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的特殊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17:51:43 230 人看过

哺乳假的特殊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哺乳期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每天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多哺乳1个婴儿增加1小时;哺乳假由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享受;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哺乳为由扣除、拖欠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哺乳假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哺乳假的时间长短规定由各地视情况而定。

也就是说哺乳假一般是从孩子出生的那天起算的,到孩子周岁为止。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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