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是指原债权人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情况下,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债权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对债务人的转让;债权转让的标的是特定权利义务以外的第三人。相对义务的主体是原债务人。债权转让成立时,原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义务消灭,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和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成立生效,债务人向受让人履行债务。
一、债权转让通过诉讼方式通知是否可以
债权转让以起诉方式通知是可以的。债权转让就是指债权人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将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转让给该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第三人的行为。出让债权权利的主体是原债权人,受让债权的主体是第三人,债权转让成立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债权转让而解除,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法成立,债权转让以向债务人通知后而对其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因此而承担对受让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二、《民法典》对于债权转让的规定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第五百五十条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
可以把公司债务转给股东吗
253人看过
-
分公司合同转让给总公司执行是否可以
178人看过
-
可以挂靠总公司开分公司吗
94人看过
-
分公司债权能移交总公司么
236人看过
-
总公司承担债务后可以向分公司追索吗
466人看过
-
分公司销售给总公司要交税吗
78人看过
-
请问总公司转让债权给分公司的问题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31为增加投资人资金的流动性,投之家特推出债权转让业务。 1、购买转让债权 2、原始债权期限不少于1个月,债权持有至少1天,距离债权到期大于4天(包括4天)可进行债权转出,转出债权的份额不可低于1000元,最高不设上限。债权转出的交易时限为12小时。若12小时内转让债权未满额,则此转让债权自动取消。使用了现金券的债权不可转让。 3、债权转出手续费=到期收益*5%,不足两元,按两元收取。
-
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可转总公司吗?需要怎么做?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6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
分公司债权与总公司债务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08对于分公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总公司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但具体如何承担责任?各地法院处理不尽统一。主要分一下几类: 1、总公司独立承担责任。总公司直接为被告,分公司所产生的债务直接由总公司承担。 2、总公司承担补偿责任。以分公司与总公司为被告,在分公司不能承担所负债务时,总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3、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以分公司与总公司为共同被告,二者承担连带责任。 4、分公司直接承担责任。法院审
-
可以将总公司资质借给分公司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2分公司可以用总公司的资质。如果该资质是不禁止他人使用的,并且分公司获得总公司的授权许可,则是可以使用的。 但如果该资质是不能转让、借用或让他人挂靠的,则分公司不可以用总公司的资质。
-
2022年总公司债务可以执行分公司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5总公司债务可以执行分公司财产。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