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最新版是:2018年10月26号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修改的。目的在于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相关条款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第十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和条款,在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理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公司企业的运营和发展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那么工商行政机关可以对相关公司企业的法人进行惩罚,一般采取行政处罚的手段进行,但如果涉及违法犯罪的话可以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
新的离婚法什么时候颁布
419人看过
-
2019新刑法什么时候颁布
85人看过
-
国安法什么时候颁布
10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新规什么时候颁布
230人看过
-
行政强制公告什么时候颁布
395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颁布时间是什么时候
391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2020最新修正案什么时候颁布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7这个问题很难确定。就连权威的法律专家和土地专家可能都很难预料。因为土地的历史问题非常复杂,这里面牵涉的各种利益就像一张渔网。以前就曾经多次传言要修改实施新法,可最后都成了“胡言”。出台新的土地法,真的是太不容易了,高层不会轻易决断,必须审慎再审慎。
-
-
最新工伤认定条件什么时候颁布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1最新工伤认定流程: 一、申请。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二、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三、受理。 1、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查申请人
-
最高法强制执行新规范什么时候颁布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2强制执行是执行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
-
新监察法XX时候颁布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9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9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公布;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修订,自2015年5月1曰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