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的证据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08:24:39 318 人看过

一.新刑诉法完善了证据的概念和种类1、修改了证据的概念。老法将证据定义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新法将证据概念修改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2、调整了证据的种类。根据旧法规定的7种法定证据种类,新法将旧法的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追加了鉴定、调查实验等记录和电子数据等法定证据种类。二.新刑诉法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1、实体性规则,主要是对非法证据特别是非法言词证据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2、程序规则主要规定了排除违法证据问题的具体操作规程。包括具体审查、排除违法证据的手续和对证据合法性的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和侦查员出庭作证问题。三.确立刑事案件检察机关的举证责任四.尊重保障人权,不得强制自证罪五.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证据对接.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证据保密。

关于刑事诉讼法证据的规定

《证据法》第五章

第四十二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四十三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第四十六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第四十七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刑事诉讼法证据的提供。从上面内容可知,刑事证据有七种,分别是物证、书证;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等。此外,还要坚持非法证据排除等规则。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九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第二百五十一条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五十七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检察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和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或场所进行辨认;也可以让被害人、证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或者让犯罪嫌疑人对其他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7: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证据的分类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中,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证据:1.根据证据的来源,可以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2.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3.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4.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一、实物证据的特点根据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这种证据分类分别称之为人证和物证(广义上的物证),但是实物证据的范围显然是要大于证据法定种类中的物证的,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混淆,故还是称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更为妥当一些。实物证据具有以下特点:1、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证据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且往往伴随着案件的发生而形成,一般难以,不像言词证据那样易受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真;而且实物证据在很多情况下是经司法
    2023-03-14
    381人看过
  • 新刑事诉讼法全解读(3):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本文主要介绍新刑事诉讼法的解读之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一、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价值包括秩序、公正、效益等诸项内容。刑事诉讼秩序价值包括两方面含义:其一是通过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其二是追究犯罪的活动是有序的。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的地位。刑事诉讼公正价值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刑事诉讼的效益价值既包括效率,也包括其在保证社会生产方面所产生的效益,即刑事诉讼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效益。二、刑事诉讼主体承担基本诉讼职能的专门机关和当事人是主要的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是一般诉讼主体。三、刑事诉讼职能1、三职能,控诉、辩护、审判。2、现代诉讼模式下,控诉是辩护的对象,是审判的前提和根据,审判必须限定在控诉的事实和被告人的范围之内;辩护必须针对控诉进行,对控诉成立起制衡作用;审判是控诉的法律后果,在审判中必须保护被告人的辩护权。四、刑事诉讼结构1、横向结构。控辩审三方权力互动的基本格局,现
    2023-06-11
    470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包括哪些范围
    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刑事诉讼的人员。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他所以参加到诉讼中来,是因为正当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是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一、盗窃罪民事赔偿规定盗窃罪进行民事赔偿可以利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进行。盗窃罪是典型的侵犯财产的犯罪,在盗窃行为发生后,嫌疑人、被告人和服刑人员,可以积极主动地向受害人或合法权利人进行赔偿,减少损失,达成谅解,进而可以在侦查过程争取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争取不予起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争取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量刑中争取较低的刑罚刑期,在服刑过程中争取获得减刑假释,对嫌疑人、被告人和服刑人员的案件处理起到积极的影响和作用。如果盗窃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9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
    2023-03-04
    434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被排除在刑事诉讼法中的非法证据范围之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包括执法机关在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的情况下制作或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律师或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以及执法机关以非法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执法机关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制作或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2.执法机关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的情况下制作或调查收集证据材料;3.律师或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4.执法机关以非法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非 法 证 据 排 除 范 围 是 什 么 ?非法证据排除是《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
    2023-10-06
    37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规定最新范围是多久
    一、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规定最新范围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诉讼时效并非通常理解中的两年期限,而实际上为三年期,从被称为“权利人”确切或应该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已经受损且义务人已经明确的日期开始计算。对于特殊类型的诉讼案件,其时效则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确定,但无论如何,如果权利遭受侵犯的时间已经超过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民事诉讼法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标准如下:首先是医疗费用,适用依据为病人在本地治疗所提供的诊断证明及相关票据,涵盖了医药费、治
    2024-07-05
    90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最新司法解释
    一、刑事诉讼证据规则最新司法解释第一新刑法完善了证据的概念和种类(一)修改了证据的概念。旧法将证据定义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新法将证据概念修改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后者比前者少了真实二字,并将事实替换为材料。相比而言,旧概念较注重客观真实,而新概念不仅注重客观真实,更加注重法律真实。证据是证明信息与证明载体的有机统一,旧概念将证据也视为事实,容易与作为证明对象的案件事实相混淆,新概念用材料来定义证据,更准确也更客观。也更能提示证据内容真实,来源及形式合法的要求。(二)调整了证据的种类。在旧法规定七种法定证据种类的基础上,新法将旧法的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增加了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电子数据等法定证据种类。1、新刑诉法将旧法规定的鉴定结论,调整为鉴定意见,仅有两字之差,但意义重大。这要求我们在办案中要克服迷信心理、强化证据审查意识,对鉴定材料形式和内容的合法性一并进行审查
