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属于物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20:43:50 374 人看过

一、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属于物权吗?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属于物权。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二、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

1、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虽同为物之支配权,但两者对物进行支配的主要方面则有所不同。用益物权以追求物的适用价值为内容,标的物须具有使用价值。而担保物权主要以标的物的交换价值和优先受偿为内容,因此,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具有交换价值。

2、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担保物权则具有从属性。一般地,用益物权根据法律的规定或与财产所有人的约定独立存在,不以用益物权人对财产所有人享有其他财产权利为前提,因此,用益物权都是主权利。而担保物权系以担保债务履行为目的,其存在则以担保物权人对担保物的所有人或其他关系人享有债权为前提,它因债权的产生而产生,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因此,担保物权是从物权。

3、用益物权往往有明确的存续期间。在物权关系解除后,权利归于消灭,而在权利的存续期间,权利人可以依法或依合同规定行使权力。担保物权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在担保物权实现之时,该权利亦归于消灭。

4、用益物权的行使,必须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而担保物权的行使,除留置权、质押权外,均不以直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

5、就目的实现之时间而言,担保物权须于接受担保债权届期未受清偿时,始得实行,其目的实现的时间系于将来。而用益物权一旦设定,即能实现用益的目的,故其目的的实现时间系于现在。

6、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而用益物权则不具有这一性质。担保物权的标的物灭失,如不能归责于担保物权人,担保物权人可以请求担保人以其他物替补。而用益物权的标的物灭失,用益物权人不得请求所有人以其他物替代。

担保物权是依附于债务关系而存在的,若是债务人履行了偿还责任,那么担保物权就归于消失。且一般之后是享有所有权,才可以设立担保物权,但是用益物权没有这个限制。不管是设立担保物权还是用益物权,都不得损害财产本身的价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05: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担保物权相关文章
  • 用益物权包括哪几种,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
    一、用益物权包括哪几种用益物权的种类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和地役权。1.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3.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根据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4.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5.地役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为自己不动产的使用便利,“依合同约定”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种“用益物权”。二、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在于两者设立的目的不同、权利性质不同、标的物不同、存续期间不同等。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
    2023-05-17
    281人看过
  • 物权与用益物权中,居住权属于哪一种?
    居住权是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用益物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物权吗一、民法典居住权是否属于物权居住权是属于物权的一种,是属于对房屋的使用物权,居住权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二、物权取得的分类有哪些物权取得可细分为不动产物权的取得、动产物权的取得、用益物权的取得。某些法律
    2023-07-06
    170人看过
  • 用益物权有动产物权吗
    一、用益物权有动产物权吗用益物权有动产物权。我们国家有四种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都是属于不动产。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二、用益物权的特征有哪些第一,用益物权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其主要内容,并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第二,用益物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和有期限物权。用益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物上设定的物权,是非所有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权利。第三,用益物权是不动产物权。用益物权的标的物只限于不动产。在这一点上它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都不同,所有权和担保物权的标的物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第四,用益物权主要是以民法为依据,但也
    2023-04-30
    59人看过
  •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能否并存
    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物或者权利作为标的物而设定的限定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不以标的物的实体利用为目的,而是注重于其交换价值,以确保债务的履行,故又被称为“价值权”,其标的物必须具有交换价值。至于权利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并不影响担保物权的存在。因而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即当担保物权的标的物转化为其他价值形态时,担保物权以变形物为客体。担保物权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具有附随性。《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一、留置权是用益物权吗是的,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
    2023-02-21
    190人看过
  • 物权所有权的概念和用益物权所有权的概念有何区别?
    所有权和用益物权的区别在于所涉及的对象不同、范围和恒久性不同、独立性不同。1、对象不同: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财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的设立目的是对他人所有物为使用、收益,旨在促进资源的有效利。2、范围不同、恒久性不同:用益物权是由所有权派生的物权。用益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财产上设立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是由所有权派生的物权。用益物权是受限制的物权,所有权是完全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从设立目的的角度对他物权进一步分类,可将其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即指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他物权。如土地使用权。担保物权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他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虽然都属他物权,但存在区别:第一、设立的目的不同,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担保物权的目的则是以物的
    2023-07-18
    55人看过
  • 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谁优先
    一、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谁优先担保物权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为了确保债务的切实履行,债务人或第三方可以不必转移财产的实际占有权,仅需将该财产作为抵押物供应予债权人即可。在这种情况下,若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到期债务,或者出现了双方事先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特定情形,债权人便有权利对该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益。《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所有权是否包含债权债务债权与所有者权益并非同一概念,全称为股东权益,这是公司或企业方面投资人所拥有的对公司和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所有者权益是在汇总公司或企业总资产,减去总负债之后
    2024-07-26
    493人看过
  • 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有哪些,担保物权是他物权吗
    一、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有哪些担保物权与抵押权的区别主要是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1.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2.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二、担保物权是他物权吗担保物权是物权的一种,即限定物权,也称之为他物权。担保物权是指以确保债务的清偿为目的,而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限定物权。担保物权本质上是以支配物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物权。担保物权的种类
    2023-05-06
    204人看过
  • 担保物权的属于何种权属
    在民法理论界,对担保物权的性质究竟是属于债权还是物权存在很大争议,关于其性质而言,存在着三种学说:债权说、物权说及中间说。1、债权说。认为担保物权属于债权,主要理由:首先,担保物权不具有支配性,担保物权人不能现实的支配标的物;其次,担保物权具有从属于债权的性质。基于以上两点担保物权应属于债权。2、物权说。尽管担保物权与所有权及用益物权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其本质上仍然属于物权之范畴。理由如下:其一,将担保物权作为物权是为了确保其具有优先于债权的优先受偿效力,从而保障担保物权人的对物权的交换价值的优先性。换言之,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可以主张就拍卖、变卖标的物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二,担保物权具有支配性、排他性和追及性。就支配性而言,担保物权人可以就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3、中间权利说。该种观点认为担保物权既不是物权,也不是债权,而是介于债权和物权之间的一种财产性权利。主要理由,担保
    2023-06-27
    377人看过
  • 用益物权担保的特点:担保用益物权具有哪些特点?
    不是,它们都是属于物权的一种。用益物权一般行使的是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如占有、使用、收益,对标的物所有权不具有处分权利。担保物权是为保证债务履行而提前给予的一种承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变卖拍卖担保物来实现债权。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区别1、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而设立债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交换价值。2、权利性质不同。用益物权多为具有独立性的主权利,而担保物权多为具有从属性的从权利。3、标的物不同。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为不动产,而担保物权则不然。4、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的影响不同。用益物权的价值形态变化对其有直接影响,而担保物权价值形态的变化对其并无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
    2023-07-16
    314人看过
  • 承租权是否属于用益物权
    民法典规定,物权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而承租权是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严格意义上属于物权。一、物权是什么?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二、在房屋上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在房屋上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地役权合同;(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五)其他必要材料。三、占有和所有的区别所有权
    2023-02-17
    73人看过
  •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法硕连考题
    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区别:1、用益物权标的物须具有使用价值,担保物权标的物必须具有交换价值。2、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根据法律的规定或与财产所有人的约定独立存在,而担保物权则具有从属性,它的存在则以担保物权人对担保物的所有人或其他关系人享有债权为前提。一、典权与抵押权之间有什么区别典权与抵押权均可以不动产为标的,但是二者也存在重大区别,表现在:首先,二者成立的前提条件不同,典权以转移不动产的占有为前提,而抵押权则不以转移不动产的占有为前提,抵押权的成立无须转移标的物的占有。其次,二者的性质不同,典权的性质为用益物权,决定了其以取得不动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为主要目的,抵押权的性质为担保物权,决定了其以取得不动产的交换价值为主要目的。再次,是否可以对标的物进行使用、收益不同。典权人可以对标的物进行使用和收益,而抵押权人不得对标的物进行使用,也无权对其进行收益。二、实现担保物权有开庭吗如果提起诉讼,
    2023-03-13
    53人看过
  • 物权留置权的房屋是属于担保物权还是担保
    四个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是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它们分别的含义及区别如下:抵押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押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是当债的一方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财产的一方有权扣留物品并享有对该物品的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占有物)典权是中国一项古老的传统制度,以其特有的便民功能存植于中国千百年。所谓典权,是指占有、使用、收益他人不动产的一种物权。占有他人不动产而享有使用收益权利的一方,为典权人;收取典价而将自己的不动产交典权人占有、使用、收益的一方,为出典人;作为典权客体的不动产,称为典物;典价为典权人为对他
    2023-02-22
    180人看过
  • 用益物权可做担保吗
    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所以用益物权可做担保。用益物权具体有几项,并非都可以作为抵押物。作为抵押物应当具备可以流通且可以变现的属性,否则不能成为抵押物。一、用益物权包括哪些用益物权主要有地上权、地役权、典权、用益权四个大类。具体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租赁权等。《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四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
    2023-02-22
    237人看过
  • 担保物权人有物权请求权吗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保物权人(包括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和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包括抵押人、出质人、财产被留置的债务人或者所有权人等)有权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一、担保物权的行使条件担保物权人行使担保物权一般需具备三个条件:1、存在着有效的担保物权所谓担保物权有效存在,是指依当事人约定成立的抵押权,已经依法登记,并载明所担保的债权。依法律规定取得的抵押权,确有明文规定
    2023-02-27
    18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优先受偿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的基本性质仍属对担保物的支配权,而不是请求权;担保物权所具有... 更多>

