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何时不再尴尬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5:44:50 360 人看过

这些天,丘建东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因为他刚刚收到上杭县政府送来的800元公益诉讼行政鼓励金。这是他以其发起的快递邮资公益诉讼为由,第一次向当地政府依法提出行政奖励申请获批的结果。

丘建东说,800元对他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希望公益维权的行为能够得到政府的承认,并因此能形成公益诉讼行政奖励制度,让更多热心的人站出来,为沉默的大多数用法律说话。

丘建东就是我国公益诉讼第一人、龙岩市海平面法律服务所一名法律工作者。

一场官司降了10元快递邮资

2006年4月13日,丘建东把上杭县邮政局告上法院,诉称按照福建省邮政局规定,省内同城特快专递收费为10元,因此上杭县邮政局对同城特快专递收费20元的标准有误,要求退还其10元费用。由于上杭县邮政局随即向上一级邮政局报批10元收费请求获得批复同意,丘建东遂撤诉。

丘建东认为,这场官司实质上避免了上杭县广大邮政用户的利益损失,这是他公益维权的结果。

像丘建东这样通过平凡而坚韧的努力获得公益维权成功,并受到当地政府奖励,这在我省尚属首例。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刘友榕指出,这也是上杭县政府贯彻实施新消法的一种表率行动。生活中,需要这种为了公众利益敢于向职能、职权部门叫板的人,也呼唤着更多人参与公益事业,维护公共利益的热情和努力。

将来若有成立消费者基金会,我愿意把这笔奖励金捐出来当作第一笔基金。丘建东感慨地说,消费者基金会若能为弱势消费者提供公益维权经济帮助,比如几百元的法律诉讼费等,那么,公益维权的路就会更加宽广些。

公益诉讼的法律缺失

尽管公益诉讼日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我国到目前仍未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福州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张旭东副教授指出,究其原因,主要是诉权理论方面的局限性。在我国现行的三大诉讼法中,关于起诉权的规定虽然不同,但其共同点是原告必须是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是我国诉讼法领域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个重要障碍,认为只有自己合法权益受到违法侵害的人才具有原告资格,忽略了公益诉讼的存在,关闭了对公共利益的救济之门。

当前,公益诉讼的最大障碍就是现行法律限定了当事人的资格。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郑隆松说。

这意味着,实践中,路见不平、依法相助式的公益诉讼是无法提起的。

而在现行的三大诉讼法中,唯一明确公益诉讼的是针对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授权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除此之外,立法上没有关于公益诉讼的踪迹,无法对损害公益的行为进行法律追究。张旭东分析,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真正意义上的公益诉讼只包括检察机关针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领域还没有专门的公益诉讼规定。

郑隆松介绍说,我省检察机关自2002年开始在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针对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开展公益诉讼试点,陆续办理了多起公益诉讼案件。其中一种形式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另一种形式是支持起诉,一般是由当事人反映或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为维护国有资产免受流失或公共利益免遭损害,由检察机关支持被害单位或个人起诉。

公益诉讼司法实践步履维艰

因为公益诉讼法律制度上的缺失,致使公益诉讼举步维艰。没有法律支撑,很多诉讼请求都被以不属于法院行政审判权限范围为由驳回,即使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也多以原告败诉画上句号。

张旭东副教授剖析说:在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公益诉讼是行政诉讼,许多案件都是因为原告起诉的行政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而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长期以来,中国司法界一直认为法官在诉讼中必须严格依据制定法进行审判。张旭东指出,这导致法官遇到无明文规定的情况就无能为力,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往往不予受理,或者判决原告败诉。

与此同时,在公益诉讼中,还存在举证不能的限制。原告一方多是公民个人和社会团体,而被告往往是有某些特殊权力或拥有先进科学技术的企事业单位。原告对被告的违法行为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难度相当大。

况且,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公益诉讼案件一般影响较大,法院受理往往有所顾忌,司法手段也不相统一。张旭东分析,基于现有立法规定,对于无直接利害关系人提起的公益案件,如蒋石林诉常宁市财政局超预算案、南京违章搭建紫金山观景台案等相关的公益诉讼案例,法院多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由判决原告败诉,或者以当事人诉请的事项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为由不予受理。对于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提起的涉及公益的案件,如上杭县丘建东诉邮政局特快专递收费案、葛锐诉郑州火车站收入厕费0.3元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现实中,虽然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提起的涉及公益案件,但与其自身在经济上相比较,往往得不偿失,甚至背负着诸多的窘迫:为沉默的大多数代言,却背负着刁民的骂名;为打输多赢少的官司,消耗了时间、精力和金钱,却承受着误解的凄风冷雨。

