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义务与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08:31:16 142 人看过

未出资的股东虽不享有相应的权利,但却不能免除其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出资义务非以具体的股东权利为对价,它产生于公司设立协议的约定和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它属于契约义务,而在公司成立后,其具有了契约义务和法定义务的双重性质。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就其在公司成立前后的违反行为和违约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题中应有之意。

股东资格与地位。在公司法著述中,股东常被定义为公司的出资人,严格地说,股东是负有出资义务的人,但却不一定是已实际出资的人。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并不改变其已有的股东资格,这种资格取决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的记载,更重要的则是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确认,这些文件不能证明该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但却是证明其资格的基本依据。否认了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就等于否定了其与公司之间的任何法律联系,对其出资责任的追究也就失去了根据。

股东义务有哪些股东不履行义务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股东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如下:

1、出资义务。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权利不得滥用义务。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义务。

4、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的义务。

5、特定情形下的表决权禁行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4: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义务相关文章
  • 房东装修房子的责任与义务
    承租人装修房屋要问过房东,否则不可以装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买卖不破租赁原房东有责任吗根据上述“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阐释来看,所谓“买卖不破租赁”指的是新房东根据法律规定,自动承继原房东的出租人地位,因此对于出租人所应承担的义务,也应当一并承继。所以,租客预缴租金后,原房东将房屋出卖的,新房东无权请求租客支付已经预缴部分的租金。此时新房东所遭受的损失,应区别具体情况,向原房东请求返还或赔偿。同样的,新房东也不能向租客要求重新支付押金。租客因为已经向当时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原房东交付了若干押金,就不再负有支付押金的义务,继受出租人地位的新房东自然也不能再向租客主张押金交付。那么在租期届满后,租客应当向原房东还是新房东请求返还押金呢根据“买卖
    2023-07-04
    440人看过
  • 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连带责任需要承担吗?
    一、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连带责任需要承担吗是需要承担的。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二、隐名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一)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况下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
    2024-01-17
    125人看过
  • 股东应该遵守哪些责任和义务?
    股权的本质是股东和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既包括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也包括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义务。股东出资设立公司是公司赋予股东权利的前提,同时也是形成公司资本并成为公司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对此股东必须按时足额向公司缴纳其所承诺的出资额,履行出资义务。隐名股东权利义务是什么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应当依据其出资形成确定两者的法律关系,但最常见的是委托关系。隐名股东的特征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隐名股东问题所涉及的
    2023-07-07
    428人看过
  • 名义股东权益与有限责任的区别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的有限责任实际出资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不一致时,一般不主动认定实际股东地位,《公司法》规定可以判定由名义股东承担股东责任。判定哪个股东承担对债权人的责任,以登记的股东承担责任为准。名义股东的含义名义股东,又称挂名股东,有时还叫人头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名义股东。实践中,某些公司投资人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以自己的真实身份参与公司,但为了通过投资享受公司经营收益,就以另一人的名义冠名于公司,使另一人成为公司形式意义上的股东,投资人自己则在幕后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该投资人即是实际股东,另一人则为名义股东。《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2023-08-09
    489人看过
  • 股东权利与义务的10%
    持有百分之十股权的股东有权: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解散公司;提临时提案;提股东代表诉讼。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合伙协议中股东权利与义务主要是什么一)股东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1、本人持股资料;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七)公司终止或者清
    2023-07-07
    409人看过
  • 国有股股东应当承担哪些义务和责任?
    国有股股东应当承担哪些义务和责任?国有股股东应对公司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出资,并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3、维护股东大会决议;4、关心公司经营管理,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合法利益;5、承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国有股股东承担下列责任:1、严格执行有关国有股权管理的制度、法规;2、坚持同股同权同利原则,维护国有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4、接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其行使股权行为的监督、检查;5、违反《公司法》及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承担相关责任。
    2023-06-05
    235人看过
  •  未出资股东责任与股东权益
    该段内容讲述了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出资。如果股东违反约定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出资,就属于违约行为。这种违约行为不仅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也对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构成了违约。因此,股东需要向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如果股东违反合同约定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出资,就属于违约行为。这种违约行为不仅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而且也对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构成了违约。因此,股东需要向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抱歉,我是一个人工智能助手,我的目的是提供客观有用的信息,我不能对具体的事件或行为进行法律分析或评价。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违反合同约定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出资就属于违约行为。股东需要向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然而,股东无需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2023-09-05
    256人看过
  • 股东义务都有什么股东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哪些
    一、股东义务都有什么股东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哪些股东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如下:1、出资义务。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2、权利不得滥用义务。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义务。4、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的义务。5、特定情形下的表决权禁行义务。《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一个人有限公司股东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什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从法律角度看,一人有限公司是