    #担保物权
    相关咨询
    • 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是一个概念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0
      担保物权属于所有权,用益物权属于使用权。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用益物权优先于担保物权。
    • 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差异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15
      在民法学领域,我们需要区分和认识到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这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因为它们在诸多方面都有着显著的区别,包括但不限于其目标、性质、标的物、所受价值形态变化之直接影响以及持有期间等等。以下是对这些差异的详细分析: 首先,两者的用途和本质有着明显的差异。作为用益物权,其核心目的就在于通过积极地使用和收益标的物,以求实现物质资源的实际应用价值。而担保物权的主要动机在于保障债权人的借款权益得以顺利
    • 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有哪些异同点存在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24
      是存在的。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这三者之间是存在着相应的关联和差异,异同点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严格遵守并执行。三者在对标的物支配的方面、权利实现的时间等方面都有着很大的差异。
    • 什么是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2
      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他物权。其特征为: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以占有为前提;是他物权、期限物权、限制物权;是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独立物权。我国的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典权用益物权是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包括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等。担保特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
    • 留置权是担保物权还是用益物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4-09-14
      属之于不动产权利中的用益物权。留置权特指债权人依据与债务人所签订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占据其动产;若债务人未能按约定时间归还债务,债权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留置相应动产,通过对该资产进行估值或拍卖来获取拍卖支付款,优先受偿。 1.留置权的主要特性如下:首先,留置权仅能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产生效用,例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以及加工承揽合同等。 留置权会产生两次效力,既包括留置标的物,也包括将被留置的标的物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