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侦查技巧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0:03:12 125 人看过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的主要方法之一,也是检察机关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一种基本手段。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作为法定证据形式之一,在证明关系和证明力上又属于直接证据和主要证据,因此熟练运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这一侦查方法是检察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功,对侦查破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具有重大意义。如何做好此项法律规定的专门侦查手段,作者结合当前工作,试图从审讯前、找准突破口和审讯技巧方面谈谈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的几点思考。

一、审讯前的准备工作

审讯犯罪嫌疑人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有计划地进行。为了做到“有的放矢”,审讯前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

(一)熟悉案件材料,制订审讯计划,确定审讯策略提供依据。熟悉案件材料要全面细致,每个情节每个证据都应认真审查分析。哪些犯罪事实还不清楚,哪些证据有矛盾,还有哪些线索需要查清楚,哪些疑点要弄清楚。根据先易后难排出审讯顺序,找好突破口,做到审讯时心中有数。

(二)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审讯前应当全面掌握犯罪嫌疑人身份、文化程度、社会经历、一贯表现、性格爱好、家庭成员、亲友、犯罪原因和羁押后的心态变化。通过了解审讯对象的个体情况,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可以帮助审讯人员寻找审讯中的突破点,确定审讯中的技巧、方法,审讯节奏和使用证据的时机。

(三)制定审讯计划。每次审讯前都应制定计划。本次审讯要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回答的各种情况估计,运用何材料加以佐证等都要计划周到。计划周全,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如果审讯人员没有制定审讯计划,仓促上阵,随意发问,往往会使审讯工作陷入被动,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二、恰当选择审讯突破口

审讯的突破口,是指在审讯时容易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的薄弱环节。如何选择审讯突破口,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发展和进程,突破口选准了,对案件的突破势必形成破竹之势,甚至会达到不攻自破的效果,而且能把案件做大。审讯中侦查人员要善于捕捉和挖掘犯罪嫌疑人防线的薄弱环节进行突破。要结合案情,根据不同阶段已获取的情况和审讯要达到的目标有针对性地进行,不可盲目随意,下面就结合自己在办案中的做法和体会谈谈如何选择突破口。

(一)从犯罪嫌疑人性格、心理上选择突破口,办案当中经常会碰到各式各样的犯罪嫌疑人,有的认为自己的犯罪活动策划周密,检察机关根本无从查明;有的则认为自己有“靠山”、有“背景”,会将自己活动出去等等。这种侥幸心理是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认的精神支柱。他们把逃避打击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这种侥幸心理上,从而增加了审讯的难度。因此对于进行传唤的调查对象如在12小时内拒不交待自己的问题,应果断采取拘留措施。侦查人员应充分利用此时犯罪嫌疑人的紧张、恐惧状态,打破其侥幸心理,趁其惊魂未定之时,抓紧进行审讯,迫其交代罪行。从畏罪心理选择突破口犯罪嫌疑人一般都认为自己一旦招供,就会失去既得的一切,包括权力、地位、工作、名誉、家庭、自由等等。这是一种普遍的畏罪心理,这种畏罪心理后面隐含了一种“早日出去”“从轻处罚”的心理期待,正确把握犯罪嫌疑人的这种心理,适时进行法律政策上的宣传,就能促使犯罪嫌疑人由畏罪心理向交罪心理转化。

(二)从关键犯罪情节着手选择突破口,审讯的核心任务就是让犯罪嫌疑人交待犯罪事实和具体情节,而犯罪嫌疑人则千方百计地否认犯罪事实和情节。有时甚至只交代结果,不讲细节,甚至有的犯罪嫌疑人会故意交待虚假的情节来反过来试探审讯人员的底细,看其犯罪行为到底有没有被审讯人员所掌握。因此,在选择突破口时,应当紧紧抓住已查明的关键犯罪事实和情节,从细节处着手进行突破。

