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出质人享有哪些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20:11:32 208 人看过

专利出质人的义务是:

1、不能再将专利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

2、向质权人交付专利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件;

3、办理出质登记;

4、出质人享有的权利是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一、民法典质权人可以抵押质押物吗

不能。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二、民法典质权人不再占有是否还有质权

如果是动产质权,则质权人不再占有,就没有质权;如果是权利质权,只要登记了,即使质权人不再占有,也还要质权。根据法律规定,质权设立,能交付的交付时候设立,不能交付的,登记时候设立。《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四十一条【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设立】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三、民法典质权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其设立条件分别为:一、动产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二、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四、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的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四条: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五、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的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1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出质人相关文章
  • 残疾人接受义务教育享有哪些权利
    《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杂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学习;残疾人家庭应当帮助残疾人接受教育。一、民法典如何保护小学生专门保护小学生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二、成人智力低下国家会提供补贴吗智力低下在法律上属于残疾人,而国家对残疾人有补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
    2023-06-26
    438人看过
  • 出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出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下列权利:一、租赁物的所有权。租赁权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向供货人支付价款,取得租赁物的物权,再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保证租赁物的完整性和完整性,其权利体现在破产时租赁物的处分和收益上,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可以依法追偿。第二,出租人有权保证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的占有和处分。第三,出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收取租金。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承担违约责任。第四,出租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出租人可以将权利转让给承租人。(5)合同约定租赁期届满租赁物处置方式为“退租”的,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并要求承租人保证租赁物的完整。(6)第三人的损害责任是由承租人造成的,出租人有权不承担该义务。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根据合同
    2023-05-07
    469人看过
  • 买受人有哪些义务出卖人有哪些义务
    一、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哪些义务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卖合同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目的,因此出卖人负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归买受人的义务。为保证出卖人能够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出卖人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依《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其转移。所以,在一般情形下,交付标的物即可转移物的所有权。但对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动产和不动产,因其所有权的转移须办理特别的手续,出卖人应依约约定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的登记等有关的过户手续,
    2023-03-03
    102人看过
  • 质权人是否享有转质权,质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哪些
    一、质权人是否享有转质权1、质权人享有转质的权利,但转质时要经质押人的同意,如果质押人不同意,转质造成质押物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责任转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质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哪些1、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2、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质权的保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
    2023-04-19
    375人看过
  • 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是什么,债务人享有哪些权利
    一、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是什么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债权人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二、债务人享有哪些权利1、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
    2023-05-04
    456人看过
  • 专利权质押中当事人的义务
    (一)质权人有限制出质人处分质物的权利。《民法典》规定,(权利)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作为质权人,由于其实际上并未取得专利权,所以也不能擅自实施。(二)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即对出质人自己实施该专利权(质物)所得收益提出清偿债权。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按《民法典》规定,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当事人在确定质押金额时,对此规定也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债务履行期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
    2023-03-25
    499人看过
  • 专利申请人可以享有哪些权利
    一、专利申请人可以享有哪些权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有独占实施权、许可权、转让权、独占权、标记权、请求保护权和质押权。1.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也称专有权。2.许可权是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3.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将自己的专利所有权依法转让给他人的权利。4.标记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在其专利产品或该产品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5.请求保护权是指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6.质押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
    2023-05-23
    392人看过
  • 法定继承人享有哪些权利,法定继承人有哪些义务
    1、配偶、父母、子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代位继承人、胎儿。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一、第一继承人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2、父母;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3、子女;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
    2023-03-02
    386人看过
  • 受援人享有的权利、义务
    受援人享有地权利受援人享有下列权利:(1)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2)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3)可以申请有利害冲突的法律援助审批人员回避。受援人应履行的义务受援人应履行下列义务:(1)如实提供能证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相关材料及足以证明经济困难,确需减、免收法律服务费用的证明材料;(2)给法律援助人员提供必要的合作;(3)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项的解决而获得较大利益时,应当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法律援助中心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
    2023-06-06
    397人看过
  • 第一发明人和专利人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下列权利:(1)独占权。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2)许可实施权。许可实施权,也就是许可使用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3)转让权。专利权的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专利转让给他方(受
    2023-03-31
    119人看过
  • 个人专利转给公司享有哪些权利
    个人申请的话一般来说会有费用的减免.职务发明归公司所有,有合同的除外,发明人有权要求在发明中署名;个人搜索发明归个人所有.个人专利的转让专利的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后,原权利人丧失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未经许可不能够在自己原有的范围内继续使用。不过,在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时,发明人或设计人所享有的署名权和获得精神奖励等权利并不同时转让。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都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当事人应将合同副本提交给中国专利局,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才能生效。专利还可以通过实施许可的方式,许可受让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使用费。专利的实施许可包括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三种方式。其中,排他许可就是许可受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合同规定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让与人仍保留在该范围内的使用权,但排除任何第三方在该范围内对同一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办理专利转让需要个人与公司双方签署《
    2023-06-01
    71人看过
  • 评估专业人员享有哪些权利
    评估专业人士应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酌情施以合理请求,向委托方索取所有与评估项目相关的权属证明材料、财务会计数据及其他必需的辅助资料,并在需要时得到相应的配合和协助,以确保公正公平的评估流程得以顺利实施;(二)依据法律规定,有权依法向具有疑问的国家机构或其他相关行业协会组织查阅其开展相关评估工作所必须的文件、证据以及相关资料,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业务工作;(三)若遇到委托方或者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试图通过非法手段干预评估行为和评估结果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予以抵制和拒绝;(四)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的其他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二条评估专业人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以及为执行公允的评估程序所需的必要协助;(二)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查阅从事业务所需的文件、证明和资料;(三)拒绝委托人或者其他组织、
    2024-04-24
    233人看过
  •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享有的权利义务: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和被监护人是什么意思监护人和被监护人是什么意思?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被监护人是指中国法律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在侵权诉讼中,被监护人侵权诉讼是其中较为特殊的一类,其特殊之处在于
    2023-08-02
    84人看过
  • 实用新型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1、实用新型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专有使用权:指专利权人依法制造、销售或使用其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的专有权。进口权:指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内合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进口专利产品从事经营活动的权利3。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实施许可权: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弃权:指专利权人在保护期届满前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或不支付年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的权利。标记权:指专利权人在专利产品或其包装、容器、说明书和产品广告上标记专利标志和专利号的权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程序1。在申请阶段,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和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附有说明书和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审查阶段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期间,审查
    2023-05-07
    27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出质人
    词条

    :出质人是指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出质人既可能是主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能是主合同之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 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更多>

    #出质人
    相关咨询
    • 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有哪些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0
      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3、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二)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2、申请回避的权利。3、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4、进行辩论的权利。5、请求调解的权利。6、自行和解的权利。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享有哪些权利?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2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
    • 买受人的义务有哪些,买受人享有哪些权利?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买受人的义务有哪些1、支付价款。支付价款有两种形式,对零售或者小额买卖,可在交付标的物时一次支付结清,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即时结清的支付方法,另一种是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支付的非即时结清的大宗货物买卖支付价款的方式。2、按规定接收标的物。买受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要求接收标的物,出卖人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交付标的物,买受人不应当以任何理由推迟或者拒绝接收,因买受人的原因延迟
    • 专利权利人的合同义务和许可合同义务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13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允许人有下列主要义务:许可人在约定的权限和范围内实施专利;向被许可人交付与专利实施有关的技术资料;为被许可人实施专利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 质权人对质押物的所有权有质权保护义务,质权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1)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2)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