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9 10:21:28 453 人看过

一、黑河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3号)

二、黑河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需转诊到参保地外住院的,由具有转诊资格的省直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单》,按规定申请登记备案。同一疾病过程多次在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跨年度住院),第二次及以后不再开具转诊单,持相关疾病诊断证明和原转诊单(有效期一年)按规定申请登记备案。

(2)异地转诊人员登记备案手续在一个住院周期内有效(当次有效),且一个住院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仍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应按规定申请办理登记备案延期手续

(3)异地就医时,必须选择就医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优先选择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在非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时需提供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的医保定点证明(待国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库建立后取消)。

(4)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照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

(5)为保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就医时请持社会保障卡。

三、黑河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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