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构成要件的判定标准及其实践应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0:24:36 402 人看过

无因管理构成要件:第一,行为人管理他人的事务。若是因为误解而管理他人的事务则不构成无因管理;第二,管理他人的事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意思。并不排除在一定程度上管理他人事务是为了自己谋利;第三,管理他人事务不是出于法律上规定的义务。法律上的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无因管理构成要件有哪些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一)为他人管理事务

管理他人事务,就是为他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无因管理之事务,可以是有关财产的事项,也可以是非财产的事项,但应当是适宜成为债的客体的事务。下列事项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对象:违法事项,如代为清偿赌债;不能发生债的关系的纯伦理的事项,如代友接待客人;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或经本人授权才能办理的事项,如结婚登记等。

管理的事务必须是他人的事务。如将自己的事务误认为他人的事务而管理,即使目的是为他人避免损失,也不能构成无因管理。

(二)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简称管理意思,是构成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其典型形态是专为本人谋利益的意思。但也允许管理人在有为本人谋利益的意思同时,为自己的利益实施管理或服务行为。

(三)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

无因管理中所谓“无因”,就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是无因管理成立的重要条件。衡量管理人有无法定或约定义务,应以客观标准确定,不以管理人的主观认识为标准。如果负有义务而管理人认为没有义务,其管理事务不能构成无因管理;如果本无义务而管理人误认为有义务,其管理事务照样构成无因管理。

