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认购书应当明确哪些主要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5:54:04 136 人看过

房屋认购书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情况;

3、商品房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6、装修,设备标准承诺;

7、公共配套建筑产权归属;

8、面积差异的处理方法;

9、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项;

10、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房屋买卖时卖家只能收回首付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时,房屋买卖的价款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并且在买卖合同中载明,但一般情况下,卖方不是只能收回首付款的。

2、《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18: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股票应当明确哪些内容?股票须知有哪些?
    股票是证明股东身份及其享有股东权利的证券,具有法律效力。股票上通常记录公司名称、成立日期、股票类型、票面金额及代表股票数量、股票编号和发起人股票字样等主要内容。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公司发行记名股票时,应当记录股东名册及其持有的股份数、股票编号;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记录股票的数量、编号和发行日期。股票是证明股东身份及其享有股东权利的证券,也具有法律效力。虽然各种股票的风格不同,但所有了解股票知识的人都知道,典型的股票应该在正面记录以下主要内容:公司的股票应该记录以下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股票类型、票面金额及代表股票数量;(4)股票编号。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是记名股票,也可以是无记名股票。公司发行记名股票时,应当记录股东名册,记录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股东持
    2023-11-17
    187人看过
  • 土地流转合同里应当明确哪些内容?
    土地流转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有:(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签土地流转合同需要什么材料签土地流转合同需要的材料如下:1.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材料;2.原土地出让合同;3.上缴税务局的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4.土地评估报告;5.图件资料;6.土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7.增值税上缴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2023-08-16
    327人看过
  • 房屋买卖协议书应当注意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买卖协议书须注意以下事项:1、查验出卖人是否具备相关的产权证书;2、实地检查交易房屋的面积、质量;3、审查合同是否存在不公平条款,如给买受方约定了过高的违约金等。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法律规定什么情形属于无效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和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如下: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签订的合同
    2023-06-21
    114人看过
  • 房屋认购书必须注明的主要信息
    房屋认购书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2、商品房基本情况;3、商品房销售方式;4、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5、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6、装修,设备标准承诺;7、公共配套建筑产权归属;8、面积差异的处理方法;9、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项;10、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签《房屋认购书》的流程定金,购房,购书,签订,包括,签约签《房屋认购书》流程购房者在选好房源,谈妥价格后,第一步便是去签订认购书,并交付一定额度的定金,定金一般在5000元到1万元之间。定金多少算恰当,并无一定标准,视个人需要而定,由双方协商。发展商此时应把有关的资料和相关文件交给购房者,并讲清项目进展情况。在这个环节可能产生的问题是,在交付定金后,或是售价又提高了,或是购房者在对项目的进一步了解中,发现房屋并不理想,想退掉房子拿回定金,但由于有认购书的约定,定金可能不一定顺利返还。因此,在
    2023-07-02
    197人看过
  • 买房佣金确认书要约定好哪些内容
    买房佣金确认书要约定好中介费佣金。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政府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2023-06-13
    157人看过
  • 仲裁裁决书应当写明的内容有哪些
    仲裁裁决书应写明:(一)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单位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二)申诉的理由、争议的事实和要求;(三)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四)裁决的结果及费用的负担;(五)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仲裁调解书可参考仲裁裁决书的格式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四条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2023-06-14
    440人看过
  • 精装修房预售合同应当明确这些内容
    消费者小强是首次置业者,他近段时间看好一套比较心水的房子,是套精装修房,准备去签合同了,因为是首次置业,他想了解,一般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明确哪些内容。据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的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专业人士特别提醒,购买精装修交楼的产品,在合同环节尤其要注意,在装饰、设备标准承诺方面一定要尽量细致,比如约定好厨房用品的品牌、卫浴用品的品牌和一些主要装修材料的品牌,倘若出现问题,合同是最好的维权工具。
    2023-06-10
    250人看过
  • 人民法院调解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一、人民法院调解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1.首部。在调解书的首部,主要写明仲裁调解书的标题、案件的编号及年号、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2.正文。正文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应写明仲裁请求、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事实、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的内容以及仲裁费用的负担等。3.尾部。主要写明调解书的份数,由仲裁员签名。二、调解书到期还不上欠款怎么办在法院调解之后,被告仍然不还钱的话,您可以凭借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进行审查合格后,就会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法院的强制执行可以有效的帮您催还借款,限制被告的消费,要求他定期、限期还钱,直到被告偿还完所有的借款。如果被告不愿意履行法院调解书中之中确定的义务,那么你可以直接凭借调解书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法院会强制执行对方的现金或者是固定资产,这样就可以实现你的债权权利。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定期限是两年。三、法院调解书的效力和判决书一样吗调解书与发生法律效力
