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行使追偿权需要再起诉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4:23:39 426 人看过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不需要再起诉。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已确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案件,担保人无须另行诉讼,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行使追偿权的范围应当限定在抵押担保责任范围内。追偿权是指连带债务人承担债务超出了其按照内部关系应分担的部分时,而享有向其他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一、什么是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二、网上借款担保人有没有规定

网络借款的担保人有追偿权。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行使担保追偿权应以其实际承担担保责任为前提。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三、什么是反担保合同的担保对象

反担保合同担保的对象实际上是一种未来,最终产生的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具体如下:

1、只有债务人违约,担保人在约定期限届满未能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时,承担担保义务,取得追偿权。追偿债权的权利人是担保人,债务人是借款人;

2、权利来自双方的委托担保合同;

3、担保人行使权利受阻时,可以要求作为追偿债权担保人的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4、担保对象的特点是反担保的最本质特征,既决定了反担保的其他特征,又决定了反担保与本担保和再担保的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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