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派员工到分公司劳动关系的归属是怎样划分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5 18:31:05 55 人看过

一、总(母)公司派驻分(子)公司人员的劳动关系归属划分

1、如果这两个公司分别具有法律上的独立性,则可判定分别为两个独立法人。其中一个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而工资由另一个公司发放的,企业有义务理清这种劳动关系,先终止再与工资发放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避免法律责任不清的问题。如果未及时处理这种劳动关系,一旦发生诉讼,两家公司应同时成为诉讼主体。

2、如果员工由母公司派到子公司,劳动关系还在母公司,人员管理在子公司,这种情况视作“人员借调”,属于“外派”方式。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必须明确约定分别对该员工承担哪些义务:如工资支付、社保缴纳、工伤责任主体、享受福利标准等。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应当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分担法律责任。

二、总(母)公司派驻分(子)公司人员的常用方案

1、方案一

由总(母)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将劳动者派驻至分(子)公司工作。

(1)必须法律文件

①总(母)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②总(母)公司与分(子)公司之间的派驻合同。

(2)解聘的便捷性

①从分(子)公司调回;

②由总(母)公司解聘;

(3)风险

①劳动争议诉讼中,分(子)公司与总(母)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②对分(子)公司的一把手,其无法擅自修改其与总(母)公司的劳动合同,劳动争议风险较小。

2、方案二

由分(子)公司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明确要求分(子)公司,在与这些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征求总(母)公司的意见。

(1)必须法律文件

分(子)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2)解聘的便捷性

①征得总(母)公司同意;

②由分(子)公司解聘;

(3)风险

①劳动争议诉讼中,由分(子)公司单方承担责任,分公司无力承担时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②对分(子)公司的一把手,其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利擅自修改其与分(子)公司的劳动合同,劳动争议风险较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总公司相关文章
  • 与总公司成立劳动关系,分公司可否起诉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总部签署的合约,其所属分公司并不具备以原告身份提起诉讼的权力。这主要是由于分公司并未拥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因此在面临民事责任追究时,其责任将由总公司全权承担。分公司,即在业务运营、资金调配以及人事管理等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直接管辖,但却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从法律角度和经济层面来看,分公司均缺乏独立性,仅被视为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024-04-27
    79人看过
  • 分公司劳动关系备案手续是怎样的?
    在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用复印件(首次办理),填写好《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登记表》(一式3份)、《招聘录用人员备案登记表》(每个职工1份),上述两份表格必须填写完整并由用人单位加盖印章后报本科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签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并盖章。如录用失业职工还需要同时办理再就业登记手续,首先从就业大厅领取并填写《再就业登记表》(一式3份),用人单位加好意见盖章后,到失业地劳动就业部门审核(主要是审核失业登记和失业金领取情况),劳动就业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再到本科室签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一、劳动关系备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资料要齐全2、失业职工再就业的应同时办理再就业登记和就业手续。3、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内容必须合法,必备条款必须要填写完整,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职工各保存一份。二、劳动关系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2023-03-27
    498人看过
  • 分公司的员工可以起诉总公司劳动纠纷吗
    一、分公司的员工可以起诉总公司劳动纠纷吗您应当向总公司提起诉讼,原因在于分公司并非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机构,因此不能单独成为法律主体。在法律与经济层面,分公司均不具有独立性,仅为其母公司——也即总公司的附属组织。分公司没有自身的名称、章程及财产结构,并且必须依赖于总公司的资产来负担其所产生债务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二、行政处罚能否将分公司作为处罚主体法律明确指出,分公司并不适宜作为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分公司本质上是母公司为进行经营活动而在本部之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身份,故无法成为行政处罚面对的实体。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我们有理由认为,分公司缺乏独立的法人资格,不具备成为行政处罚主体的条件。对于分公司的违法行为,应由母公司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
    2024-05-19
    381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关系归属地?怎么划分
    劳动关系归属地即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住所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劳动合同履行地指劳动者实际工资场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一、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
    2023-06-21
    362人看过
  •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2022年的现状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一般表现为是总机构与分机构的关系,具有从属的特性。分公司在本质上就是总公司的一个安置在异地的派出机构。在法律上,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也就是说它在法律上是从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个体。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公司可以设立
    2023-07-05
    221人看过
  • 劳动者与总分公司劳动合同关系怎么认定?
    一、劳动者与总分公司劳动合同关系怎么认定?按照劳动合同的订立双方进行认定,如果订立中的一方是分公司的,就与分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分公司在未经集团公司授权的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这样的情形下,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是应该由集团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样,经过集团公司授权的分公司,也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仍然由集团公司承担法律责任。至于劳动合同盖什么样的公章,本身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意义,因为盖分公司的章也是由集团公司承担责任的。在用人主体上,集团公司是唯一的,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于分公司的具体用人问题,主要在于集团公司对分公司如何管理和监控。二、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什么事项?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
    2023-04-29
    300人看过
  • 建筑公司劳务分包劳动关系确认是怎样的
    一、劳动关系的确认分析在《建筑领域确认劳动关系之我见》一文中对建筑行业大量存在的转包、分包引发的劳动关系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第59条和《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4条作了比较,得出了这两个文件规定的内容并不冲突的结论,并阐述了自己的理由。应当说,您对上述问题的见解是有一定道理的,说明您对这一领域存在的问题有一定的研究,并希望能够解决这一实践中较为棘手的问题。关于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与承包人也就是建筑施工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理论与实践中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实际施工人与其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应认定为雇佣关系,但实际施工人的前一手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分包人或转包人与劳动者之间既不存在雇佣关系,也不存在劳动关系。理由是:建筑施工企业与实际施工人之间只是分包、转包关系,劳动者是由实际施工人雇用
    2023-03-29
    355人看过
  • 总公司和分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如何规定的?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子公司和总公司一样,都是独立的法人,可以作为法人进行相应的各类活动,子公司若有责任在子公司的责任范围内负责。《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024-05-02
    303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底跟总公司签还是分公司
    与当事人直接的雇佣方签订合同。1、若当事人的分公司是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那么该分公司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2、若当事人工作的分公司是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那么该分公司是不能作为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只能受总公司的委托与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为总公司。3、签订劳动合同的准则就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内,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能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法》合法签订劳动合同1、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容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
    2023-04-06
    191人看过
  • 劳动仲裁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
    一、劳动仲裁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劳动仲裁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需要看签订的劳动合同主体是哪一个便告哪一个。劳动纠纷申请仲裁一般是仲裁与当事人签订雇佣关系的公司,如果是与总工室签订的合同就告总公司,反之则告分公司。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二、一般劳动仲裁需要多久劳动仲裁大概需要四十五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的流程是: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
    2023-04-20
    196人看过
  • 在分公司上班属于劳动关系吗
    劳动者在分公司上班,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是劳动关系;分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只能受总公司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与总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一、未成年没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拖欠未成年人工资可以申请仲裁。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二、地铁直签合同是不是正式工不一定。正式员工是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
    2023-02-04
    402人看过
  • 分公司解散,员工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1、当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时,劳动合同从何时起终止?应当结合公司法与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理解劳动合同的终止问题。在实务中处理这类问题,应该注意法律之间的联系与衔接。根据《公司法》第十章“公司解散与清算”部分的规定,公司决定解散的,要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结束后,才可以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在清算期间,公司尚未注销登记,其主体资格仍然存续。公司决议解散是公司终止也是劳动合同终止的一个原因,但是公司解散是一个过程,在公司注销登记前,公司还要开展一系列的活动,仍然需要留用一部分劳动者。因此,公司决议解散的,如果在公司注销登记之前,公司与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的,劳动合同自办理完终止手续之时终止;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的,劳动合同自公司注销登记时终止。2、当劳动者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因工致残、患病正在休医疗期、女职工在三期等情况时,职工对终止提出异议或要求额外补偿时,应
    2024-04-17
    419人看过
  • 总公司和分公司债权债务关系
    分公司债务与总公司关系对于分公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总公司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但具体如何承担责任?各地法院处理不尽统一。主要分一下几类:1.总公司独立承担责任。总公司直接为被告,分公司所产生的债务直接由总公司承担。2.总公司承担补偿责任。以分公司与总公司为被告,在分公司不能承担所负债务时,总公司承担补偿责任。3.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以分公司与总公司为共同被告,二者承担连带责任。4.分公司直接承担责任。法院审判中只有分公司作为被告人,总公司不参加诉讼。但在执行过程中,若分公司的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对方还可申请执行总公司的财产。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明确的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总之,对分公司产生的债务,只要没过诉讼时效总公司最终还是要承担分公司债务的。这也是《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
    2023-06-01
    495人看过
  • 如何判断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法律关系
    一、如何判断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法律关系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一般表现为是总机构与分机构的关系,具有从属的特性。分公司在本质上就是总公司的一个安置在异地的派出机构。在法律上,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也就是说它在法律上是从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个体。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分公司欠款是否可向总公司追偿分公司欠债能要求其总公司清偿。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
    2023-07-09
    15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总公司
    词条

