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一百三十二条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20:22:52 477 人看过

民法典一百三十二条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百三十二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本条是关于权利不得滥用的规定。但需要注意的是,比较法上所称权利不得滥用与我国的界限似有不同,这一点需要注意。

《德国民法典》第226条所谓权利滥用是指,权利行使以专加损害于他人为目的。其构成要件:从客观方面看,除了加损害于他人,权利行使再无其他目的。例如房屋所有人将自己的院墙建筑的及其高目的只是为了阻碍邻居的采光,则属于该种情形。若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打算给他人造成损害,但同时他也追求自己的利益,则不属于权利滥用。而第132条并未包括“专以加损害于他人为目的”这一要件。

关于本条的理解,应结合《民法典》第7条的诚信原则以及第8条的公序良俗原则。即行使民事权利属于“从事民事活动”之一种,故行使民事权利不仅受到“不得滥用”原则限制,而且也受到诚信原则以及公序良俗原则约束。以诚信原则对民事权利之行使的限制为例,矛盾行为、行使依不正当方法取得的权利、要求得到必须立即返还的东西、以及实施对另一方利益缺乏应有考虑的无情行为或者作出过激反应等不符合比例原则的行为皆违反诚信,属于“不能容许的权利行使”;更有甚者,权利的长时间不行使亦可能导致权利失效。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被滥用权利的性质不同,构成权利滥用的法律效果如下:

1.不发生权利行使的固有效果:例如滥用形成权,对方得直接依据禁止权利滥用条款提出抗辩,令其不能产生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效果;

2.排除他人侵权的效力:例如某项权利的行使构成滥用,相对人得进行正当防卫,而不构成侵权;

3.相对人得因此寻求救济:权利滥用侵害他人,其侵害状态继续或受有侵害之虞时,被害人得直接依禁止权利滥用条款寻求救济,请求排除或防止侵害。造成损害时,权利滥用人须负担如同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

4.某些权利将因此而消灭:比如监护人滥用财产管理权,参见《民法典》第36条第1款第(三)项,滥用监护权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利的,可撤销监护人资格,使其丧失监护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7: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护权相关文章
  • 民诉法二百五十三条计算方法
    《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履行金。一、迟延履行的意思是什么迟延履行,是指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履行迟延在广义上包括给付迟延(债务人的迟延)和受领迟延(债权人的迟延),狭义上是指债务人的给付迟延。二、强制执行法院要受到传唤一定要去吗?必须去。人民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执行机构在接受移送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
    2023-04-05
    472人看过
  •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解读内容有哪些?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第四百一十三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第四百一十六条
    2023-04-14
    150人看过
  • 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发布)
    《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已经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局长骆琳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一、将《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6号)第一百二十八条修改为:“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二)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的有关规定。“(三)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
    2023-06-05
    104人看过
  • 刑法一百三十三条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全文内容是【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条文: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应占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
    2023-08-08
    18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正当理由包括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的正当理由包括哪些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的正当理由,包括:(1)因发生意外事件或者不可抗力致使利害关系人无法知道公告事实的;(2)利害关系人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无法知道公告事实,或者虽然知道公告事实,但无法自己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申报权利的;(3)不属于法定申请公示催告情形的;(4)未予公告或者未按法定方式公告的;(5)其他导致利害关系人在判决作出前未能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客观事由。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五十八条二、引起公示催告程序的非正常终结的情形1、在申报的期间没有人申报,或者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逾期不申请除权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2、公示催告期间申请撤回的,人民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3、在公示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未被驳回的,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4、公示催
    2023-04-26
    305人看过
  • 诽谤罪第二百四十六条如何规定的
    一、诽谤罪第二百四十六条如何规定的诽谤罪的有关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二、告人诽谤需要什么证据说到诽谤他人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也是比较常见的,这对于他人的人身安全和精神会造成一定的损失,如果要告人诽谤的话,是需要向相关的部门提出证据。告人诽谤可以提供以下证据:1、须有证明捏造某种事实行为的证据;2、须有证明散布捏造事实行为
    2023-06-16
    449人看过
  • 民法典释义第二十一条
    具体内容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确认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2023-06-13
    326人看过
  • 刑诉法一百三十九条中如何规定刑侦物品查封?
    我国公安机关在案件的侦破过程中,会对犯罪嫌疑人的物品进行查封。那么是不是所有嫌疑人的物品都要被查封,查封的期限是否有所规定,执行查封时,公安机关需要提供哪些法律文书呢?以上问题在刑诉法一百三十九条中都有详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为了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刑事诉讼法》第139条和第140条规定了:刑事证据的侦查扣押,它是指侦查人员在勘查、搜查的过程中,对于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和文件,依法予以提取、留置、封存的一项侦查措施。提问中的扣押决定书以
    2023-06-03
    191人看过
  • 刑法诉讼法三十三条三十四第二百六十七条是什么刑
    刑事诉讼法第33条和34条是关于委托、指定辩护人的规定。第267条是关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规定。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和定什么罪判什么刑没有关系。被告人的行为如何定罪判刑是刑法规定的。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
    2023-02-07
    198人看过
  • 司法解释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判决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三章第261条是什么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按照本条规定,遗弃罪的主要特征是:犯罪对象必须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犯罪的客观方面必须有遗弃行为,其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不作为,即行为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又有扶养能力却拒不履行这种义务,但是也可以使用作为的方式实施;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主观方面是故意
    2023-07-08
    486人看过
  • 哪些情形法院可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胁迫
    一、哪些情形法院可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胁迫1、以给自然人及其近亲属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誉、荣誉、财产权益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其基于恐惧心理作出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胁迫。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二、因胁迫订立的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日常生活中出现当事人因胁迫而签订合同的情形,然而很多当事人分不清楚构成胁迫的要件,即怎样才算受到胁迫从而订立的合同。在这里,我们一一列出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要具有的构成要件:1、胁迫人具有胁迫的故意。即胁迫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对受胁迫方从心理上造成恐惧而故意为之的心理状态,并且胁迫人希望通过胁迫行为使受胁迫者作出的意思表示与胁迫者的意愿一致。2、胁迫者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如胁迫者必须要有以将要有的损害行为或者接对对方施加损害相威胁的行为。如
    2023-04-12
    268人看过
  •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个人信息侵权行为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特征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违反国家
    2023-07-16
    309人看过
  • 《刑法》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法》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三个量刑幅度: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6级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二、故意伤害罪如何赔偿?赔偿范围为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构成残疾了,还包括残疾补助金,残疾人生活器具费以及受害人所抚养家
    2023-04-20
    408人看过
  •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
    自首只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不必然从轻减轻处罚。根据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对于自首情节,综合搜索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一、自首和立功能减刑多久自首和立功减刑标准为:1、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犯罪的严重程度,如实供述犯罪的程度和悔罪的表现,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2、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和犯罪的严重程度,确定宽度。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3、立功重大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依法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二、开设赌场投案可以减刑多久犯开设赌场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023-03-11
    292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权
    词条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 更多>

    #监护权
    相关咨询
    • 《民法典》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4-08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是如何规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22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 我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0
      本条例所称的超生是指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生育政策规定,超出准予生育胎次而生育子女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超生处理:(一)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的;(二)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子女,经责令一百二十日内补办收养手续而逾期未补办的;(三)有配偶一方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生育子女的;(四)再生育时,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但未经本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的;(五)夫妻双方为本市户籍,或者
    • 刑诉法简易程序二百一十条是如何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02
      一、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规定于第二百一十四条而非第二百一十条。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实行独任制,程序简便,也叫当场处罚程序。 二、附
    • 三百一十二条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9
      刑法(2015修正)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r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