(三)从矛盾中选择突破口,审讯的过程,就是发现矛盾,利用矛盾,解决矛盾的过程。在审讯中,侦查人员要自觉运用矛盾论的观点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贯穿审讯工作的全过程。要善于发现嫌疑人口供的矛盾、口供与其他证据之间的矛盾、其他证据之间的矛盾。企图规避法律制裁的心理,使嫌疑人为掩盖犯罪事实或减轻罪责而胡编乱造,以虚假的事实来蒙骗侦查人员。但是既然是编造出来的事实,就一定会有破绽,侦查人员只要善于发现这些矛盾,利用这些矛盾,并在审讯时向嫌疑人发起攻势,就能起到查清犯罪事实的目的。在共同犯罪中,还要善于利用嫌疑人之间“互相猜忌”和“自保”的心理,利用他们之间的矛盾,分化、瓦解共同犯罪人之间订立的攻守同盟,使犯罪嫌疑人之间互相猜疑、指责、仇恨而发生激烈的冲突。在审讯中,犯罪嫌疑人最担心的是被同伙出卖,也最怕落在同伙的后面成了"替罪羊"而受到从重打击。因此,发现、利用、制造和扩大他们之间的矛盾,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是打开审讯的突破口之一。在审讯过程中,侦查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多个突破口。在办案中,往往一个突破口只是查清了某一事实、情节,但对案件的全面突破,则需要侦查人员多次进行突破口的选择或者同时选择多个突破口,这样才能彻底瓦解其抗审心理,深挖窝案串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0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务犯罪相关文章
  • 完善职务犯罪侦查权
    职务犯罪侦查权是在刑事诉讼的范畴内运作的,必须在刑事诉讼法的严格规范中行使此项职权。总体而言,现行职务犯罪侦查权的配置比较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并适合一定时期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和法治化进程的需要,但就具体权能的配置而言,尚存在职务犯罪侦查信息不对称、强制措施不完善、技术侦查手段匮乏等问题,需要我们在立足法律监督属性、遵循诉讼规律的基础上优化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权能配置。一是完善职务犯罪侦查强制措施。要改变检察机关强制措施的决定权与执行权分离的状况,赋予检察机关完整的强制措施独立行使权,将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和拘留的执行权赋予检察机关,并在此基础上优化强制措施的组成,借鉴国外职务犯罪侦查机关一些合理又适合我国国情的强制措施,如责令申报财产、限制出境等。二是赋予检察机关采取技术侦查的权力。基于职务犯罪的隐蔽性、秘密性特点和人权保障意识的增强,在传统侦查手段难以完成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的任务时,
    2023-06-11
    136人看过
  • 职务犯罪中的共同犯罪认定技巧
    一、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共同犯罪定罪处罚:(1)单位中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职务犯罪的;(2)单位中国家工作人员与单位以外的其他人共同实施职务犯罪的。二、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以单位人员职务犯罪共同犯罪定罪处罚:(1)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单位人员共同实施职务犯罪的;(2)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单位人员与单位以外的其他人共同实施职务犯罪的。职务犯罪中的违法所得如何认定在具体认定违法所得数额时,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认定:一是司法解释作出明确规定的,应当依据司法解释予以认定;二是立法、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对违法所得作广义上的理解,即不宜限制为获得数额,而是包含经营成本在内的所有违法所得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
    2023-07-06
    218人看过
  • 检查报表有哪些技巧
    法律综合知识
    报表检查的常见方法有:(1)审阅法这是对报表检查中最常采用的方法,它是指对报表进行仔细阅读和审视性检查,看其是否存在问题,如各项目是否齐全,具内容是否充分反映,各种勾稽关系是否存在,各项目数据是否正常,文字说明是否准确等,如发现异常或可疑之处,则应进一步审查有关资料。(2)复核法指对报表中所列的有关计算结果进行重新计算检验,视其是否存在错、漏、重问题,特别是对报表中的小计、合计和总计进行复核,对其应有平衡关系进行复核,对报表中有关指标值进行复核等等,以发现错误,判断其产生的原因和性质,要求被查单位及时纠正和调整。(3)核对法这是确定有关数据是否相符的常用方法,如报表与账簿有关数据,报表之间的有关数据等,如经核对不符,说明存在问题,应进一步查明原因。(4)比较法即将某些相同或相似的具有可比性的资料数据进行比较,旨在验证有关资料数据是否合理,如本期与上期比较,财产物资库存的增减、应收应付款项的
    2023-06-12