    总公司是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总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总公司对公司系统内的业务经营、资金调度、人事安排等具有统一的决定权。... 更多>

    #总公司
    相关咨询
    • 分(子)公司人员的劳动关系归属是怎么划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3
      1、如果属于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如果这两个公司分别具有法律上的独立性,则可判定分别为两个独立法人。其中一个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而工资由另一个公司发放的,企业有义务理清这种劳动关系,先终止再与工资发放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避免法律责任不清的问题。如果未及时处理这种劳动关系,一旦发生诉讼,两家公司应同时成为诉讼主体。 2、如果员工由母公司派到子公司,劳动关系还在母公司,人员管理在子公司,这种情况视作“人员
    • 总公司派人员到分公司劳动合同,工资总公司发可以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6
      分公司和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主体,最终债权债务是由总公司承担,因此,社保缴纳,工资社保承担,不论由分公司,总公司承担都可以的。
    • 总公司与分公司员工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陕西在线咨询 2024-12-07
      如果与分公司存在劳务关系,那么该劳动者与总公司从法律层面上可能构成劳务关联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分公司并非独立的法定主体,无法自行签署劳动合约。因此,其雇用的员工往往需要被认定为实际与位于总公司的机构间形成劳务关系。 对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来说,它们具有完全的自主权来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
    • 与分公司跨过公司劳动关系和总公司是否有劳动关系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1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不能订立劳动合同。其雇佣的劳动者与由总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 建筑业劳务分包中,农民工的工资谁来发,劳动关系归属于总承包公司还是分包公司公司?
      香港在线咨询 2024-09-19
      一般来说关于劳务分包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这是要看公司的资质的,要看这个建筑劳务公司申请的是哪些资质,只能分包所申请资质范围内的工作且承接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劳务分包资质分为两个等级,一级资质和二级资质.二级资质为低级..两个资质等级没有太大的区别,仅仅是一级资质比二级资质的申请要求高,分包项目没有变化,像抚州那边有家远大建筑劳务,它是属于一级资质的公司,所以经营范围是很广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