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在刑事方面的职权。刑事方面的职权是公安机关同刑事犯罪斗争中依法行使的权力,主要有:
(一)立案侦查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所示的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的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有权立案侦查。立案的具体标准,由公安部规定,分为一般案件、重大案件、特别重大案件。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措施”。侦查的目的是收集证据,揭露犯罪,查获犯罪分子。经侦查否定了立案根据的应销案,或终止侦查。侦查权包括:调查取证权,采取强制措施权,预审权,移请依法起诉或免予起诉权,以及为了查获犯罪分子而采取紧急措施、特殊措施的权力。
(二)侦察权
侦察权是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一项专门的特殊权力。使用侦察权的目的,是为了发现进行隐藏活动刑事犯罪分子,发现犯罪预谋,控制犯罪活动。侦察权就是使用各种秘密侦察手段的权力,包括秘密监视、秘密搜查、使用秘密力量进行内线侦察和阵地控制,以及使用秘密的技术手段等。采用秘密侦察手段获得的情况材料,一般不能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三)使用武器、警械和正当防卫权
人民警察在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中,为了制止犯罪分子以暴力行凶、袭击、抢夺武器、逃跑、抗拒等危险行为,或者遇有暴乱、恐怖活动等紧急情况时,为维护社会治安,防止自身和人民群众遭到危险或危害时,有权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实行正当防卫。关于武器和警械的使用,必须执行《人民警察使用武器警械的规定》和《关于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实行正当防卫的具体规定》。公安分局在刑事方面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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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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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安全保卫方面的职权是怎样的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01有下列职权: 1、警‘卫权。警’卫措施有包括武装警‘卫,安装技术设备,规定特殊的值班、出入登记、出入检查制度和随身警’卫等。 2、安全检查权是指公安机关为了确保安全的需要而对某些重点场所和设备进行防爆、防火、防盗等的安全检查;对于一般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户等,也可以进行定期的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警察法》第9条第1款,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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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权限都局限在哪些方面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1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根据民诉意见第41条的规定,总公司非依法设立分公司,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还是应当以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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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签署合同权限分公司权限都是局限在哪些方面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3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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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预防职务犯罪有哪些方面?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5一般来说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2010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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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队刑事诈骗案公安局局里面受理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11是的,欺诈案件可以直接向刑警队报告,并由其受理。刑警队和经济调查队实际上是一个调查机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告或者举报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被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告或者起诉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接受报告、控告、举报。不属于自身管辖范围的,移送主管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