    270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立案前辩护技巧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立案前辩护技巧有:(一)以是否具备犯罪主体资格作无罪或罪轻辩护;(二)以主观方面是否具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故意作无罪或罪轻辩护;(三)以侵害的是否是本单位财物作无罪或罪轻辩护;(四)以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作无罪或罪轻辩护;(五)以死否实施侵占行为作无罪或罪轻辩护;(六)以涉案数额是否符合立案标准作无罪或罪轻辩护;(七)以其他法定理由作无罪或罪轻辩护。一、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一)职务侵占罪是从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年2月28日颁布实施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吸收为刑法具体规定的;(二)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一万元"以上。职务侵占罪的"数额巨大"的标准为"十万元"以上;(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
    2023-03-16
    290人看过
  • 公安机关侦查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侦查是指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为获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等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利用已有职权,进行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职务犯罪行为的相关证据,而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中文名.职务犯罪侦查.类别1.贪污贿赂犯罪.类别2.渎职罪.类别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一、职务犯罪有哪几类三类职务犯罪是:贪污贿赂罪、渎职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二、常见的职务犯罪是哪些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其中贪污贿赂犯罪包括: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
    2023-06-24
    480人看过
  • 离职处理有哪些技巧
    第一,提前一个月提交辞呈。第二,注意辞职时间。第三,辞职后一定要拿好所有的手续。当公司运作到一定阶段,因为每年的调薪使老员工的薪水达到一定程度时,这个程度指用这个熟练工需要的薪水是一位新进员工的2倍以上甚至达到3、4倍时,而其实用你的技术用不了那么多,完全可以用一个新进员工就可以搞定时,就找个借口裁员吧(这种现象外企居多)。部门合并,必须裁员了,或者业务萎缩等等理由,胳膊永远拧不过大腿,你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是你有补偿金,有一年工龄补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
    2023-06-13
    210人看过
  • 有碍侦查的犯罪有哪些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作为有碍侦查的情形,不必在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1、被逮捕的人属于犯罪集团案犯,或者与犯罪集团、团伙有牵连,由于其他案犯尚未被捉拿归案,其被逮捕的消息传出去,可能会引起其他同案犯的逃跑、自杀、毁灭或伪造证据等情况发生,妨碍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2、被逮捕人的家属或单位的人与其犯罪有牵连,通知后可能引起转移、隐匿、销毁罪证。实践中,也常常会有一些无法通知的情况,如被逮捕人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地址不明,或者其家属或所在单位在边远地区,交通不便,24小时以内难以通知到;也有的被逮捕人无家属,无所在单位等。一、什么是侦查侦查,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收集犯罪证据材料,证实和抓获犯罪嫌疑人,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依法采取的一系列专门调查手段和强制性措施。侦查是一种具有特定活动内容和目的要求的诉讼活动,对随后进行的起诉、审判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和影响
    2023-03-01
    405人看过
  • 职务犯罪案件辩护技巧是什么
