的,为自动缴纳,类似民事裁判文书的义务人在裁判文书指定期限内自动履行。犯罪人自动缴纳罚金的,该罚金不需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刑事判决文书判处一次性缴纳罚金的,在判决书指定期限内,犯罪人分几次缴纳的,应当许可;如果有一期或几期超期缴纳的,应当征得法院的同意。犯罪人在判决书的各期期限内缴纳的,亦为自动缴纳。如果其中有一期超期未缴纳,就可以进入执行程序强制缴纳。
    • 强制执行有具体的执行时间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1
      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必须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可以对被执行人终身执行。
    • 行政复议与税收强制执行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13
      税务行政复议强制执行可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南京抚养费强制执行,具体有哪些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8
      不给抚养费怎么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措施如下: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 行政强制执行与民事强制执行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19
      行政机关进行的行政强制执行与在民事案件中进行的民事强制执行的区别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为人民法院或有权的行政机关,民事强制执行是司法机关;行政强制执行的依据是行政处理决定,民事强制执行的依据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等法律文书;行政强制执行不存在执行和解,民事强制执行则可以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