    2023-03-02
    247人看过
  •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内容
    一、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内容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目的;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二、公司破产向哪个法院申请申请破产应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另外,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也可以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
    2023-07-25
    99人看过
  •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载明哪些主要内容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载明的内容有:总则、委托物业管理事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合同期限、违约责任、附则等。一、未交房要交物业费吗没收房要交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二、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收取开发商通知的交房日开始计收。记住,是开发商交房的日期。不管业主是否按期接收房屋,都从这天开始计算物业费。下面几种情况时,自业
    2023-06-25
    249人看过
  • 买房子时的认购书有哪些内容
    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程序的一个环节,买卖双方签订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商名称、地址、电话;认购方名称、地址、电话、身份证件;指定律师所名称、地址、电话。2、认购物业的楼层;户型;房号;面积。3、房价。包括单价;总价。4、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5、认购条件。包括:定金金额;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地点;付款地址和帐户,签认购书至正式签约期间违约补偿方式和争议解决方式。在实践中,买房子一、买房子时要注意什么事项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
    2023-03-26
    228人看过
  • 劳动关系确认仲裁申请书主要内容有哪些?
    劳动关系确认仲裁申请书当中应该载明的事项有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申请劳动仲裁机构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和证据的来源等这些基本的信息。这是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必须要递交的文书。一、没有签劳动合同怎样去劳动仲裁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想要申请仲裁的,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房屋买卖要怎样申请仲裁因房屋买卖产生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
    2023-06-27
    272人看过
  •  立案确认书需要填写哪些内容?
    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时,应确保所填写的地址准确无误,以便法院能够及时收到信件。如果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到法院更正送达地址,避免产生不利影响。根据法院诉讼程序的要求,当事人需要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在填写时,应确保所填写的地址能够确保法院能够收到信件。如果提供的地址有误,法院将无法收到信件,因此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2,如果以后地址发生变更的,应该及时到法院更正送达地址。 法 院 送 达 地 址 确 认 书 怎 么 填 写 ?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是法院在送达法律文书时,为确保送达地址准确无误而要求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文件。填写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时,应确保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有遗漏或错误,可能会导致送达失败或产生法律后果。2. 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时,应注明收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单位等信息,以便法院准确送达法律文书。3. 填写送
    2023-09-12
    352人看过
  • 驾照c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三、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四、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相关法律知识: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为根据,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一种法律文书。按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
    2023-02-18
    19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哪些主要内容,如何订立购房合同有什么要求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6
      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 购房认购书怎么写购房认购书有哪些内容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购房认购书的内容是什么《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一)买卖双方
    • 购房认购书的法律效应主要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7
      下面为大家解答购房认购书的法律效应: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是可以要回来的。2001年6月1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认购金不等同于定金
    •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应当载明哪些主要内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0
      可以参照招投标法以及相关规定,可以委托律师起草审查协议
    • 房屋认购协议书的内容包括些哪些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26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颁布前,《房屋认购协议书》的性质属于意向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是定金。但是,在该《解释》颁布后,其中第2条承认了预约合同的效力,为此,《房屋认购协议书》属于预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另一方可以主张违约赔偿。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于购房人合法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