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时不我待

我国公益诉讼立法尚是空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十分必要。张旭东说,目前建立公益诉讼制度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实现。

有法学专家提出,在民事诉讼领域,确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前提就是在民事诉讼法中拓展当事人的概念。也就是说,在受害人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很难确定受害人的情况下,检察院、其他国家机关为维护公共利益,可以对实施侵害人提起禁止侵权、赔偿受害人损失的民事诉讼。社会团体在得到受害人授权的情况下,也可提起公益诉讼。

郑隆松认为,在公共利益受损又无人起诉、不愿起诉或起诉不力的情况下,检察院应当站出来行使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有人员和专业优势,可以成为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

但也有专家认为,如果一个涉及到公益的案件不是获得直接利益的,个人提起公益诉讼是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如果是一个获得经济利益的公益案件,这样的公益诉讼,就不能由个人提起。至于一些团体,例如消协代表消费者、妇联代表妇女提出公益诉讼,是可以的。

当然,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不是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就可以轻易实现的,还必须对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起诉程序、审理程序及其他程序作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比如,如果个人提起公益诉讼败诉了怎么办?一旦他胜诉后如何奖励?公益诉讼是否要与一般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不一样?

对当前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情况,通过检察院、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主体提起的涉及公益的案件,能够在一定某种程度上起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目的。张旭东认为,一方面,大力推进我省各级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责,通过建立基金、奖励等制度,鼓励和支持直接利害关系主体提起涉及公共利益的诉讼,实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目的。另一方面,福建省各级机关、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及个人,呼吁和推动国家立法机关尽快制定出台公益诉讼立法,建立和完善我国权利保障法律体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7: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益诉讼相关文章
  • 如何认定尴尬工伤?
    9月1日,下班顺路买菜算工伤的新规正式实施。昨日,本报特地邀请法官,就争议较多的上下班途中时间和路线的认定等问题,通过真实的案例教劳动者如何合理维权。案例一:上班打考勤卡前摔成骨折,算工伤王女士是某服饰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为早上8时,打卡处在公司二楼楼梯口。去年6月,王女士在早上7时45分进入公司大门后,在一楼大厅内脚下一滑摔了一跤。人社局认定为工伤。明明还未刷考勤卡,怎么算是已经进入工作场所了呢!服饰公司不服。【法官说法】工作场所包括完成特定工作所涉区域单位对于工作场所的理解过于机械,要去二楼打考勤卡必须经过一楼,事发当日,王女士是为了完成单位规定的日常考勤工作,应当认定为工伤。王女士摔倒的工伤认定决定并无不当。案例二:与同事争执被刀划伤手臂,不算工伤杨某在无锡一公司做普通操作工。2011年12月,杨某在工作中找寻叉车时,与同事李某发生了口角。在此过程中,李某突然拿出工具刀将杨某手臂划伤。
    2023-06-05
    284人看过
  •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尴尬境地
    上诉不加刑原则因其体现了对被告人的关怀和宣示正义的独立价值,而走进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刑事诉讼法。我国刑诉法第19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7条规定,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被告人的上诉不加刑的权利受到几个方面的威胁:一是检察院的抗诉或自诉人的上诉;二是发回重审后加刑;三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后加刑。这样一来,尽管刑事诉讼法已经规定了上诉不加刑原则,但通
    2023-06-11
    392人看过
  • 第三方的尴尬
    □本报记者王若懿从京东商城到VANCL,再到卓越亚马逊,这些国内颇有分量的电子商务企业近来在物流上的动作越来越大。他们不顾巨大的成本费用,先后投身到自建物流的队伍中来。其自建物流完成后,更是打出了各自产品独有的个性化物流服务招牌,为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增加了不少优势。其不惜巨额资金自建物流的意图也由此变得清晰:电子商务企业已将物流配送由网购流通链的普通一员上升为决定企业经营成败的战略层次。近年来,随着网购的逐渐兴起,电子商务企业的市场空间日益扩大。据艾瑞咨询预测,网上购物市场未来几年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到2011年,我国网上购物人数有望突破2亿人,而销售金额有望突破5000亿元。在如此庞大的市场份额面前,各大电子商务企业竞争白热化程度可想而知。送货时间的精准、送货费用的减免,商品质量与价格的高低,无一不体现着服务质量,如何从竞争中脱颖而出,关键当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那么,提高服务水平从何入
