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原告举债21万元从被告方买得一幢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黑楼,并且属没有经过验收的质量不合格的危房。致使原告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也无法正常安全使用。当原告发现这一系列问题时即向被告提出解除买卖关系,退房还款但遭到拒绝,原告曾多次上访区政府、市政府以及到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请求解决,但均无结果,在无奈之中走上寻求说法的道路,求助于法律援助。
承办过程:由于原告一家因买房而陷于经济困境,本处于2001年5月23日决定给予法律援助。承办人承办此案后,首先对案情进行调查核实,接着与被告协商调解,但被告却坚持已见,最后协商不成;承办人到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收集有关证据,起诉到某人民法院,并为其申请司法救助,也得到某人民法院的批准,给予缓交诉讼费。鉴于本案是一农民告一级镇政府返还购房款,来自政府方面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为了避免诉讼过程的暗箱操作,援助处将农民告父母官,如何维权讨说法的案情通报给有关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同时在省人大代表接访日里,由受援人反映情况,并进行报道。如:2001年4月13日河源晚报第二版报道的《昨天,人大代表接访日》、2001年4月26日河源晚报第二版报道的《21万元买幢头疼楼》、2001年8月5日河源晚报第六版报道的《法院判决:退房还钱》及2001年12月羊城晚报A10版报道的《糊涂汉不再糊涂,两次告赢镇政府》。在公众及有关媒体的关注下,某人民法院开庭调查审理后在9月份做出一审判决:限原告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将房屋恢复原状返还给被告,被告将房款返还给原告,驳回原告为购房向银行贷款所应支付的利息。承办人在收到判决书后认为不太合理,认为原告对房屋拆建装修属善意,并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和质量,不妨碍继续使用,无须将房屋恢复原状予以返还,对造成原告因购房所付款项的利息损失也应予以赔偿;承办人根据本案的事实及依据法律法规上诉于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也采纳了承办人的代理意见,依法撤销一审部分不合理判项,并改判。12月底,判决生效后,本处律师迅速代其申请执行。
承办结果:2002年2月春节前夕,已领到返还购房款的受援人,作为民告官胜诉的明星欧某怀着无限感激之情来到河源市司法局,向值班领导送去一面绣有法律援助为贫困者服务的锦旗,表达其深深的谢意。
几点体会:
1、维护弱者权益,诉前充足的调查取证是基础。本案农民能否告赢镇政府,关健的证据是镇府出售的房屋有无报建办证和工程质量验收,即是质量黑楼,因此,本处领导和局主管领导在听取承办人汇报后,明确指示,是黑楼还是红楼,关键看证据,在起诉前没有充足的证据,在诉讼过程中,由于一级政府的强大干预力,黑楼也会变成红楼到时就难有回天之力了,并指出了调查取证方案和具体要求,据此,承办人迅速行动,取得了证明是黑楼的充足证据。
2、在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前提下,必要的舆论监督,是加速实现司法正义和公平的有效途径。在本案中为防止诉讼欠拖不决,审而不判,预防司法腐败和暗箱作业等干预力量,公开有关事实置于阳光作业,实施舆论监督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可弘扬法律援助正义行为,和奉献精神,另一方面为维护弱者合法权益鼓与呼,判得非法干预减少司法腐败。
3、乘胜前进,将维权进行到底,是实现诉讼请求的关健。当一审判决主要诉讼请求胜诉,部分购房利息未得到保护时,援助律师在征得受援人同意后,继续支持其上诉,最终达到上诉目的。在终审判决生效后,及时申请执行,借胜诉和舆论监督之势,迅速执行结案。如不乘胜前进,将维权进行到底,一旦被告转移财产,出现执行难又是打法律白条,法律援助的正义结果和公平目标将会悬空,无法落到实处。
-
杨某与黄某、钟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436人看过
-
李某某诉被告孔某某买卖合同纠纷
448人看过
-
东莞某房地产公司与何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466人看过
-
原告上海市金山区某镇某村民委员会诉被告杨某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280人看过
-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8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还是“民间借贷纠纷”?
362人看过
-
城镇农民房屋买卖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08不能进行买卖,因为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有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才可以使用,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民、城镇居民都不是合法的购买主体。也就是说,只有本村村民之间的购买协议才是有效的,其他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
农村同镇居民有权买卖房屋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9农村房屋买卖的对象其实包括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但在一些地方如果是城镇居民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居民购买农村方面的话,则相应的买卖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的区别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5是你自己的问题吗?他的律师是全权代理,他可以增加代理人吗?在法庭上原告可以参加发言吗? 2007-05-10 11:19这个官司可以打吗? 2007-04-3005:56综合昨天大家的帮助,得出两种诉讼方式,请帮助看一下那种更好?大家了! 2007-04-2209:31我的律师的看法和以前咨询的不一样怎么办? 2007-04-2106:51对不起我没有说清楚,被告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注明购房款包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纠纷案件能追加被告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0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后,合同方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处理。在处理过程中,除了将合同对象列为被告外,是否可以追加被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有时可以追加被告:1、在买卖合同中,承诺对买卖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买卖合同一方为债权人,起诉时只把另一方债务人列为被告,立案后向法院申请追加担保人作为被告,人民法院应将担保人列为共同被告。2、买卖合同中,合同被告方有代理人。买卖合同原告方作为债权人,在起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分类, 常见的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成因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9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分类:根据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主体的差异,可以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分为三类:一是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纠纷;二是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纠纷;三是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纠纷。因为合同主体的不同,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也大有不同。因此,在适用法律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时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二、农村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成因:(一)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