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行政处罚权工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7:03:43 151 人看过

规范行使行政处罚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2、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3、处罚的权利是法定的;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二、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在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平等对待受罚者。3、行政处罚结合教育原则是法律制裁的一种形式,但它不仅是一种制裁,而且具有惩罚和教育的双重功能。惩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惩罚达到教育的目的。在适用行政处罚时,行政机关应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四.民事刑事责任适用原则民事刑事适用原则是指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的原则。行政对手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给予行政处罚而免于追究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由于行政制裁不同于民事制裁。刑事制裁的性质和对象。5、申诉和赔偿原则对方依法对行政主体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方因违法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赔偿。为了真正保护对方的权利,行政处罚必须提供充分的救济。六、处罚追究时效原则自违法行为终止之日起,两年内未追究责任的,不予处罚。单行条例中另有规定的。

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基本条件

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领域存在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有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必要;

(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符合国发[2002]17号文件和本实施意见的规定,并且相对集中的每一项行政处罚权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三)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是本级政府直接领导的独立的行政执法部门,并且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职能不交叉、不重叠;

(四)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按照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

(五)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六)通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能够实现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实现机构和编制的精简。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九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7: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权相关文章
  • 环境行政处罚法如何规定诉讼范围?
    环境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环境行政案件,解决环境行政争议的范围。只有属于受案范围的具体环境行政行为,相对人才可以对其提起环境行政诉讼。环境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环境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限期治理、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根据我国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环境行政机关有权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非常广泛,环境行政相对人对这些行政处罚不服都可以提起环境行政诉讼。(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环境行政机关无理拒不发放有关执照、许可证或对于其申请拒绝给予答复的。(4)认为环境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其履行义务的。虽然环境行政机关拥有为相对人设定某种环境行政义务的权力,但其对这种权力的行使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否则,环境行政相对人对违法要求其履行的行为可以依法提起环境行政诉讼。(5)认为环境行政机
    2023-07-07
    87人看过
  • 行政处罚权如何授权呢?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县级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权如何授权或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
    2023-08-07
    433人看过
  • 如何认定行政处罚权行使主体行政处罚
    如果是行政处罚权行使主体如下:行政处罚的主体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这就要求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将某些行政处罚实施权委托给其他机关或组织。但对于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等涉及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则只能由法定行政机关行使,不得委托其他机关、组织代行。行政主体进行委托时,受委托方必须具备下述条件方可委托:(1)相应的机关、组织是依法成立的;(2)其不具有营利目的;(3)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应业务的工作人员;(4)具有对违法行为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条件。受委托的机关、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应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进行,并接受委托行政主体的监督,不得再行委托。委托方对受委托方实施处罚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023-03-02
    312人看过
  • 黑龙江开展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行政处罚裁量目录向社会公布,自由裁量权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近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启动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组织各直属有关执法单位,梳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事项,制定细化每项行政处罚具体裁量基准并编制成目录。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的处罚裁量阶次,使违法行为阶次与裁量阶次相对应,防止处罚畸轻畸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范和梳理工作完成后,全部行政处罚裁量目录将通过各单位门户网站、办事窗口等公布施行。届时,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各执法单位不仅要公开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还要公开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2023-06-06
    218人看过
  • 行政处罚附件规范化
    行政处罚行为
    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交通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做到:(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二)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作出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三)严格履行程序规定,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四)适用并规范填制规定的文书;(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执法效果,既要对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罚,也要纠正违法行为,不得以罚代管;(六)依法维护当事人享有的合法权利,不得拒绝当事人行使合法权利的请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标准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标准如下:1、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站(
    2023-07-07
    423人看过
  • 行政案件作伪证如何处罚
    行政案件作伪证处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当事人在行政案件中作伪证的,可以对其处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行政责任。行政案件是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经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行政争议一经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受理,即变为行政案件;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受理行政争议的前提是,行政争议事实的存在,和作为行政相对人一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起。行政案件没有案底,但不计入档案。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会在公安有案底,但不会记入当事人个人档案。行政处罚会由公安机关执行,最长期限是十五天。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应当是可以查到的。行政案件能请律师吗行政案件是可以请律师的。不论是什么案件,在诉讼时期都有权利可以请律师,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
    2023-08-06
    499人看过
  • 行政不作为行政处罚告知书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行政不作为问题:行政不作为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行政主体负有作出相应行政行为的法定义务,行政主体却不在法定或合理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式履行或完全履行的消极行为。一、行政不作为的表现(一)行政职责范围实施方面:工作时间脱岗、漏岗、延误正常公务,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正常公务,不履行首问责任人的职责;对属于行政职权范围、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事项,或按要求补齐材料的申请事项,不予受理或不及时受理;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或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事项,不解释、不说明、置之不理;对来文、来电、来函,不按规定签收、登记、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或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及时处理或报送领导批示,贻误工作;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丢失、损毁行政相对人有关材料或物件,损害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作出明确答复。(二)行政程序实施方面:不按程序依法进行听证、招标、投标、拍卖、检
    2023-03-03
    367人看过
  • 工伤的员工如何应对违反操作规范的处罚
    违规操作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凡是在工作时间前或者工作时间完成后在工作场所内,并且从事着与工作有关的相关事务,包括工作的准备工作和一天结束的收尾工作,都算得上是工伤的赔偿范围。违规操作不影响工伤的认定,按正常流程申报工伤;工伤认定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享受相关工伤待遇。如何鉴定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如何去鉴定员工是否违反竞业限制一、一般来说,下列证据可以单独或者结合其他证据证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1、劳动者与新单位签证的劳动合同:2、新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据;3、新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据;4、新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的工资条、银行存折方面的证据;5、劳动者以新单位员工的名义签订的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合作合同等业务方面的证据(此方面的证据有原始证据最佳,如果没有,应该通过电话公证、现场公证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6、劳动者在新单位的名片;7、新单位对劳动者在新单位网
    2023-07-12
    115人看过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权如何规定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一、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是什么行为不再罚原则应在四个层面上运作。(1)同一行为不再理。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理是对第一个处理的补充、更正或者补正。如果第一个处理违法不当,行政主体应当先撤销,再重新处理。如果第一个处理合法正确但未达行政目标,行政主体应充分考虑信赖保护原则,必须撤销的,应依法给受损失的相对人一定的补偿。(2)
    2023-03-17
    318人看过
  • 如何规定打架斗殴作为行政处罚对象
    一、如何规定打架斗殴作为行政处罚对象1、我国对于行为人打架斗殴行为的行政处罚具体规定如下: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二、打架斗殴公安机关如何处罚打架斗殴的处罚如下:(1)打架斗殴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一般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2024-01-19
    332人看过
  • 防控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如何处罚?
    一、防控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如何处罚?行政“不作为”其表现形式大致有拒绝履行、不予答复、拖延履行,它与行政中“乱作为”一样,都将可能侵犯或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行政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有11种:1、宣布无效;2、撤销违法;3、重作行为;4、修正违法;5、履行职责;6、承认错误、赔礼道歉;7、恢复名誉、消除影响;8、返还权益;9、恢复原状;10、行政赔偿;11、被通报批评。二、行政不作为可诉讼吗不是所有的行政不作为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只有法律规定的可诉性行政不作为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
    2023-06-02
    51人看过
  • 建设部实施行政处罚工作规程
    第一条建设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执行《行政处罚法》和《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并依照本规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条各业务司局、全国建筑市场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在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时,应当调查取证(或者交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调查取证),详细记录涉及案件的关键事件和重要线索,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或者其他执法文书。笔录应当场交当事人核对,并签名盖章。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业务司局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全国建筑市场稽察特派员办公室调查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交相关业务司局),报分管副部长批准立案:(一)调查人员发现违法行为,并且该违法行为是依法应当由我部给予行政处罚的;(二)收到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建议,并且该违法行为是依法应当由我部给予行政处罚的。第四条立案后,有关业务司局应当召开司务会,对有关案情进行讨论,司务会应当有政策法规司人员参加
    2023-04-22
    360人看过
  • 商标侵权如何行政处罚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5-01
    287人看过
  • 工商行政部门如何处罚商标侵权
    工商行政部门对商标侵权的处罚是: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工商行政部门如何处罚商标侵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2022-06-27
    32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力。行政处罚权的行使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职责,它有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更多>