    2023-06-07
    500人看过
  • 尴尬的“派遣工”
    日前,某地市运营商爆出一条新闻:当地营业厅内的劳务派遣员工因待遇低、指标重而不满,引发劳资纠纷。此次事件虽然仅是一个局部事件,但却折射出目前电信运营商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劳务派遣工难题、同工同酬问题以及岗位评测机制问题。为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运营商们必须对以往企业种种司空见惯的管理顽疾重视起来。同时,也需要业内从整个电信行业发展、电信业竞争等更广阔的视角,重新审视电信运营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劳务派遣工:身份之殇据了解,此次劳资纠纷的参与者主要是30岁以上的劳务派遣工,在等级制度分明的三大运营商内部,劳务派遣工处于干活多、拿钱少的行列。据了解,在全国的大部分地方,劳务派遣工的收入不到正式员工的正式工的1/3。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泰尔业务管理所研究员刘涛在接受《通信产业报》(网)采访时表示,劳务派遣工的问题在电信运营商一直都存在,只不过是此次事件将矛盾凸显出来,也引起了更多
    2023-06-09
    486人看过
  • 休婚假的尴尬
    法律综合知识
    “为休婚假而假离婚”,听着挺疯狂,但在生活中却真实上演着。日前,武汉一小伙子为了休婚假,办理了假离婚,谁知结局不太好,第二次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这样的荒唐事虽然是个案,却反映出在这个繁忙的社会中现代人对假期的极度渴望。五月正是结婚和休婚假的高峰,那些正打算休婚假与正在休婚假的年轻人,又在遭遇着什么样的尴尬?合成长假谁能如此潇洒香*子认识闺蜜晶-晶十年了,从第一年起,她就在相亲。每隔一段时间,就能听到一个相亲失败,或者相处失败的故事。功夫不负有心人,靠谱的结婚对象忽然出现了,两个月没见晶-晶,她已经有了“我男朋友”,再两个月,她已经“我们在装修房子”。这是去年的事了,现在晶-晶已经结婚大半年啦。根据晶-晶的描述,我们觉得那个男人还真是蓦然回首恰在灯火阑珊处,各方面条件都符合晶-晶的要求,也没超出,要知道高攀不一定是好事。唯一的缺憾是属于事业单位编制,据我们的了解,身为公务员的晶-晶以前是蛮介
    2022-11-14
    54人看过
  • 尴尬工伤如何认定
    9月1日,下班顺路买菜算工伤的新规正式实施。昨日,本报特地邀请法官,就争议较多的上下班途中时间和路线的认定等问题,通过真实的案例教劳动者如何合理维权。案例一:上班打考勤卡前摔成骨折,算工伤王女士是某服饰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为早上8时,打卡处在公司二楼楼梯口。去年6月,王女士在早上7时45分进入公司大门后,在一楼大厅内脚下一滑摔了一跤。人社局认定为工伤。明明还未刷考勤卡,怎么算是已经进入工作场所了呢!服饰公司不服。【法官说法】工作场所包括完成特定工作所涉区域单位对于工作场所的理解过于机械,要去二楼打考勤卡必须经过一楼,事发当日,王女士是为了完成单位规定的日常考勤工作,应当认定为工伤。王女士摔倒的工伤认定决定并无不当。案例二:与同事争执被刀划伤手臂,不算工伤杨某在无锡一公司做普通操作工。2011年12月,杨某在工作中找寻叉车时,与同事李某发生了口角。在此过程中,李某突然拿出工具刀将杨某手臂划伤。
    2023-06-10
    183人看过
  • 贷款人的尴尬
    站着放钱,跪着讨账之说,古今有之;贷款时叫你爹娘,还款时你是他是孙子,已是见怪不怪的事了。可见放贷是件容易的事,且有几分尊贵,收贷时是件苦差事,且有多少下贱不说,就是不还给你,你奈何得了吗?没有哪条法律规定欠钱不还的要坐牢。贷款人容易得罪人,要防止贷款风险就不怕得罪人。一些地痞恶棍找你贷款不成,日后总要给你一些苦头吃,有事没事要找你茬,甚至时时受到威胁或吼吓,你的家人整日为你提心吊胆。亲戚朋友找你贷款不成,说你忘恩负义、翻身忘本、神气十足,什么话都说得出口。尽管如此,亲戚朋友最好别贷,有关系人情之嫌,为了避嫌,只好六亲不认。一些当地领导打招呼要介绍别人贷款,因不符合贷款条件,则不肯贷,官员威风大作,你头顶我的天,脚踏我的地,就要服我的管,否则,就停你的水、停你的电、停你子女上学(俗称三停),直将贷款人骂得狗血淋头,并扬言要其滚出这块地盘。贷款人含辱不屈,最终博得傻崽称号。一些老存款户,与你
    2023-06-09
    387人看过
  • 尴尬的实习期
    实习期
    最近看到一个消息,广州铁路某职业学校电器工程系二年级学生薛珍珍(化名)到一家大型电子工厂实习,每天从晚上7时工作到次日早晨7时,忙的时候要做到8时。干的是检测激光头,然后焊接一下。干来干去就一个简单的动作。珍珍母亲看不下去了,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讨个说法。结果在查阅资料后,发现相关法律一片空白,大学生实习不受《劳动法》保护!实习期的大学生不受劳动法保护。《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明确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他们是学生,不是劳动者,《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自然保护不了他们。但实习中问题一直没停过。实习生成了廉价劳动力,超时工作,意外受伤,报酬无法兑现每年暑期是实习高峰期,也是问题集中期。这种时候,总有专家在媒体上建议,大学生实习时要和对方单位签协议或合同,万一出了事,可以引用《民法通则》《合同法》之类的法律。话说得轻松,设身处
    2023-06-10
    335人看过
  • 广告公司上市融资尴尬
    作为央视某频道最大的广告代理公司总裁,刘帆(化名)最近面临着比2008年金融危机更大的麻烦。3年前,刘帆接受了某风险投资公司6000万美元的融资。刚拿到钱不到一年,就遭遇金融危机,而最主要的业务关系方,央视某频道又更换了负责人,并且调整了广告价格,这使得公司收入锐减,没有完成当年的销售任务。刘帆的公司和风险投资公司签了对赌协议,这样就得接受一个现实:股转债,退回风险投资公司先前投入的几千万美元。按目前公司的情况,刘帆根本无力偿还风险投资公司的欠款。本以为借助资本的力量可以迅速提升公司的实力,收购更多的公司和业务,却没有想到却被资本的力量制约。类似刘帆这样依靠资源导向型公司,在中国还有许多。缺钱的时候,认为钱能够解决一切问题,但是,真正拿到钱以后,就发现自身缺失的东西还有太多。中国的本土广告公司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却依然没有摆脱规模小、实力弱、极度分散的现状,诸多本土广告公司都希望借助资本
