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债权转让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21:00:27 399 人看过

债权转让的效力:1、债权由让与人移转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让与,则受让人将取代让与人成为合同关系的债权人,让与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如果是部分让与,则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共同债权人。2、让与人应将债权证明文件全部交付给受让人。将有关主张债权的一切必要情况如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可主张的抗辩及债权的担保情况等告知受让人,让与人占有的担保物及文书也应全部交付。3、让与人向受让人移转债权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定金债权、保证债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也—并转移。

一、买二手房原房主跟物业有纠纷怎么处理

买二手房原房主跟物业有纠纷原则上由原业主、与物业自行采取协商、或者是起诉等的方式来处理。如果原房主是物业纠纷之中的债权人,可以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之中将债权转让给房屋购买者、债权转移之前虽然不需要获得物业的同意,但是转让之后需要通知物业。

若原房主是物业纠纷之中的债务人,在经过物业的同意之后,也可以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之中将债务转移给房屋购买者,此时购房者需要对原业主的债务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四条

【第三人清偿规则】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第五百五十条【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的负担】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转让合同权利有什么内部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转让合同权利的内部效力有:(1)合同权利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2)合同权利转让时,受让人取得与合同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让与人应将合同权利的证明文件全部交付受让人。(4)让与人对转让的债权负担保责任,凡因债务人主张可以对抗原债权人的事由而使受让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让与人应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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