    2021-11-22
    384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调取证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调取证据的法律规定如下:1、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2、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3、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包括:1、审判机关取证原则;2、最佳证据规则;3、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4、口供补强规则;5、证人作证规则;6、认证规则。一、证据规则有哪些证据规则包括审判机关取证原则、最佳证据规则、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口供补强原则等,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传闻证据的理论依据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证据法中的一项古老、重要的
    2023-03-05
    152人看过
  •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收集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证据收集的规定:(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一、刑事诉讼法的原则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的原则:(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四)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二、刑事诉讼法注意事项有哪些?(一)管辖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二)辩护与代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2023-03-23
    291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范围的法律规定
    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二十二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
    2023-04-02
    449人看过
  • 劳动诉讼证据的常见类型和范围
    (一)因辞退、开除、开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证明内容,企业辞职、退休:(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原告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3)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劳动关系证明;(4)工作开始和结束的证明日期(5)解雇、除名和解雇员工的决定和通知(6)根据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相关规章制度(7)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明(8)员工收入的证明,如工资、经费等(9)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证明(10)职工必须提供服务期的证明(11)其他证据(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原告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p>(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劳动关系证明;(四)工作起止日期证明;(五)职工名单;(六)工作天数证明和应付职工工资数额证明;(七)拖欠劳动报酬具体数额证明;(八)其他证据(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劳动仲裁委员会送达原告裁决书日期的证明(3)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雇佣关系
    2023-05-07
    189人看过
  • 刑事诉讼近亲属范围的规定
    一、刑事诉讼近亲属范围的规定刑事诉讼近亲属范围的规定有: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刑事诉讼法中之所以要规定清楚有限的近亲属范围主要是为了保护好罪犯和被告人的权益可以通过其可信赖的亲属来行使,尤其是有些近亲属与被告之间关系紧密,可以直接决定其实际可履行的责任和代为行使的相关诉讼权利。二、刑事诉讼是如何收费刑事诉讼的收费: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是不需要当事人交纳费用的,除非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交纳诉讼费的标准需参照民事诉讼费用标准。诉讼费是指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向法院缴纳的提起诉讼的费用,其中包括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费用。三、刑事诉讼程序有哪些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如下: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2.
    2023-06-30
    343人看过
  • 浅析刑事诉讼法第87条的适用范围
    刑事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的案件没有依法立案以及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进行监督,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权之一。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这一规定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基本原则在立案阶段的具体体现。1997年以来,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刑事立案力度,监督公安等侦查机关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案件的犯罪分子追究了刑事责任,维护了司法公正,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但在实际工作中,对刑事立案监督的范围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造成监督不力。为此笔者试就刑
    2023-06-11
    480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保全程序及范围是什么
    一、概念介绍所谓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民事诉讼或仲裁均是以证据为基础展开的。依据有关证据,当事人和法院、仲裁机构才能够了解或查明案件真相,确定争议的原因,从而正确地处理纠纷。但是,从纠纷的产生直至案件开庭审理必然有一个时间间隔。在这段时间内,有些证据由于自然原因或人为原因,可能会灭失或难以取得。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可能给当事人的举证以及法院、仲裁机构的审理带来困难,《民事诉讼法》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二、民事诉讼证据保全程序1、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也可以依职权主动进行。当事人依据该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的,通常应提
    2023-03-21
    378人看过
  •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辩护人的范围
    一、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辩护人的范围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人的范围如下:(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二、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未成年人,犯
    2024-01-23
    21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法院向单位调取证据的范围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10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 行政诉讼的证据有哪些行政诉讼证据范围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7
      行政诉讼的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上述证据经法院审查属实,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民事诉讼中录音证据的适用范围?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21
      民事诉讼法录音证据有效要满足取得要合法、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等。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录有他人隐私或在其工作或住所窃听取得的录音资料,仍然会被排除使用。
    • 行政诉讼中法院收集证据的范围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4
      (需当事人申请)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某些特定机关做出的鉴定结论or勘验笔录;涉及国家机密、公安、档案等因素的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有困难无法提供的证据。(法院可依职权)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仅靠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无法认定事实,而人民法院认为案件可能涉及又算国家、社会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事实,或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性事项
    • 刑事诉讼辩护词新证据的范X怎么写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2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本律师比接受本案被告人亲属之委托,征得被告本人同意,并由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为他辩护。接受委托之后,辩护人经过阅卷、会见被告人和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今天又出席了庭审调查,对本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