若公民与他人并不存在委托关系,也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公民在发现他人的权益可能会受损之后,可以不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但一旦采取了措施,在不能保证中断行为不会导致受益人的权益受损的情形下,管理人不得中断自己的管理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因管理相关文章
  • 仲裁员回避的重要性及其实践应用
    仲裁员回避的情形如下:(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劳动仲裁中,仲裁员在何种情况下应该回避?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5条和36条及《辽宁省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范》第44条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申请其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四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
    2023-07-03
    322人看过
  • 无因管理的具体实践方法
    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无因管理的特征: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2、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的利益。3、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包括:1.为他人管理事务;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3.为他人管理事务是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的。无因管理之事务,可以是有关财产的事项,也可以是非财产的事项,但应当是适宜成为债的客体的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05
    386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及其具体判定标准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一、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何区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二者的区别: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二者的相同点为都是通过提供劳动获取报酬。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 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
    2023-04-06
    446人看过
  • 变造货币罪的量刑标准及其裁判实践
    对于构成变造货币罪的犯罪分子,我国人民法院对其适用的量刑处罚规定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变造货币罪,是指对真币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改变票面面额或者增加票张数量的行为。盗掘古文化遗址罪法院会如何量刑?对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既遂的行为人,法院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古文化遗址,是指清代和清代以前中华民族历史发展中由古代人类创造并留下的表明其文化发展水平的石窟、地下城、古建筑等。《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023-07-06
    87人看过
  • 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及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
    无因管理作为债的一种发生根据,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对他人进行事务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当事人称为管理人,受事务管理或者服务的一方称为本人,又称为受益人。一般认为,无因管理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管理他人事务管理他人事务,是无因管理成立的前提条件。所谓事务,是指有关人们生活利益的一切事项,可以是有关财产的,也可以是非财产性的。能成为无因管理对象的事务必须符合:①该事务必须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②该事务必须是由他人代为管理。即,只能由本人管理的事务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对象;虽可由他人代为管理但必须要有本人授权才能实施管理的事务在没有得到授权时也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对象。③该事务必须是合法的。所谓管理,是指处理事务的行为。它不限于管理行为,也包括处分行为;不限于管理行为,也包括服务行为;既可以是民事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还有一点,
    2023-06-08
    133人看过
  • 中介合同的特征及其实践应用
    中介合同有以下特征: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劳务;2、中介在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体人;3、是有偿合同,中介只有在中介产生有效结果时才能要求报酬。中介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中介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提供机会或介绍,委托人必须向中介人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物业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物业服务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民事合同。习惯上,物业服务合同又被称为物业管理合同,但它与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职权而与相关单位签订的行政合同具有本质的不同。2、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基础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但其与一般的委托合同又存在差异。3、物业服务合同是以劳务为标的的合同。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是提供合同约定的劳务服务,如房屋维修、设备保养、治安保卫、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等。物业服
    2023-07-02
    433人看过
  • 管制特征及其执行实践
    一、管制具有以下特征: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自由受到-定限制。限制罪犯自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二、执行管制刑罚的方式: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依靠群众来监督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也可以委托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保卫部门协助执行。在执
    2023-07-10
    175人看过
  • 关于减刑假释案件的法律规定及其实践应用
    1.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6年6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28日起施行。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法释〔2006〕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1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行为,根据刑法有关
    2023-07-22
    291人看过
  • 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审判实践及标准
    强奸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女生,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睡未满十四周岁的女生,构成强奸罪,且从重处罚。如果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六种情形是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睡未成年犯法吗睡未成年犯法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与未成年发生关系可能违法。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与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其是否同意都会构成强奸罪;2、如果是与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在其自愿的情况下,不会构成犯罪。强奸罪的认定条件: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2、须违背妇
    2023-07-17
    470人看过
  • 职权滥用罪的判定标准及裁判实践分析
    滥用职权罪的判定如下:1、犯罪对象,侵犯本罪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犯罪,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4、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行为人知道自己滥用职权会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故意不履行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构成犯罪。什么是滥用职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
    2023-07-02
    327人看过
  • 自诉案件的意义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自诉案件是指在法定的刑事案件类型中,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我国能够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类型包括:亲告罪、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有什么区别啊?公诉案件为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就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事实进行的刑事诉讼案件,在没有被害人要求追责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以追究可能的刑事责任。而刑事自诉案件则是由被害人提出的刑事诉讼案件,若被害人不提出诉讼的,人民检察院不会主动追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
    2023-06-30
    251人看过
  • "法定不适用死刑的条件及其司法实践"
    不适用死刑的条件: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充分体现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2.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胎儿出生的权利。“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受审期间,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都应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不适用死刑的情形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
    2023-07-07
    186人看过
  • 民法典对合同变更的规定及其实践应用
    合同变更的条件主要有:1、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如上所述,狭义的合同变更即指合同内容的变化而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化。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变更合同,则必须遵循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如果是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合同,则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变更合同。4、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的,必须遵守这种要求。民法典对于行纪合同的规定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百五十三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第九百五十四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
    2023-07-04
    204人看过
  • 要约的定义及其实际应用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特点:(1)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2)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3)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4)内容必须具体确定。(5)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1、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两者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而后者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2、对于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类情形,应当准确记忆。特别是要求受要约人不仅得“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而且要求“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两个并列条件缺一不可。总之,应对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的区别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
    2023-08-06
    31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人称管理人;受管理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人为本人,又称受益人。... 更多>

    #无因管理
    相关咨询
    • 无因管理关系的含义以及构成要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4-09-01
      最佳答案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源于古罗马法,近代各国民法建立相应的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无因管理法律制度倡杨社会互助的道德追求,确认无因管理的合法性,以阻却管理行为的违法性,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在性质上,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无因管理有真正无因管理关系和不真正无因管理两种类型,真正无因管理包含适法无因管理和不适法无因管理,
    • 2023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及其处罚标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11
      根据《刑法》中的量刑标准规定来看,犯挪用资金罪的,一般是对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但如果挪用资金情节严重的话,那么对罪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无因管理的特及其识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您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您必要的费用。但是您在救助对方的过程中,造成对方受伤,属于侵权,如果受伤严重,您需要支付对方相关费用。你们可以协商处理。请结合您的详细情况,咨询。
    • 猥亵儿童罪的概念及其构成及其构成要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一、概念及其构成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所谓精神纯正权,是指善良操行和作风的养成权。易言之,是在操行作风养成中不受不正当教唆的人格权。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女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
    •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无因管理无法律上的义务是指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无因管理作为产生债权债务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在债法中有着非常广泛的应用。可是,很多人并不知道无因管理究竟是怎么回事。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的约定义务。 1、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他人事务,就是为他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这是成立无因管理的首要条件。但下列事项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对象:违法事项;不能发生债的关系的事项,如纯粹宗教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