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理解《票据法》有票据质押的规定时,应当正确以下几个问题:
(1)票据质押本身并不能直接导致票据权利的转移,持票人取得的是一种以权利为标的的质权,而不是直接取得票据权利。也就是说,在票据质押中,质押人只是取得了票据质权,而并没有直接取得票据权利。
(2)《票据法》所要求的票据质押背书中的记载质押字样应当理解为只要有表明质押的意思表示的记载即可,而无须一定要机械地记载质押这两个字样才行,记载为出质、担保等包含有质押的意思表示的词句/语句也是可以的。
(3)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了质押合同,出质人在票据上完成了背书签章,但未记载质押字样时,根据票据的文义性特征,应视为一般转让背书而非质押背书。
(4)背书人只在票据上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进行背书签章时,不构成《票据法》所称的票据质押,因为签章是票据行为最主要的形式要件。
(5)根据《票据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贷款人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从事票据质押贷款时,质押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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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质押时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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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质押典当票据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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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质押背书有什么注意事项?江苏在线咨询 2021-06-29质押背书这是指持票人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权为目的而在票据上作成的背书。背书人是原持票人,也是出质人,被背书人则是质权人。 质押背书确立的是一种担保关系,即在背书人(原持票人)与被背书人之间产生一种质押关系,而不是一种票据权利的转让与被转让关系。因此质押背书成立后,即背书人作成背书并交付,背书人仍然是票据权利人,被背书人并不因此而取得票据权利。但是,被背书人取得质权人地位后,在背书人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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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质押是什么意思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8票据质押所确立的是设质背书的被背书人一种附条件行使票据权利的资格。这种条件不是质权的成立条件,而是行使条件。也就是说质权人只享有对票据权利行使的期待权。当设质背书完成后,被背书人虽然已经取得完整的票据权利,但是这种权利却不能马上由作为质权人的被背书人行使,必须等到条件成就时,被背书人行使票据权利方为合法。这时的条件可以理解为期限,即主债务到期的期限。在主债务到期前,票据权利人一般是不能行使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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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质押什么意思呢?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09票据质押什么意思是票据质押的标的物 票据质押是以票据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所谓票据(本文所称的均指票据法上的票据)是指狭义的票据,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或委托他人于到期日无条件按票载的金额付款的有价证券。但他有别于其他的有价证券其具有以下特征有价证券的一个显著特征,即它是一种权利凭证,能证明当事人权利的存在。票据这一有价证券所反映的权利是由票据行为所创设。票据以证明的权利是票据形成后新创设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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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应注意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9票据行为须在票据(票据正面、背面或者粘单)上进行记载,才可能产生上的效力。如果在票据之外另外以书面形式记载有关事项,即使其内容和票据有关,也不发生票据上的效力。 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果未记载这类事项,则票据行为无效。例如出票行为中的票据金额。 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果未记载这类事项,票据行为仍然有效,但是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相应事项。例如出票行为中的票据到期日。 3、任意记载事项。如果未记载这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