    #行政处罚权
    相关咨询
    • 行政不作为如何处罚,如何规范行政乱作为行为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7-11
      行政“不作为”其表现形式大致有拒绝履行、不予答复、拖延履行,它与行政中“乱作为”一样,都将可能侵犯或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行政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有11种: 1、宣布无效; 2、撤销违法; 3、重作行为; 4、修正违法; 5、履行职责; 6、承认错误、赔礼道歉; 7、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8、返还权益; 9、恢复原状; 10、行政赔偿; 11、被通报批评。
    • 如何制作工商行政管理处罚询问笔录如何制作有效的工商行政处罚文书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8
      如何制作工商询问笔录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8号令关于"询问(调查)笔录"的格式要求,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制作一份完整的具有证明效力的询问笔录,应注意7个要点:认真"填空",仔细核对。这个"空"就是笔录格式文书上已经设定的"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这一部分除"至__时__分"留待询问结束时填写外,其他部分都必须及时、准确填写。应特别注
    • 行政不作为处罚是如何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4
      1、行政不作为的处罚是一般会承担单位的处分,从而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以及还要给公民赔礼道歉;从而恢复当时的现状; 2、行政不作为一般针对于的就是行政的主体还有其相应的工作人员。
    • 著作权行政处罚的权限有哪些,著作权行政处罚必须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4
      实施著作权行政处罚的管辖规定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产品储存地或者依法查封扣押地的著作权行政部门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 行政处罚权委托范本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1
      委托人(单位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住址): 职务: 委托事项:办理()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行政许可事项。委托权限:□代为提交、更正、补充盛情资料: □代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代为接受行政许可机关的询问并予以答复;□代为行使、履行与本许可事项相关的其他权利和义务。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注:委托人为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受委托人在委托权限内签署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