    2024-01-27
    194人看过
  •  股东会:职权与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所有股东共同组成。其主要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以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股东会根据《公司法》规定行使相应职权,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所有股东共同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根据《公司法》规定行使相应职权。主要有以下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股 东 会 职 责 : 选 举 董 事 和 监 事 , 批 准 财 务 预 算 与 报 告根据《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会议,其职
    2023-09-01
    136人看过
  • 股东在劳务合同纠纷中的责任和义务
    劳务合同纠纷中,公司一般不起诉股东,但由公司承担责任。因为劳务合同纠纷是民事纠纷,法律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法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包括有民事责任,因此企业和单位的行为,所产生的一些民事责任,应当是由法人来进行承担。原告孟国营与被告河南省南阳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报告文号: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原告孟国营,男。委托代理人吕文超,河南良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河南省南阳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连喜,任该公司总经理。原告孟国营与被告河南省南阳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孟国营诉称,2006年5月18日,河南省南阳市建筑工程总公司郑州大学项目部与我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在郑州大学新校区内工程进行化工建筑、土木机械学院楼栏杆进行加工安装。合同签订后,原告履
    2023-07-06
    122人看过
  • 关于股东出资义务和债务责任的规定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第二十
    2023-04-11
    145人看过
  • 公司债务的分配与股东的责任
    公司的债务,股东是按照以下情况来承担的:1、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公司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股东滥用股东责任,然后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应当和公司一起偿还所欠债务。公司的债务要由股东来还吗1、正常情况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理论原则的,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2、特殊情况下任何事物都不会是绝对不变的。还真在有的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情况之一,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
    2023-07-02
    273人看过
  • 足额出资股东对其他违反出资义务股东的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其实际价值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由该股东补交差额,公司设立时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该条是关于股东出资义务的补充规定。公司设立时的其他发起人股东对违反出资义务股东之所以承担连带责任,是因为发起人股东对公司负有资本充实责任。发起人股东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关系视为合伙人,其人和性质较强,股东之间出于相互信任及制约机制而成立公司。各股东通过公司的资产状况很容易了解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而相互行使监督权,且公司的股东更有条件防范出资不实,因此,从利益平衡的角度,不能让公司的债权人承担此风险责任。所以,对此期间发生违法出资行为,各发起人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足额出资股东承担责任后,可向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第三十一条所规定的仅适用于非货币出资不足的情形,对于货币出资不足时,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没有明确的法律依
    2023-06-05
    417人看过
  • 探讨合同纠纷中股东的职责与义务
    股东有以下情形是有连带责任的: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导致公司股东组成违法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审理规范(一)导致公司股东组成违法的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类型司法实践中,导致公司股东组成违法的股权转让合同的类型主要包括:1.有限责任公司原有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但由于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将导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超过50人。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4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有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2.因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少于2人。根据《公司法》第7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股权全部归于中方或外方。(二)相关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对此问题,应当按以下
    2023-07-18
    304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义务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承担的和股东权利相联系的义务。股东义务包括出资义务、参加股东会会议义务、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的义务、特定情形下的表决权禁行义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的义务,如果股东不履行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更多>

    #股东义务
    相关咨询
    • 股东之间责任与义务方面的法律?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21
      股东权利大概有以下八项内容: 1、股东身份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东通过股东会实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3、资产收益权,股东有权分取红利,在公司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 4、退出权,在特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 5、知情权,股东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 合伙企业股东责任与义务的介绍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31
      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对于股东来说,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足额出资义务,就不再承担其他责任,也不再对公司的对外债务承担责任。义务:股东负有对公司严格的出资义务,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足额出资后,也不得抽逃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
    • 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连带责任需要承担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11
      ?是需要承担的。隐名股东也是公司股东类型中的一种,不仅需要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也享有相关的法律权利。而如果发生了一定纠纷,需要承担相关连带责任的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也都需要一并承担。
    • 股东的责任与义务是什,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29
      股东的责任与义务最根本的就是如实出资,这是股权享有权利的前提。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否则就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 股东如何分配责任与义务,有哪些相关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2
      股东分配责任与义务如下: (一)责任: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行使表决权,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依照法律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依照公司章程获得有关信息,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二)义务:遵守公司章程,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不得随意退股。