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合同解除权应设置期限(1)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09:32:01 262 人看过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研讨会,对保险合同纠纷中被保险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行使解除权是否应有期限限制问题进行探讨。与会专家表示,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保险法》规定,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即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必须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果保险人发现被保险人没有尽到如实告知义务,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且这种合同解除权没有期限限制。由于合同解除权没有限制,在实践中不排除保险人滥用解除权的可能,即不管被保险人缴了多少年保费,保险人随时都有可能以被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而解除保险合同。今年9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相关案件,北京律师李滨因对此条款有异议,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保险合同(详见本报7月27日A2版《北京律师告保险公司要求承认不可抗辩条款惯例》)。被保险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行使解除权是否应有期限的限制呢?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邀请多位法学专家召开研讨会,对此问题进行了探讨。

合同解除权无期限限制有危害

“保险人很有可能滥用解除权。”上述案件中的原告——北京律师李滨在起诉书中认为,由于合同解除权没有限制,保险人随时都有可能以某种理由解除保险合同。如果因此导致保险人出现拒赔行为,被保险人所追求的保险合同信赖利益就不能有所体现。李滨表示,如果保险人明知被保险人因主、客观原因没有尽到如实告知义务,或是不履行对合同的调查及审查义务,仍旧促成合同成立,这种情况下一旦被保险人出险要求理赔,保险人会恶意以解除权随意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保险人这种解除权没有限制,会造成保险人不承担本该由其承担的调查审核义务,其可以建立起对于保险理赔的可控性和主观随意性,无疑会损害被保险人的权益。

李滨的看法,得到部分与会专家的认同。“保险作为商事交易,财险和寿险是应当有所区别的,多数情况下寿险更有必要设定保险合同解除权的期限。在现行的《保险法》中,只是规定寿险保险人知悉被保险人年龄不符合真实情况,在保险合同签订两年后解除权受限制,对于其他方面并没有规定。”在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认为,区别于财产保险的短期合同,由于寿险合同期限较长,保险人更容易为利益所驱,凭借其无期限限制的合同解除权,在被保险人提出理赔申请后以未告知义务为由拒绝理赔,而不管被保险人缴了多少年保费。

合同解除权应彰显公平

“《保险法》第17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为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在《保险法》中之所以规定如实告知义务,实际上是最大诚意原则的体现。”在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海商保险法研究所所长贾林青表示,从保险人了解被保险人的信息看,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地位不平等。在这种情况下,《保险法》用如实告知义务把它重新平等起来。但是基于平等公平的要求出发,要防止保险公司滥用保险合同的解除权。

“《保险法》赋予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只有在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或者过失不履行、过失不告知的情况下,才能履行。所以,《保险法》已经考虑到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平等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闫辉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闫辉表示,在当前国内的市场经济和诚信体制下,如果对保险人合同解除权设定期限限制,可能导致一些被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故意隐瞒有关情况,在保险人未调查到或未出险的情况下,过了解除期限后并得到法律保护。这样一来可能会引发更多的骗保现象,加重保险人的负担。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处长曹守晔表示,根据诚信原则,合同解除权是赋予保险人的权利,为了避免滥用此权利,应当加以制约。防止滥用权利,即防止保险人不诚信。“骗保不光是指被保险人,还有可能是保险人骗保险费。在这个问题上做一些限制,从长远来看更有利于保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的利益。”

曹守晔说,对于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日本《商法典》第644条规定,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在保险人知悉解除原因时起1个月内不行使时,即行消灭。自契约订立时起经过5年后同样消灭。德国《保险企业法》规定,合同解除权仅可以自保险人知悉告知义务的违反时起一个月内实行。在实践中,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这些经验。

设置期限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是否应有时间限制,一直是一个焦点问题。由于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关于保险信息的严重不对称,保险合同中绝大部分是格式合同。因此,对于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是应该进行限制的。”研讨会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法规部工作人员李若峤表示,从《保险法》第17条规定的内容来看,由于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地位相对不平等,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要求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就保险合同的条款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在格式合同的情况下,保险人不应当随意解除合同。《保险法》在修改过程中,我们在历次征求意见时,各方对于这个问题统一的观点是进行合理的限制。”李若峤说。据介绍,2003年1月1日,经过首次修改的《保险法》实施后,在实践中发现存在一定缺陷,中国保监会于2006年公布《保险法》修改重点,再次着手对其进行修改。

