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赔偿地点的规定为:人民法院辖区与国家行政区域相一致,使诉讼当事人的所在地与人民法院辖区内之间存在一定联系的,诉讼赔偿地点在该行政区域内的人民法院;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或者法律事实与人民法院辖区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的,诉讼赔偿地点在辖区内的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什么
民事诉讼法的第三人是指与民事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与民事案件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是当事人与案件的处理结果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据此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可以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最后第三人在符合条件下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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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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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中的居住地是指什么地方湖南在线咨询 2023-04-25《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民法上的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居住地的成立不需要满足经常居住地的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标准,但是仍需要居住到一定的合理期限,具体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断。 地区管辖,是指同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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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诉状的地位与作用?西藏在线咨询 2021-09-05诉状在诉讼中的作用是“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申请启动诉讼程序”。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具有被动性,所以,必须由原告通过提交诉状这一行为来启动诉讼程序。诉状在诉讼中的地位是“纲领性文件”,即诉状要达到这样一个目的:一个第一次接触这个案子的人,看了诉状后就基本能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诉状的基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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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是什么?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赔偿权利人同时起诉赔偿义务人以及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赔偿义务人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仅起诉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向其释明申请追加赔偿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经释明后赔偿权利人仍不申请追加的,人民法院可依职权追加赔偿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赔偿权利人仅起诉赔偿义务人的,人民法院应向其释明可申请追加承保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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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地点是指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16一般来说,诉讼标地物所在地大多都是在这个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但是这个表的和标的物的话是不会永远共存的,合同诉讼的地址的不一定是要在甲方所在地的,而是要在合同纠纷的诉讼或仲裁的管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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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工地死亡赔偿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8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