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有什么不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0:30:48 494 人看过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分方式是:

1、两者的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2、两者的犯罪行为不同。

3、两者的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等。

一、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侵占罪具体如何惩处

区分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一)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二)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三)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二、贪污罪和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

(1)客体不同:贪污罪的客体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受贿罪的客体职务行为的廉洁性。(2)客观行为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受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罪的行为方式包括索贿、收受贿赂、单纯受贿(经济受贿)、斡旋受贿、事后受贿。(3)行为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三、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如何区分

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

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际上已被行为人所掌握,而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的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而诈骗罪则是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4日 2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占有相关文章
  • 怎样区分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
    笔者认为,“依照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是指符合第382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定贪污罪;不符合第382条规定的贪污罪构成要件但符合第271条第1款的,定职务侵占罪,即贪污罪的犯罪对象仍限于公共财产。我们认为,在我国,贪污罪的犯罪对象限于公共财产。因为,从刑法理论上看,由于刑法的强制力最为强烈,刑法的适用解释关系人的自由、财产以至生命等重大问题,因此刑法解释必须符合谦抑性原则。所谓谦抑是指缩减或压缩。刑法的谦抑性是指立法应当力求以最少的支出——少用甚至不用刑罚,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犯罪。谦抑性已成为现代刑法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刑法谦抑在质的方面着眼于刑法调整范围的有限性、刑法的最后手段性,在量的方面则意味着最轻刑罚要求的满足。谦抑主义表现在刑法解释上面,就是指在定罪、适用刑罚的解释中,要采用“紧缩”的态度
    2023-06-03
    422人看过
  • 职务侵占是否属于贪污犯罪?
    行为人存在职务侵占行为,但金额不足五千元的,一般不属于犯罪。《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何对职务侵占犯罪进行量刑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1.对于职务侵占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
    2023-07-06
    354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能不能与职务侵占罪同时认定
    挂靠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因为挂靠人并非被挂靠单位的员工,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职务侵占罪出来还要还款吗职务侵占罪出来是要还款的,因职务侵占罪判刑,只是承担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不影响民事责任的承担,仍然需要还款。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二、用公油私用应该怎样数额较大可能会判刑。这种行为涉嫌挪用公款或者职务侵占罪。查证属实的会判刑,看具体用了多少金额。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
    2023-04-03
    314人看过
  • 侵占征地补偿款属于职务侵占罪还是贪污罪?
    关键看在什么环节侵占补偿款。如果是协助镇政府向村民发放补偿款环节,发生侵占行为,应定性为贪污;如果已经领取款项到村委会,发生侵占行为应定性为职务侵占。涉案款项是土地征用补偿费,但当村委会在协助镇政府给村民个人分发时才属于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该补偿费一旦分发到村民个人手中,即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当村委会从镇政府领取属于村集体的补偿费时,村委会属于收款人,与接收补偿费的村民个人属于同一性质,该补偿费一旦拨付到村委会,即属于村民集体财产。此时,村委会不具有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属性。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侵吞手段,将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主要是看操作时属于什么身份,一般征地补偿款都是有国家工作人员发放的,如果此时侵占补偿款,即为贪污罪,如果是村委会人员,代为发放,其实此时也是可以看作国家工作人员的,否则就是职务侵占罪了。一、处理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时应
    2023-03-11
    188人看过
  • 比较职务侵占和贪污的不同点
    职务侵占与贪污区别如下:1、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诚信和公共财产所有权。后者是非国有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为公共财务;后者是非国有单位的各种财产;3、犯罪主体的差异: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国有单位委派的人员,特定条件下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后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如非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事实上,职务侵占和腐败的主要区别在于主体不同。职务侵占主要是非国有单位、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腐败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委派给非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划分(一)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
    2023-07-04
    189人看过
  • 有关侵占罪与贪污罪的法律概念
    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在于: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仅限于公共财产,不能是房地产,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产,还可以是私人财产,包括房地产;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并侵占他人,就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3、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管理公共财产的便利条件。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及联系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存在密切的关系,从立法过程上看,职务侵占罪由贪污罪分化而来。从犯罪构成上看,两者的相同点是:1、主观上均由故意构成;2、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3、在行为上都表现为盗窃、骗取、侵吞或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但是与贪污罪又有明显不同,具体区别有如下几个方面:1、主体要件不同,这是职务侵占罪和贪
    2023-07-08
    177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有什么区别,职务侵占判多少年
    一、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有什么区别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侵占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3、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侵占罪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4、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侵占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
    2023-02-19
    279人看过
  • 职务侵占是什么意思,职务侵占罪与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务侵占是什么意思,职务侵占罪与职务”的解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2023-02-19
    137人看过
  • 农村贪污职务犯罪与职务侵占罪法条竞合该如何处理
    一、农村贪污职务犯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关系刑法法条中存在法条竞合的关系,法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当然排除适用其他法条的情况。在刑法上,此一法条规定的犯罪,可能是另一法条规定的犯罪的一部分;或者此一法条规定的犯罪的一部分,可能是另一法条规定的犯罪的一部分,这就导致了一个犯罪行为可能同时符合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法条竞合的主要表现形式为普通法条和特别法条的关系。一般来说,特别法条的适用,以行为符合普通法条为前提,因为特别法条的要素不仅完全包含普通法条的要素,而且通过特别要素的增加,或者概念要素的特殊化,缩小了犯罪构成的范围。特别法条的犯罪构成是较狭义的"种",普通法条的犯罪构成是较广义的"属";前者是下位概念,后者是上位概念。因此,特别法条的犯罪构成的实现,必然包含普通法条的犯罪构成的实现。特别法条往往只是重点描
    2023-06-03
    137人看过
  • 【罪名比较】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两罪的区别是: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侵占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2023-06-11
    131人看过
  • 如何正确区分贪污罪与侵占罪
    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是:1、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2、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3、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一、个体户可以告员工职务侵占罪吗不可以。严格来讲,个体户的员工并不是属于法律中所规定的企业,所以一般情况下,对方不是职务侵占罪的构成主体,也就不会涉及到职务侵占罪了。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
    2023-03-20
    120人看过
  • 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定义是什么,区别又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
    2023-06-03
    459人看过
  • 贪污和职务侵占怎么并罚
    一、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的一种量刑情节,对于数罪并罚的,分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两种,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适用。刑法规定: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第69条)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第70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
    2023-04-04
    438人看过
  • 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侵占罪具体如何惩处
    区分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一)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二)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三)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一、医生私自收费犯法吗违法,现实中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比较容易混淆,那么两罪的区别是: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
    2023-04-02
    36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占有
    词条

    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 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 更多>

    #占有
    相关咨询
    •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区别有哪些,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5
      我们先看这几个罪的行为相同点就知道定性难在哪里了。首先都是以非法取得为目的的主观行为,客观行为是秘密的取得他人财产。在这里还得说一下职务侵占罪,这个罪的行为特征也是与上面提到的犯罪行为一致。所不同的是具体细节有所不同;犯罪的主、客体不同一般认为,盗窃罪适应的主体是不分身份的个人、团伙、集团,客体是公私财产;其侵犯的是财产权;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具相应职责(权力)的人员,其
    • 职务侵占罪是不是算贪污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07
      职务侵占罪是贪污罪的两倍,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起点是贪污罪的两倍。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
    • 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的异同点是什么, 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方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5
      贪污罪和职务侵罪的相同点:两者的相同点是主观上均由故意构成点;同时两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区别:(一)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也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 (二)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而职务侵
    • 2022年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怎样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5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一)主体要件不同。 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
    •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5
      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