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是餐饮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餐饮服务人员应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和原料。《食品安全法》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加工生产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食品和原料,不得加工或者使用。也就是说,如果发现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或感官特征异常,就不能使用或加工。由于食品易腐、易污染,受时间、温度、湿度等限制。,如果储存不当,很容易变质或被污染。在微生物的作用下,食物中的一些成分发生了变化,感官特征发生了变化,失去了可食性。同时,由于这些食物往往含有沙门氏菌等致病菌,容易导致食物中毒。因此,《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和经营此类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要求检查待加工和使用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餐饮服务提供者履行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职责和义务包括:1.持证经营,保持经营场所和条件持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2.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岗位食品安全责任;3.组织职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规范其经营行为;4.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调离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或病症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
第十一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加工过程中发现食品及原料有哪些情形,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170人看过
-
餐饮服务提供者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具备哪些条件
370人看过
-
餐饮服务提供者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具备哪些条件
242人看过
-
餐饮服务提供者履行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108人看过
-
餐饮服务提供者履行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303人看过
-
禁止餐饮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哪些
286人看过
食品安全责任是指食品提供者未能按照规定制作销售食品,因此对人体健康造成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的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食品安全也是一门跨学科领域,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及销售等步骤中,各方能如何保障食品卫生与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及防范食... 更多>
-
第十一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加工过程中发现食品及原料有哪些情形,不得加工或者使用?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01加工是餐饮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餐饮服务人员应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和原料。《食品安全法》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加工生产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食品和原料,不得加工或者使用。也就是说,如果发现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或感官特征异常,就不能使用或加工。由于食品易腐、易污染,受时间、温度、湿度等限制。,如果储存不当,很容易变质或被污染。在微
-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加工过程中发现食品及原料有哪些情形,不得加工或者使用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6加工制作是餐饮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餐饮服务者应当检查待加工制作的食品及原料。食品安全法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加工制作过程中发现食品及原料有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6项规定内容的,不得加工和使用。即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使用和加工。因食品具有易腐烂变质、易受污染等特性,受到时间、温度、湿度等的限制,如贮存不当就极易变质或被
-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加工过程中发现食品及原料有哪些情形,不得加工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加工制作是餐饮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餐饮服务者应当检查待加工制作的食品及原料。食品安全法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加工制作过程中发现食品及原料有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6项规定内容的,不得加工和使用。即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使用和加工。因食品具有易腐烂变质、易受污染等特性,受到时间、温度、湿度等的限制,如贮存不当就极易变质或被
-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做好哪些工作?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5条、56条的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1.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2.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
-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哪些食品安全职责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7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职责和义务包括: 1.持证经营,保持经营场所和条件持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岗位食品安全责任; 3.组织职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规范其经营行为; 4.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调离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或病症的人员。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