    无罪辩护的确定原则是:只要实体上存在不构成犯罪的因素,如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或者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不符合犯罪构成条件的案件,或者程序上严重违法、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案件,就应当进行无罪辩护。总之一句话,只要可能做无罪辩护的案件,原则上不能放弃做无罪辩护,或者在做罪轻辩护基础上要重点展开无罪辩护。具体而言,下列三类案件辩护律师应当选择进行无罪辩护:一是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或者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辩护律师应当选择无罪辩护。二是证据不足的案件,辩护律师应当选择进行无罪辩护。这方面案件,在我们的刑事辩护业务活动中往往会遇到不少,应当选择无罪辩护。前不久宜宾市某法院开庭审理的邹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因为控方提供的证据40多卷,其中大部分是无罪辩护证据,指控证据反而严重不足,针对这种证据情况,辩护律师选择了无罪辩护,庭审效果也很好。必须特别强调:证据不足的案件,律师必须选择无罪辩
    2023-06-03
    316人看过
  • 女性职务犯罪侦查的对策
    (一)建立女性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犯罪对策以预防为主,既包括罪前预防,又包括罪中的打击,罪后的惩罚与改造,鉴于女性职务犯罪的特殊性,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建立专门的预防机制。第一,拓展侦防一体化的深度,对于女性嫌疑人的年龄、职业,工作环境、家庭背景等信息资料在侦查阶段实行集中采集,分类管理,以便及时配合预防部门开展工作。第二,预防部门根据女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心理和行为的差异,按其不同类型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第三,加强与辖区单位、妇联及新闻媒体等社会各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随时关注女性职务犯罪的动态和趋势,做好预防工作。(二)培养女性专家型反贪人才由于女性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性,女性反贪人才在开展工作时具备天然的优势。为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的反贪工作,不仅要求女性侦查人员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还应有一定的跨学科、跨专业的相关知识,并在此基础上,着重培养女性专家型的反贪人才,弥补职务犯罪案件涉及各个知识领域的非专业
    2023-04-25
    246人看过
  • 毒品犯罪案件侦查方法有哪些,有哪些侦查途径?
    (一)内线侦查毒品案件隐蔽性很强,在侦破毒品案件过程中,必须设法了解毒品活动的有关情况,如毒品的数量、隐藏地点、运输方式、贩毒人员、有无武装、启运时间和交付时间、地点等。这些情况靠外围调查是很难获取的,必须依靠内线侦查。内线侦查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1、隐蔽力量贴靠隐蔽力量贴靠分为主动贴靠和被动贴靠两种情况。所谓主动贴靠,是在毒品案件的预谋阶段,为近一步摸清贩毒分子的活动情况,取得犯罪证据,选择条件合适的隐蔽力量主动进攻,贴靠贩毒分子,以便随时了解贩毒活动的有关情况。所谓被动贴靠,是指贩毒分子主动找到隐蔽力量,要求其在贩毒活动中担任一些任务,如运输毒品等。隐蔽力量在缉毒侦查部门的指挥下,打入贩毒分子内部,以便随时了解贩毒活动内容,调动贩毒分子,促其暴露,使其落入我方设计的圈套。2、拉出“逆用”有些贩毒案件隐蔽力量可能无法贴靠,在这种情况下为改变侦查的被动状态,可以选择贩毒分子中的合适人物进行
    2023-06-03
    489人看过
  • 职务犯罪由谁侦查和经办?
    一、职务犯罪由谁侦查和经办?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二、什么是职务犯罪?我国当前,狭义的职务犯罪,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滥用职权,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照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的总称。从总体上看,职务犯罪的基本特征有:(1)该罪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2)绝大多数职务犯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如贪污罪、受贿罪、徇私舞弊罪、刑讯逼供罪等。有的职务犯罪只能由过失构成,如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有的犯罪既可由故意又可由过失构成,如泄露国家秘密罪等。(
    2023-04-20
    394人看过
  • 探索盗窃案件的侦查技巧
    盗窃案件的侦查方法有以下几点:公安机关及相关单位一定要认真仔细的勘察案发现场;要深入仔细的寻问当事人以及周围的居民;根据案件的情况尽快采取有效的紧急措施;在对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要确保案件的侦查方向是对的;在对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要在第一时间确定案件侦查范围;在案件发生后,要尽快发现犯罪嫌疑人。盗窃案件立案标准有哪些?盗窃治安案件是没有金额规定的,只要行为人有盗窃行为,但是又达不到犯罪标准的,就会被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
    2023-07-01
    497人看过
  • 做账和查账的技巧有哪些