    2023-06-09
    191人看过
  • “大股东”的尴尬
    掌握着公司控股权的大股东,一方面积极为公司保配出力,一方面却放弃参与配股,这一现象的日渐增多反映出。从2000年上半年证券市场募资情况来看,配股依然是上市公司进行后续融资的主要途径。据统计,2000年上半年有57家上市公司实施了配股(以缴款截止日在1月1日至6月30日为统计标准),其中深市33家,沪市24家,与1999年同期32家(深市14家,沪市18家)相比,同比增长78.13%。配股从二级市场共募集资金162.0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4.14亿元和实物资产16.25亿元,共募集现金141.64亿元,同期增长110.67%(1999年募集现金67.23亿元)。根据配股说明书披露统计,这些公司应配股份47.75亿股,实际配售19.34亿股,只占应配股份的40.50%。与98、99上半年相比,这一比例呈明显下降趋势(见附表)。考虑到已流通股份和职工股应配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不存在放弃配股的问题
    2023-06-09
    98人看过
  • 产权“瑕疵”遇尴尬
    当房客拒绝搬出租住的房子时,房东将其起诉到法院,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近日浙江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却驳回了一位房东要求房客腾退房屋的诉讼请求。原告王某勤诉称,原告1996年调到萧山计委工作,单位分配了萧山区人民路138号405室住宅一套给其居住。而当时被告陈某海在物资局工作,因一时无房,计委领导便同意他暂时与王某勤同住一套房。当时陈某海住小间、王某勤全家住大间。2005年房改时,这套住宅由王某勤购买,并已领取了房产证。但陈某海拒不搬迁,强行霸占住房。故王某勤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房产权,判令被告陈某海在一个月内搬出这套住房。被告陈某海则辩称,他1988年调到萧山工作,由当时的计委安排住进这套住宅。1992年,当时的计委领导带原告来找他,提出现在住房紧张,原告没有地方住,要求与他一起居住。陈表示同意后,双方一直共同租用这套住宅,房租费也由双方共同承担。陈某海表示,原告去领取房产证的事他
    2023-04-22
    398人看过
  • 生育保险的尴尬
    生育保险
    新颁布的《社会保险法》7月1日起将开始施行。《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记者近日对部分地区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状况进行了调查采访,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状况还不那么令人乐观。覆盖面窄参保人数少去年7月,省内某市辖区一事业单位的干部,在妇幼保健院生了小孩,花了近万元的手术费和住院费,该区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却不予报销,有关单位表示该区的干部职工医疗保险里不含生育险。这位干部随即向该市市长热线反映了这一问题。经了解,反映问题属实。该区由于近年来财政状况一直较为困难,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进行了参保登记,但至今还未办理。其实,这位干部所遭遇的尴尬在现实中并不少见。我国生育保险制度依据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十几年来一直处于试行地位,由于立法层次低、规范简单和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生育保险在社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逐渐凸现。尤其是生育保
    2023-04-23
    434人看过
  • 别人借钱怎样要不尴尬
    法律综合知识
    首先,标题要写借条。然后写正文,正文应当包括借钱双方的姓名(最好写上双方身份证号码,当然数额较大的,为确保双方合法权益,附上借款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再找第三人做证明人),要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写明具体借款数额,有大小写,要写清楚币种,约定的具体还款日期,有约定利息的,也要写明,需要注意利率应当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写上不能如期还款的责任。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写上日期。《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第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2024-05-09
    352人看过
  • 融资租赁的尴尬
    >融资租赁的尴尬>沙泉融资租赁是我国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从日本引进的一种投、融资工具。在八十年代中期到九十年代中期曾经为我国许多企业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技术和管理经验。为我国的工业化进程的飞速发展做出过重大贡献。后因经济秩序恶化,严重拖欠租金,导致租赁公司不再愿意经营融资租赁,行业严重偏离主业,经营陷入困境。生产企业也失去一个宝贵的融资、融物渠道。进入新世纪,我国的信用体系开始建立,经济秩序得到改善,租赁行业也提高的对租赁的认识,掌握了新的租赁理念和降低风险增加收益的能力,创新租赁成为今后开展现代租赁业务的主流,租赁业也开始恢复生气。尽管如此,仍然有一批租赁公司因为历史包袱和某种原因不愿意或不能继续经营融资租赁。与此同时一批设备生产厂商认识到融资租赁的好处,开始将经营性租赁悄悄转为融资租赁。然而由于这种做法是否合规、合法还受到人们的质疑,因此出现:租赁需求旺盛,而出租人不愿意租赁;厂商愿意用融
    2023-06-09
    189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益诉讼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 更多>