李若峤表示,制定《保险法》时没有在第17条中设定合同解除权的期限限制,是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而产生的。就目前的情况看,该条款存在问题。为更好的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在《保险法》的修改过程中,参考国外标准及我国现实情况,我们在目前的修订版本中写的是60天,自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开始计算,不可争议期是两年。因为在这一时间内,保险人完全有能力对被保险人的详细保险信息进行审核。另外,如果被保险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隐瞒的事实并没有对合同的订立产生重大影响,保险人不能随意使用解除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15: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人相关文章
  • 保证保险保险人的追偿权、合同解除权
    合同解除权,即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所享有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相应地,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即可解释为:在法律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保险人所享有的单方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从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后果分析,合同解除权依解除权人单方的意志即可发生效力。因此,可以说,合同解除权为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供了一定的补救措施,即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某种意外的情况时,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从而避免或减少利益损失。但是,也应该看到,合同解除权是一种破坏性较大的权利,因为解除权人一旦行使合同解除权,则合同即应归于消亡,对方当事人想要履行合同也不可能,这必然降低履约效益,给社会经济循序带来负面影响。也正因如此,学者们指出,法律对解除合同必须采取慎重态度,合同解除权有法定解除权和约定解除权。对不同的解除权其行使条件和要求是不一样的法定解除权的行使
    2024-01-30
    110人看过
  • 保险人解除合同应退剩余保费
    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进行三审的保险法修订草案增加规定,保险人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解除合同,应退还剩余的保险费。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安民25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保险法修订草案的审议结果时表示,有些常委会委员在审议时提出,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法律委员会经同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保监会研究,建议增加相应规定。草案据此进行了修改,并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2023-04-23
    263人看过
  • 保险合同解除权期限是固定的时间段吗
    一、保险合同解除期限关于这一点,除了《保险法》第54条第1款有明确的2年的时间限制外,保险法对其他情形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研究起草《保险法》司法解释时曾因此提出过以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为限的意见,该意见最终是否将被正式成文,不得而知。但可以作为保险合同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时的参考意见。我们认为,根据《保险法》有关条款的规定,保险人依法行使保险合同的解除权,不受是否发生了保险事故的限制,在发生保险事故之前和之后,保险人均可以依法行使保险合同解除权。二、保险合同解除方式(一)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一种单方解除权。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法律之所以给投保人这样的权利,是因为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是获得保险保障,但当主观情况发生变化,投保人感到保险合同的履行已经无必要时,则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不
    2023-03-31
    426人看过
  • 保险合同解除权是什么保险合同的解除权是什么
    由于保险合同是最大的诚信合同,《保险法》还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保险人有权依法行使解除保险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权利是保险法赋予保险人的特殊权利。当然,大多数权利保险人可以依法行使,也可以选择放弃!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接触保险合同。二、《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支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退还保险费。三、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支付保险费的责任。除本法第65条第一款另有规定外,保险费不予退还。四、《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对保险标的安全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
    2023-08-09
    251人看过
  • 解除保险合同的期限为多长时间?
    保险合同解除期限为30天。保险合同解除,是指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商定同意消灭既存的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或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根据法律或合同中的约定行使解除权而采取的单独行为。一、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协议怎么签订合同的解除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也不需要有解除权,完全是以一个新的合同解除原合同。它适用于协议解除类型,并且在单方解除中,只要解除权人愿意采取这种程序,法律也应允许并加以提倡。由于协议解除程序是采取合同的方式,所以要使合同解除有效成立,也必须有要约和承诺。这里的要约,是解除合同的要约,其内容是要消灭既存的合同关系,甚至包括已经履行的部分是否返还,责任如何分担等问题。它必须是向既存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发出,并且要在既存合同消灭之前提出。这里的承诺,是解除合同的承诺,是完全同意上述要约的意思的表示。二、解除合同能销毁原件吗解除合同不能销毁原件,解除合同
    2023-02-04
    119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解除,被保险人需知道什么,保险合同成立后谁有权解除合同
    一、保险合同的解除,被保险人需知道什么保险合同的解除,被保险人需知道解除保险合同有两种形式。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但是,不同的主体有不尽相同的法定解除事项。2.意志解除。意志解除又称协议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约定情况时可随时解除保险合同。意志解除要求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解除的条件,一旦约定的条件成就,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有权行使解除权,使合向的效力归于消灭。二、保险合同成立后谁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合同成立后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在一般情形下,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有权解除合同,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三、保险合同的解除权保险
    2023-05-06
    371人看过
  • 合同解除有期限限制吗,解除合同是否有期限
    一、合同解除有期限限制吗解除权的行使,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但该权利的行使不能毫无限制。行使解除权会引起合同关系的重大变化,如果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长期不行使解除的权利,就会使合同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影响当事人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履行。因此,解除权应当在一定期间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行使解除权的期限分为两种情况:1、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比如,如果当事人约定出现某种事由可以在一个月内行使解除权。那么在合同约定的事由发生一个月后,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而必须继续履行。2、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法律没有规
    2024-02-05
    347人看过
  • 保险合同解除形式有哪些,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
    一、保险合同解除形式有哪些保险合同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形式。约定解除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解除,法定解除是出现不可抗力或一方迟延履行等违约事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情形时,当事人可行使法定解除权。二、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条件通常为对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实施了损害保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在这种情形下保险人才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事由的发生是投保人故意而为的,该行为往往和欺诈相联系,如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向保险人骗取保险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此时保险人均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以示对欺诈者的惩罚,此时解除无溯及力。若解除事由的发生是投保人过失而为的,如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可以退还保险费,此时解除有溯及力。三、财产保险合同解
    2023-05-06
    58人看过