    想查账就要知道如何做账,一般做账会有两本账:流水账和分户账。流水账是把每天发生的数量和金额按照时间以流水的性质去登账,一般是先进后出的方式进行登账。分户账是按照不同需要的类别进行分类登账。分户账按照商品或者客户等类别进行分类。如果按照科目分类的话,种类很多,在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下简单的做账技巧。一般作为一个工业企业都有自己的经销商户,经销商户中的价格也不同,在登台账的时候难免会出现差错。根据本人的工作总结有以下避免出错的办法,可以借助电脑的流水账来核对。由于企业工作人员层次和水平不同,工作的方式和技巧有所偏差。大家可以使用电脑登记当日流水账目,手工账(分户账、流水账)在明日登记的时候就有所对比,在登记的时候把电脑账目录打开,每日、本月、本年的合计一目了然,对于客户有这点好处:经销商需要清单的时候能够短时间的提供,如果只做手工账的话,如果从分户账目录去一笔一笔的写,效率就很低。基本上电脑账和手
    2023-06-12
    322人看过
  • 经济犯罪侦查是什么,有哪些侦查方法
    一、经济犯罪侦查是什么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是指经济犯罪侦查机关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二、经济犯罪侦查内容方法:(一)初查的方法。在初查中,不能使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因此,如何在调查措施有限的情况下,查明部分案件事实,为立案侦查做好准备,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对此,有论者指出在初查中要因案制宜,抓住重点。要循线追踪,判断性质。要查其不意,措施果断。初查中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和搜查、扣押等侦查措施,而仅能进行一般的常规调查,因此,调查工作必须要讲究谋略,以免因触动被指控人,导致其毁证灭迹
    2024-01-10
    43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职务犯罪
    相关咨询
    • 渎职犯罪侦查讯问技巧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04
      渎职犯罪侦查讯问技巧是: 1、探求嫌犯动情点,取得其信赖: 在侦讯历程中,询问职员必需起首旋转犯法怀疑人的敌对立场,经由过程耐烦仔细的事情,使犯法怀疑人对询问职员孕育发生依靠感。从对方某一方面的长处、存眷的事变及情绪的单薄处谈起,捉住犯法怀疑人的爱好点、留意点、闪光点、动情点,创建对话的根本,使犯法怀疑人视侦察职员为“亲信”,由最初的害怕、反抗为主的情感,转为发自心田的对侦察职员的尊重、信赖与友爱
    • 职务犯罪侦查——侦查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2
      检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共有53种,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一)贪污贿赂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机构实施的贪污、贿赂等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和贪污、贿赂犯罪密切相关的侵犯职务廉洁性行为。(1)贪污犯罪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4、隐瞒境外存款罪5、私分国有资产罪6、私分罚没财产罪(2)受贿犯罪1、受贿罪2、单位受贿罪3、利用影响力受贿
    • 职务犯罪案件辩护技巧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22
      针对职务犯罪进行辩护的时候,其辩护技巧主要包括针对职务犯罪所造成的后果,如果危害性不大的话,那就不能构成职务犯罪。或者说针对办案过程当中的程序进行辩护,在办案证据上,也是律师可以辩护的一个切入口。
    • 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机关哪个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0
      一般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的,法律规定的除外。职务犯罪多数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实施的犯罪,因此这类犯罪往往是由各地人民检察院来立案侦查的。
    • 技术侦查的犯罪方式有哪几种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9
      侦查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法律程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刑事案件的侦查手段是根据不同案情来确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二章侦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三节询问证人 第四节勘验、检查 第五节搜查 第六节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七节鉴定 第八节技术侦查措施 第九节通缉 第十节侦查终结 第十一节人民检察院对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