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产品怎么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2-25 22:26:36 274 人看过

一、问题产品怎么确定

对于质量侵权案件,很多人以为原告只要证明使用了被告的产品而且造成了损失,原告就完成了举证责任。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在一般的侵权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法律规定的比较明确。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属于特殊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实行倒置。但是这种倒置,是不完全的倒置。

原告依然应当举证证明一下事实:一是:损害发生的事实,二是:损害事实与使用被告提供的产品之间的因果关系,三是:原告发生损害具体损失。

二、产品有问题找哪个部门

消费者购买商品遇到质量问题,通常会先找所购买商品经营者反映,若反映未果,则可拿起法律武器,向质监、工商部门以及消费协会投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的主要方法有:

(一)信函式:主要适用于消费者距投诉单位远的情况,缺点是解决问题的时间可能长些。

(二)来访投诉:消费者最好把有质量问题的样品带去,这种方式比较直观,能够较好地解决问题。

(三)电话投诉:这种方式便于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市场伪劣商品出现的情况。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电话:12365。

(四)网上消费诉求。

三、产品有问题几倍赔偿

三倍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额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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