    #公益诉讼
    相关咨询
    • 无效的尴尬尬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0
      结婚证无效很无奈,今年4月在香港给宝宝办出世纸时,香港警署说我的结婚证第一页没有签名,属于无效证件,最终我以未婚生育的名义办为孩子办了出世纸。今天去宝安油松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警察说我的结婚证第一面公章不清晰,结婚证无效,并且莫名其妙的对我说:“就算你去打官司也没有用。”记得2004年刚领结婚证时我把两本证件当宝贝一样包好收起,想不到现在要用时居然连续被指责是无效证件。t相关知识:t结婚证无效说明
    • 当钉子户碰到户,网友:要多尴尬有多尴尬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7
      只能说有钱的不在乎巴不得拿钱就走,但是没钱混的不好的就这一套房子,谁想受那罪,只能说见好就收吧
    • 再婚夫妻怎么aa制?会不会尴尬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7
      夫妻之间对于付钱是从社会关系本质中产生出来,得到社会广泛承认并且被奉为法律准则的公理。例如,民法中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开、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是上升为法律的公理。政策性原则是国家在管理社会事务的过程中为实现某种长期、中期或近期目标而做出的正当决策。
    • 挂靠公厕,谁的尴尬与无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这个属于户籍室的失误上户口需要提供证据就是房产证没有房产证,落户何处纯属搞笑啊
    • 法律是否遇到尴尬?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3
      这不是法律的尴尬,而说此话的人的无知。实际上,多数人自己认为有理却打不赢官司的实际原因只有两个:一是对法律的无知中,本人自己违反了法律还意识到不到;另一个就是,也是最多的是,证据不足,打官司要以证据为凭,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就是再有“理”,法律上也是无法支持的。就是这句“我就是没钱”,也是认为法官受贿了,可是,你有证据么说这话也是要有证据的,没有证据则有诽谤之嫌了。从你的补充看,你前边的表述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