  •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有失业保险吗?
    一、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有失业保险吗?失业保险与是否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必然联系,用人单位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需要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劳动者自愿离职的,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是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计算方法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
    2023-02-06
    483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解除权的期限
    一、股权转让合同解除权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人依据股权转让合同要求股权受让人给付股权转让款,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依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给付股权转让款时间起算。诉讼时效为三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是依据公司章程履行合同义务,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其他股东有权对其提起要求补足出资的诉讼。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起计算。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股权转让合同包括哪些条款?1、鉴于条款。一般
    2023-06-05
    351人看过
  • 保险合同有哪些人可以解除权
    一、保险合同有哪些人可以解除权保险合同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是合同的当事人,即投保人和保险人。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享有任意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权利。除非投保人有违法行为或重大的、特别规定的违约行为,保险人不能随意解除保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第十六条第一、二款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二、保险合同变更要满足什么条件保险合同变更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下:1.变更必须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进行,不能超出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2.变更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3.变更内容必须合法合理,不能
    2023-10-23
    69人看过
  • 对解除保险合同有权的人有谁
    一、对解除保险合同有权的人有谁保险合同的解除权当属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即投保人和保险人。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享有任意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权利。除非投保人有违法行为或重大的、特别规定的违约行为,保险人不能随意解除保险合同。二、解除保险合同的方式是什么解除是另一种较为常见的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在实践中,保险合同的解除主要包括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已经生效的保险合同关系。保险人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包括:(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足以影响保险人的承保决定;(1)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并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请求;(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3)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
    2023-10-16
    10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期限公式设置应怎么续签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进行综合评估后再决定该劳动合同是否续签以及按照什么劳动条件进行续签。其次,用人单位以书面方式征求劳动者意见和劳动者以书面方式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进行意思表示。一、一年合同期满不续签有赔偿吗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二、生病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生病在法定医疗期内的,原劳动合同应当续延(不是续签)至法定医疗期满为止,然后再看劳动者是否还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还有其他情形,那么原劳动合同还要续延至该
    2023-06-26
    353人看过
  • 合同的解除权期限怎么算?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一、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有效期限?1、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2.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非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当事人或者违约一方当事人为明确自己义务是否还需要履行,可以催告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行使解除权,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超过合理期限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合同关系仍然存在,当事人仍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所谓催告后的合理期限,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确定,作为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在收到催告后尽早通知对方是否解除合同。二、合同解释权的行使期限范围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当事人没有约定解
    2023-04-05
    32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人
    词条

    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 保险人根据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时,一般可不退还其已收取的保险费,并有权在其保... 更多>

    #保险人
    相关咨询
    • 合同解除权保险期限过期如何办理合同解除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26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保险人合同终止期限的规定: 如果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询问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相关信息,投保人应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终止合同。 前款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权利,自保险人知道解除原因之日起30天以上不行使。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以上的,保险人不得终止合同;发生保险
    • 保险合同解除期限怎么确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8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双方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中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且需要在约定保险标的发生双方约定情形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各种情形而发生解除或终止。《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由此可见,只有在发生法定情形时,保险人才能解除合同。此外,
    • 保险合同解除权是什么保险合同的解除权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30
      由于保险合同是最大的诚信合同,《保险法》还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保险人有权依法行使解除保险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权利是保险法赋予保险人的特殊权利。当然,大多数权利保险人可以依法行使,也可以选择放弃!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接触保险合同。二、《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 保险人行使解除权期限如何确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0
      一、因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受到两个期间限制, 1、“自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 2、“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二、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
    • 房屋买卖合同没设置明确期限,是否需要解除合同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04
      1、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2、当事人就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合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现在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对合同价款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况下,卖方可以先向买方发出书面的催款函,当然催款函中应当给买方留出必要的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